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政办〔2019〕62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e福州APP平台综合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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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e福州APP平台综合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榕政办〔2019〕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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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关于“e福州”APP平台综合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3月12日


关于“e福州”APP平台综合提升工作方案

“e福州”APP平台作为我市统一的移动互联网入口,汇集了我市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社会服务等各种数据信息资源,是我市政务管理和市民群众办事的重要平台。为进一步提升“e福州”APP平台的综合服务能力,根据“e福州”APP平台建设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提升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e福州”APP平台建设已取得成效的基础上,从制度建设、平台建设、应用服务建设、运营能力建设、宣传推广等方面,进一步做好“e福州”APP平台建设提升工作,努力汇集高质量、大容量的政务管理和公共服务数据信息,不断拓展服务范围、不断提高管理能力、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为福州市建设“网上政府、智能管理、掌上服务”智慧城市标杆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任务分工


(一)制度建设


完善“e福州”APP平台管理制度。由市大数据委负责,抓紧制定“e福州”APP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结合我市机构改革工作,于2019年6月底前理清各责任单位的职责任务分工,为“e福州”APP平台建设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


(二)平台建设


1.对接第三方应用程序。由市大数据委负责,于2019年3月底前,完成“e福州”APP平台与蚂蚁金服公司的技术对接,实现支付宝小程序用户全面回流至“e福州”APP平台。(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


2.整合政务公共服务APP平台。由市大数据委牵头,规划整合全市相关政务、公共服务APP平台,于2019年3月底前,完成鼓楼通、马尾政务、智慧永泰、晋安政务、榕城通APP等整合工作,实现一个APP平台畅享福州城市服务。〔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交建集团、市市民卡公司、各县(市)区政府〕


3.提升用户服务体验性。持续保障“e福州”APP平台基础能力支撑和性能优化,对已接入的应用服务,从用户体验、功能、实用性、便捷性等方面进行分析、优化,不断增加上线评价、办事页签、智能搜索等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


(三)应用服务建设


1.建设公共交通基础数据平台。根据人、车、线(路)、站、场等基本要素,综合站点覆盖、线网分析、路况车速、线路运力等方面数据,对公共交通数据进行归集整理、归类分析,建设实时公交系统。(1)由市交通局负责,于2019年4月底前,提供相关运输数据,并由市市民卡公司在“e福州”APP平台上建设智能公交出行助手应用程序,让市民随时随地可以查询到公交实时到站信息;同时,由鼓楼区政府负责选取三坊七巷、省政府、南门兜等有代表性的公交站点,用于建设智能公交站牌试点。(2)由大数据委、市市民卡公司负责,于2019年12月底前,提供智能公共交通出行助手应用平台统一接口规范;同时,由市地铁集团负责,根据上述标准规范接入福州地铁1号、2号等线路的到站时刻表、列车实时到站数据、每节车厢的实时计重数据、地铁站封站限流信息、闸机OD(出发地与目的地)数据、列车加运变更、列车实时位置、预计到站时间等动态数据。(3)由市交通局负责、各县(市)政府配合,于2019年12月底前,通过数据归集、安装定位设备等方式,收集公交车、地铁、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数据,为我市公共交通的精细化、自动化运营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持。〔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大数据委、市交建集团、市地铁集团、市市民卡公司,鼓楼区政府,各县(市)政府〕


2.对接地铁2号线应用服务。在我市地铁2号线试运营前,全面完成地铁2号线的相关技术平台与“e福州”APP的无缝对接,实现市民扫码乘坐地铁并享受相应折扣优惠。(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地铁集团、市交建集团、市市民卡公司)


3.实现扫码乘车服务全覆盖。为使“e福州”APP扫码乘车优惠服务惠及广大群众,进一步方便市民交通出行,由各县(市)政府牵头负责,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本辖区内的公交扫码服务的对接工作,并同步配合市市民卡公司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实现我市公交“e福州”APP平台扫码乘车服务的全覆盖。〔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市交通局、市交建集团、市市民卡公司〕


4.扩大交通出行服务范围。由市交通局牵头,于2019年12月底前,将“e福州”APP平台在线购票、扫码乘车等服务能力应用至巴士客运站、空港快线等中长途交通领域。(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交建集团、市市民卡公司)


5.扩展教育缴费服务。由市教育局牵头,在“e福州”APP平台教育缴费服务现有支持应用43所市属学校的基础上,于2019年4月底前,完成市属学校在“e福州”APP平台线上缴费全覆盖。同时,在教育缴费服务完成市属学校的推广、应用条件成熟后,由各县(市)区政府牵头,市教育局配合,逐步将该教育缴费服务推广至各县(市)区属学校,力争于2019年9月底完成“e福州”APP平台教育缴费服务县(市)区属学校的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市交建集团、市市民卡公司〕


6.对接小学入学预报名服务。由市教育局牵头,市大数据委、市市民卡公司具体负责,于2019年5月底前,完成全市小学入学预报名系统的对接,在“e福州”APP平台上实现小学入学预报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大数据委、市交建集团、市市民卡公司)


7.对接在线教育学习资源。由市教育局、市大数据牵头,于2019年12月底前,对接数字青少年宫,在“e福州”APP平台上建设在线教育、学习资源平台,不断补充“e福州”APP平台文化教育服务方面的优质内容。(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大数据委)


8.强化驾考培训服务。由市交通局牵头,协调全市各驾校,在原有查询驾校、学员信息、报名指南等功能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驾校培训服务,于2019年12月底前,实现“e福州”APP平台在线报名缴费、在线约课、培训教练查询、考试预约等功能服务。(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大数据委、市交建集团、市市民卡公司)


