榕政办〔2019〕108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数字福州工作要点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数字福州工作要点的通知
榕政办〔2019〕10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2019年数字福州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6月11日
2019年数字福州工作要点
今年是全面实施《数字福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关键之年,数字福州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数字福建发展纲要》,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以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为契机,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数字福州建设,努力将福州打造成为数字中国建设示范城市和数字中国建设福建样本排头兵。
一、持续办好数字中国建设峰会
1.办好数字峰会。充分发挥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信息化发展政策发布平台、电子政务和数字经济发展成果展示平台、数字中国建设理论经验和实践交流平台、汇聚全球力量助推数字中国建设合作平台等四大平台功能,努力将其打造成为数字经济领域最高级别峰会。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直各有关单位
2.发挥数字峰会溢出效应。加快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64个项目建设,推动第二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95个签约项目落地,重点跟踪服务数字经济战略合作领军企业,争取再促成一批重大项目落地。扩大企业交流合作,助推本土企业“走出去”发展。发挥峰会创新大赛带动效应,吸引企业、人才和资本等创新要素向福州集聚。
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市大数据委,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二、优化升级信息基础设施
3.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5G(第五代移动通信系统)试验网络建设,建成5G基站3000个以上。加强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监测管理,加快推进IPv6(互联网协议第六版)和IoT(物联网)规模部署应用,IPv6活跃用户占比超过40%。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通管办、市电子信息集团、各电信运营商
4.增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支撑能力。建成超算平台二期,打造新一代人工智能平台,建设领先的物联网创新和服务平台,做强福建省集成电路设计中心。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鼓楼区、马尾区、长乐区政府
5.深化云计算应用。持续推动中国电信、移动、联通福建分公司三大运营商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充分发挥“数字福建”政务云、商务云、生态云、交通云和金服云的辐射带动作用,完善福州市电子政务云计算平台,加大华为软件开发云推广力度,服务企业1200家以上,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构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数量达800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工信局,鼓楼区、长乐区政府
6.夯实电子政务基础支撑。加快推进政务外网横向接入网(智网)及运维保障体系建设,完成70%以上市直政务部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及县(市)区政务数据中心的整合迁移。启动可信电子文件项目建设,实施电子证照生成提升工程,归集电子证照超过1800万份。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服务中心
7.加大政务数据汇聚力度。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推动政务数据归集常态化,全面建成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实现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每月共享服务30万次以上,可共享资源数据超过10亿条。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服务中心
8.加强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平台开放数据资源超过500个,数据量超过2000万条。建设时空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二期,提供各类地理信息服务,满足日均1万次以上的服务请求。建成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二期工程,归集信用数据9亿条以上,累计提供信用“茉莉分”服务超过900万人次。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服务中心
9.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开展国产化办公系统项目建设,打造全市统一的智网安全态势感知系统、云平台安全和终端防护系统,强化政务信息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举措,督促指导政务信息网用户单位共同营造安全可信的网络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
三、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10.深入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试点。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大厅智能化水平,市、县两级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推行24小时自助服务区和“15分钟便民服务圈”,在各县(市)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推行全流程自助服务。深化可信电子文件应用,分析挖掘现有电子证照,补充完善不再重复提交证照清单,市直证照可感应率达45%以上,累计提供共享服务达400万次以上。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1.持续拓展e福州便民服务。启动福州市电子缴费平台后续项目建设,开展e福州功能和“一码通行”应用场景创意征集,新增功能应用20项以上。加强e福州APP运营推广工作,e福州平台各终端力争实现注册用户250万以上,用户累计使用服务9000万次以上。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服务中心
12.做大做优12345便民服务平台。将人工智能语音系统与热线电话相融合,提升政企直通车服务水平,将大数据挖掘分析与平台流程智能化相结合,形成诉求数据链路监控。不断扩展12345平台服务内容,建设企业服务平台。
责任单位: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
13.强化信息化辅助科学决策能力。充分发挥大数据对政府决策、社会管理的辅助作用。拓展12345便民服务平台数据应用,通过数据分析及时掌握热点诉求,预警预判辅助决策。推动福州城区水系科学调度系统建设,提升排水管网智慧化管理水平。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分析平台,提供业务、督查、决策等大数据分析服务。
责任单位: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市城区水系联排联调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14.启动城市管理智慧大脑建设。以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增强公共服务能力为目标,加快推动城市大脑项目建设,建成人工智能算力平台、时空平台、平安小脑和交通小脑。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15.提升部门信息化水平。加强“数字福州”建设电子政务类项目管理,计划2019年新开工50项以上。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启动“互联网+医疗健康”、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等一批项目建设,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着力提升智慧社区、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旅游等重点领域发展水平。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民政局、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市直各有关单位
