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政办〔2019〕15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的通知》
榕政办〔2019〕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2019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榕委〔2018〕94号)精神,为了进一步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办理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牵头单位要对照实事项目责任清单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及时分解下达各县(市)区政府,确保各项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到位、工作落实。
二、各项目主办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实事项目落实工作,做到亲自抓亲自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本单位确实无法解决的,应及时提请市政府分管领导研究协调推进。
三、市政府督查室将实事项目办理工作列入市政府重点工作督查专项,适时对项目进展情况开展跟踪督办。继续实行“月查月报”制度,各项目牵头单位要指定专人,及时跟踪、督促、反馈项目办理工作进展情况,2019年4月5日前将第一季度进展情况通过政务网公文交换系统以正式函件形式书面反馈至市政府督查室(联系人:林珍彦,联系电话:83968817),5月后实行“每月一报”,即每月5日前反馈上个月项目进展情况。
附件:1.2019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责任清单
2.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月报表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月24日
附件1
2019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责任清单
一、实施公交服务便民工程
(一)新购置公交车200辆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主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道管处、市公交企业
(二)新建改造100个公交站台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主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
(三)新建1个公交首末站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主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
(四)新增优化公交线路20条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主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道管处、市公交企业
二、实施城区连片棚户区(旧屋区)改造
基本完成2万户以上城区连片棚户区(旧屋区)征迁改造
牵头单位:市房管局
主办单位:各区政府
三、治理餐桌污染和改造提升农贸市场等
(一)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
牵头单位:市食安办
主办单位:市食安办
(二)实施10个城区农贸市场“农+超”改造提升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主办单位:市商务局、各相关区政府
(三)储备活体生猪10.8万头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主办单位:市商务局
四、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一)建成农村公路85公里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主办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
(二)新建改造3万户村庄三格化粪池
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主办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三)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受益人口2.45万人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主办单位: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完成农村公路安保提升工程60公里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主办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
(五)危桥改造4座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主办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
(六)综合治理水土流失3万亩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主办单位: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
(七)建成罗源县鉴江镇东湾溪安全生态水系项目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主办单位:市水利局、罗源县政府
五、继续实施缓堵等市政项目
(一)实施橘园洲大桥东桥头及周边拓宽改造工程
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主办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二)实施国货互通立交改造工程
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主办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三)实施三环辅路跨福飞路高架桥工程
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主办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四)实施鳌峰洲大桥南桥头节点改造工程
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主办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五)建成生物医药和机电产业园4号道路工程
牵头单位:福州高新区管委会
主办单位:福州高新区管委会
(六)建成生物医药和机电产业园11号道路工程二期
牵头单位:福州高新区管委会
主办单位:福州高新区管委会
(七)建成滨海新城漳东路
牵头单位:福州新区集团
主办单位:福州新区集团
(八)建成滨海新城马漳路
牵头单位:福州新区集团
主办单位:福州新区集团
(九)建成滨海新城大数据产业园二区路网纵向支路工程
牵头单位:福州新区集团
主办单位:福州新区集团
六、进一步缓解停车难问题
新增公共停车泊位7000个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福州高新区管委会
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3所,新增学位3150个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主办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新建、改扩建小学13所和初中8所,新增学位8305个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主办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八、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养老服务等水平
(一)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55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0元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主办单位:市卫健委
(二)新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2个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主办单位:市民政局
(三)五城区免除逝者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含接运、消毒、72小时内的冷藏、火化、寄存、骨灰盒六项费用)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主办单位:市民政局、市殡仪馆
九、加快体育事业发展
(一)建设6个多功能运动场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主办单位:市体育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二)建设3个室内健身房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主办单位:市体育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三)建设2个门球场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主办单位:市体育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四)建设3个笼式足球场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主办单位:市体育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五)更新更换健身路径250条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主办单位:市体育局
(六)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提升改造50个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主办单位:市体育局
(七)开展30项次全民健身活动项目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主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十、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一)建成福州市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规划每日处置大件垃圾100吨、园林垃圾60吨
牵头单位:市城管委
主办单位:市城管委
(二)新建、改建城乡公厕318座,其中,新建城市公厕169座、乡镇公厕63座、农村公厕26座,改建农村旱厕及简易水冲公厕60座
牵头单位:市城管委
主办单位:市城管委
十一、城区水体列入正常管养,保持水清河畅
完善管养机制,纳入正常管养,实现内河长制久清
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主办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十二、实施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提升和供水管网改造
(一)实施60个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提升,达到“沟通、路平、灯亮、安全、有序”公共配套设施基本完善的目标
牵头单位:市房管局
主办单位:各区政府
(二)改造老旧住宅小区一户一表3万户
牵头单位:市水务公司
主办单位: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三)改造给水管道20公里
牵头单位:市水务公司
主办单位: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十三、提升绿化水平
(一)改造提升5条林荫道
牵头单位:市园林局
主办单位:市园林局
(二)完成3处1000平方米以上的街头绿地建设或改造提升
牵头单位:市园林局
主办单位:市园林局
(三)实施城区增种大树,完成15条道路增种二排树,30处交通等候区增种乔木
牵头单位:市园林局
主办单位:市园林局
(四)建成乌龙江休闲绿道景观工程
牵头单位:福州高新区管委会
主办单位:福州高新区管委会
十四、实施福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系统改造提升
将人工智能语音系统与热线整合相融合,将大数据挖掘分析与平台流程智慧化相结合,使之形成诉求数据链路监控
牵头单位: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
主办单位: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
十五、提升化工基地应急救援能力
建成江阴、可门化工基地应急救援项目
牵头单位:市消防支队
主办单位: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委会、连江可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消防支队
十六、提升城区排涝能力
实施晋安河口直排闽江通道工程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主办单位:市水利局
十七、推进道路安全隐患整治
(一)完成64处道路交通危险路段隐患整治任务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主办单位:市公路局、有关县(市)区政府、福州高新区管委会
(二)完成23处小水库、沟渠、池塘等周边临水临崖路段隐患整治任务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主办单位:市公路局、有关县(市)区政府、福州高新区管委会
附件2
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月报表
(月份)
单位:(盖章)
项 目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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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 展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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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 在 困 难 和 问 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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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 是否 滞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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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经办人员:联系电话(手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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