9.建设残疾人虚拟卡。在完成市委人才办闽都英才卡建设任务的基础上,由市交建集团、市市民卡公司、市地铁集团负责技术支持,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我市地铁相关技术应用平台与“e福州”虚拟卡平台的对接工作。由市残联牵头,根据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地铁等福利政策,推动残疾人虚拟卡的建设,让“数字福州”“智慧福州”建设的丰硕成果惠及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责任单位:市残联、市交建集团、市地铁集团、市市民卡公司)


10.建设音视频资源平台。由市大数据委牵头,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与省广播电视集团优质权威内容资源的对接工作,建设包含电视频道、点播、直播、广播、新闻资讯在内的音频视频内容资源平台,补齐补全“e福州”APP平台音频视频内容资源短板,提升用户使用粘度。(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交建集团、市市民卡公司)


11.建设网上办事大厅视频办事指南。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大数据委牵头,于2019年12月底前,以录制主持人实地咨询、办事场景的方式,建设常用视频办事指南,应用视频服务增强办事指南的易用性、交互性及可接受性。(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大数据委)


12.建设“e福州”旅游平台。根据福州市“一卡一码”(福码)移动支付整体部署和福州市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于2019年11月底前,由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提供相关旅游资源,由市市民卡公司负责,依托“e福州”APP平台,自筹资金开发全市景区旅游、景点门票业务平台,实现福州市景点门票线上购买、景区商铺、停车场扫码支付等功能。(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建集团、市市民卡公司)


13.实现自来水、燃气在线缴费。由市水务公司、华润燃气公司牵头,市市民卡公司配合,于2019年4月底前,将自来水、燃气账单的在线查询与缴费功能对接至“e福州”APP平台。(责任单位:市水务公司、华润燃气公司、市市民卡公司)


14.扩展药店扫码支付范围。由市医保局牵头,市市民卡公司配合,继续增加支持医保结算码扫码支付的药店数量,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心城区药店扫码支付覆盖率,于2019年4月底前,实现支持医保结算码扫码支付的药店总数超800家。之后,逐步实现市医保结算的药店全面支持使用“e福州”APP扫码支付。(牵头单位:市医保局、市交建集团、市市民卡公司)


(四)运营能力建设


1.建设积分商城,增强“e福州”APP平台用户粘性。由市大数据委牵头,市市民卡公司具体负责,于2019年12月底前,建设“e福州”积分商城,并探索提供各银行、通信运营商积分通兑服务,根据积分兑换规则,用户可将各银行、通信运营商积分统一兑换为“e福州”积分,并可在“e福州”积分商城购买所需商品或服务。(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交建集团、市市民卡公司)


2.建设惠民金融保险平台,提升平台持续运营能力。为提升“e福州”APP平台可持续运营潜力,在回馈市民方面提供资金支持,促进平台运营进入良性循环,由市大数据委、市市民卡公司负责,于2019年12月底前,在“e福州”APP平台运营金融服务模块,先通过选择一家合作银行提供金融服务,并通过申请相关金融牌照,逐步完成自建金融服务平台,增强“e福州”APP平台金融服务自主权。(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交建集团、市市民卡公司)


3.建设公益活动平台,丰富市民生活娱乐。由市市民卡公司负责,于2019年6月底前,通过搭建演出票务场景,联合我市各类赛事及演出团体、单位,汇聚各类演出、文体活动资源,建设“e福州”公益活动服务平台;同时,由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提供公益性演出、文体活动的预约售票服务,由市体育局负责提供相关体育赛事活动服务,并将其对接至“e福州”公益活动平台,满足福州市民生活娱乐需求。(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交建集团、市市民卡公司)


4.建设健身服务平台,满足市民健身需求。由市体育局牵头,于2019年12月底前,将其所辖体育场馆信息数据对接至健身服务平台。同时,由市市民卡公司负责,整合足球、篮球、羽毛球等球场数据资源,并依托“e福州”APP平台建设健身服务平台,为市民提供统一的场地预定服务。(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交建集团、市市民卡公司)


(五)宣传推广


1.由市大数据委、市市民卡公司牵头,采用线上活动为主、线下宣传为辅的方式,开展“e福州”APP平台宣传推广工作,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以及短信等媒体信息渠道,结合公共交通绑卡支付等活动,深入开展“e福州”APP平台热点服务宣传,让广大市民充分了解其各项应用服务。(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交建集团、市市民卡公司、其他市直各有关单位)


2.由市地铁集团负责,在地铁各售票点提供长期、固定的宣传地点,用于宣传“e福州”APP平台,其中,地铁1号线在2019年3月底前完成,地铁2号线等建设中的线路在试运营前完成;同时,由市市民卡公司负责主动与市地铁集团做好对接工作,确保宣传效果。(责任单位:市地铁集团、市交建集团、市市民卡公司)


3.由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在举办线上、线下各类活动时,优先考虑应用“e福州”APP平台开展;同时,将活动资讯信息及相关新闻同步发布于“e福州”APP平台。〔责任单位:市交建集团、市市民卡公司、其他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e福州”APP平台的建设、应用、推广和提升工作,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按照职责分工、建设任务的要求,分解目标任务、细化方案措施、明确责任要求、倒排序时进度,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建立反馈机制


各责任单位排名第一位的为工作牵头单位,请各单位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15日前报送各牵头单位汇总,并由各牵头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市大数据委。


(三)强化协调配合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做好对接、加大投入,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责任,确保工作不脱节、时间不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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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福州市, 榕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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