四、全面实施数字经济领跑行动
16.推动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建设。积极参与创建国家数字经济(福厦泉)示范区,2019年数字经济规模增速达20%以上。重点发展福州软件园、福州高新区、马尾物联网产业园、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大数据产业园等各具特色的数字经济园区,发展壮大显示、光电芯片、物联网、大数据、软件信息等五大产业基地。推动福州软件园“一园多区”载体建设,软件信息服务业产值突破1460亿元,不断提升“中国软件特色名城”的实力和地位。提升马尾物联网产业基地,以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中心为载体,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物联网产值突破340亿元,比增达20%以上。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7.发展壮大大数据产业。持续优化大数据企业发展环境,突出发展医疗健康、金融、电商、物流及影视等大数据应用产业,充分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加快引进一批上下游产业链项目,带动大数据产业整体能级提升,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80亿元,比增20%以上。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投促局,长乐区政府
18.开展重点领域大数据创新应用。实施数据资源储备工程,加快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国家试点工程和国家国土资源大数据应用中心建设。加强与国信优易、中电数据等企业合作,探索推动政务数据、信用数据的开放应用,扶持优秀大数据重大应用案例20项以上。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大数据委,长乐区政府
19.大力发展人工智能。推动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加快人工智能场景应用,实施应用示范项目20个以上。加快推动永泰人工智能小镇和百度云(福州)AI实验室建设。推进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启动鼓楼智能商业、智慧商圈试点。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委,鼓楼区、仓山区、闽侯县、永泰县政府
20.加快培育区块链产业。出台推进区块链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筹建福州市区块链研究中心,打造区块链经济综合试验区。推进区块链技术示范应用工程建设,开展10项以上重点行业应用示范。加速培育本土区块链龙头企业和研究机构,引进20家以上区块链优秀企业和机构。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直各有关单位
21.促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鼓励企业开发行业“大数据+”解决方案,围绕工业、农业、服务业,打造50个以上融合示范项目。推出20个以上大数据智慧治理和智慧民生示范应用案例,在地铁试行“刷脸支付”便捷乘车新模式。开展“智慧海洋”建设,打造智慧街区,争取获批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渔局、市商务局、市大数据委,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2.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实现所有行政村通高速宽带。统筹推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信息化建设,弥合城乡“数字鸿沟”,打造20个以上数字乡村试点示范村。开展数字农业平台建设,建成市级休闲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推进农业数字化转型,建成全国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2个,新增省级现代农业智慧园2个、省级农业物联网示范点3个,支持闽清、永泰创建国家级农村电商示范县。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3.加快发展平台经济。发挥省会中心城市辐射引领作用,聚焦工业互联网、电子信息公共服务、电子商务、供应链及物流服务、第三方综合服务、创新服务、基金综合服务、医疗康养、旅游集散综合服务等领域,打造一批有基础、有特色、有效益的产业服务平台。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4.深化数字经济开放合作。推进闽东北区域信息化协调发展,统建共享信息基础设施。推动军民融合发展,围绕卫星应用,积极推进航天技术应用产业园、长乐海丝卫星产业发展基地和福州高新区国家地球空间信息福州产业化基地建设。深化榕台交流合作,探索农业农村、制造业等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新模式。打造数字经济海上丝绸之路新亮点,鼓励网龙网络公司等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共同开拓“海丝”新市场。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投促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五、强化实施保障
25.创新推进机制。建立数字经济发展工作推进机制,落实各县(市)区的主体责任,健全数字福州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强化市直部门推动产业数字化和行业信息化主体责任,形成市县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合力。依托“数字福州”建设工作推进小组,建立例会制度,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实施、研究协调和督查考核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工信局、市效能办
26.狠抓项目落实。以项目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对“数字福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项目的督促指导,明确项目任务目标,倒逼工期,狠抓施工进度,厉行“一季一督查、一月一协调”,用好一线干部考核“指挥棒”,充分调动各单位工作积极性。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工信局、市政府督查室、市效能办、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
27.强化顶层设计。编制《福州市数字经济新生态规划》,修订《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开展《福州市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管理办法》研究,设立数字经济智库,提供决策咨询支撑,建立数字经济企业省、市专项资金补助申报、审批机制,出台数字福州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正向激励机制,引导各县(市)区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大力发展数字经济。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财政局
28.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改善人才集聚的软硬件环境,发挥清华-福州数据技术研究院、微软创新学院等高水平平台作用,吸引闽籍数字经济领军人才回乡参与数字福州建设和数字经济创业创新。成立福州市大数据协会,促进行业交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举办数字中国创新大赛、华为2019生态伙伴大会等一批高端赛事和会议,持续提升福州知名度和吸引力,使数字福州建设成为福州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重要发力点。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人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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