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政办〔2020〕98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融支持高层次人才项目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融支持高层次人才项目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
龙政办〔2020〕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市直有关单位,各金融机构、有关企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金融支持高层次人才项目发展七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1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金融支持高层次人才项目
发展七条措施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贯彻落实《中共龙岩市委关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决定》(岩委发〔2016〕8号)要求,发挥金融支持高层次人才项目孵化发展的作用,制定如下措施:
一、建立联合尽调、联席评审机制
1.组建联合尽调团队。龙岩人才集团对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项目进行初步筛选后,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银行业机构、证券机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政府投资基金等机构组织专业人员组成尽调团队,对项目开展尽调评估,并出具尽调报告作为决策依据,获联合尽调团队认可的项目提交进一步评审。
2.建立联席评审机制。由市发改委(项目开发中心)牵头,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龙岩人才集团、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相关行业领域知名资深专家(学者)组成高层次人才项目联席评审小组,依据联合尽调团队出具的尽调报告,对高层次人才项目建设的产业政策与发展规划、技术标准与行业准入、建设规模与主要建设内容、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经济影响、生态安全、社会稳定风险等方面进行会商联审。评审结果由联席评审小组各有关单位共同使用。对通过评审的项目,鼓励通过人才补贴、生产奖励、费用减免、贷款贴息、配套补助等多种政策形式进行扶持,发挥扶持政策叠加效应,促进项目落地投产。鼓励参与尽调的金融机构及时对接已通过评审的拟引进项目,尽快提供项目融资。
二、推动银行业机构加大支持力度
1.“一企一策”精准对接。鼓励省内银行业机构和辖内银行业法人机构发挥审批和定价优势,实行“一企一策”扶持方式,结合高层次人才项目的特征和需求,创新特色金融产品(如科技贷、高新贷、知识产权质押贷、订单质押贷、税易贷等)实现精准对接,扩大高层次人才项目信贷投放规模。鼓励银行业机构以企业信用评价为核心,综合考量企业的资产情况和偿债能力,为高成长性、轻资产的高层次人才项目提供单户500万元及以下的信用贷款。将银行业机构对高层次人才项目的贷款支持纳入支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考评,予以加分奖励。
2.积极拓展合作空间。鼓励银行业机构与龙岩人才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加强对高层次人才项目从落地到发展各个阶段的金融配套服务。对高层次人才项目支持力度较大的银行业机构,人才集团在公款存储、项目贷款、开户行遴选等方面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加分支持。
三、拓宽高层次人才项目融资渠道
1.投融保一体化联动。完善投融保一体化联动工作机制,提高对高层次人才项目融资的服务力度。鼓励国有融资租赁和保理公司降低融资条件和融资费用,提供资金支持;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用足用好政银担风险共担基金,进一步降低担保条件和担保费用,为高层次人才项目提供担保支持。上述机构对高层次人才项目提供支持的,在经营业绩考核时予以加分奖励。
2.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对引进规模和资金需求量较大的高层次人才项目,鼓励项目方发行“私募可转债”,引导已落地龙岩、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项目到“新三板”、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对发展势头良好、上市预期较高的高层次人才项目,列入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库,加快上市进程。对高层次人才项目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提供支持的金融机构,在政府性融资项目遴选评分时予以加分奖励。鼓励已初具规模的高层次人才项目通过债券市场直接融资。
四、发挥基金投资的全过程扶持作用
1.调动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积极性。发挥市县两级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对具有原创知识产权且符合龙岩市产业发展方向的高层次人才创业孵化项目,鼓励天使基金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推动项目落地龙岩,助力项目顺利投产;对已初具规模的高层次人才项目,鼓励新三板基金、新兴产业基金等基金,参与项目实施的同行业间的横向并购和上下游产业的纵向延伸,实现市场规模的扩张和产业链资源的整合,助力企业做大做强;对较为成熟的高层次人才项目,鼓励市产业股权投资子基金发挥产业引导作用,扶持项目走向资本市场,助力上市主体的培育。各类基金投资过程中,可对科技型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企业特性、生命周期选择适用的市场化估值方法。
2.支持联合成立投资基金。支持龙岩人才集团联合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等中央、省属企业在龙岩市成立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引导高端人才、项目、资源集聚龙岩,共同促进龙岩高层次人才项目及重点产业项目孵化、发展。支持龙岩人才集团联合金融机构成立股权投资基金,由龙岩人才集团出资作为劣后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参与龙岩高层次人才项目的股权投资。
五、建设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平台
1.加强数字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由市金融监管局牵头建立龙岩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平台。在现有推广运用“金服云”“信易贷”“信用龙岩”等信用信息平台的基础上,收集整合不同政府部门信息资源,进一步畅通银企(个人)、信用机构和政府之间的信息通道,实现线上信贷撮合、金融支付、产品宣传和在线金融知识普及教育等功能,促进企业(个人)需求与金融资源的有效对接。
2.企业化运营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平台。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平台建成后由龙岩人才集团下属龙岩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具体运营管理,相关收益归属龙岩人才集团所有,进而改善龙岩人才集团现金流,提高信用评级,增强融资能力,提升高层次人才项目服务培育能力。由龙岩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人民银行申请征信牌照,负责依法采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并对外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估、信用信息咨询等业务。
六、健全完善尽职免责机制
为促进市属地方金融组织工作人员履职尽责,调动工作积极性,对市级各类产业基金和国有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保理公司按有关政策和要求对高层次人才项目给予扶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积极实践运用容错纠错,尽职减责或者免于问责有关规定,推动市属地方金融组织持续健康发展。
七、规范高层次人才项目管理
龙岩人才集团积极引导高层次人才项目合规经营、规范管理,夯实信贷基础;引导金融中介机构加强对企业管理及财务人员进行信贷知识和相关业务培训,帮助建立健全企业财务制度,规范财务核算,提高企业财务数据的透明度和财务报表的真实性。金融机构做好贷后管理工作,引导企业依法依规、诚信经营,不逃废金融债务,防范金融风险,为金融支持提供必要的基础条件。
本措施的具体解释工作由市金融监管局负责,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 源文件.pdf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100913.html
本文关键词: 龙岩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