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政办〔2019〕98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龙政办〔2019〕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龙岩市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龙岩市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三年行动方案
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硬指标。经过“十二五”“十三五”建设,我市已初步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乡供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逐步显现,部分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偏低、水质达标率不高、管护工作薄弱,已成为基础设施的最大短板。为切实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十六字治水方针,认真贯彻《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突出解决城乡供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矛盾,着力构建从“水源头”到“水龙头”安全可靠、保质保量的城乡供水工程和管理体系。通过三年建设,基本形成以大水源、大水厂、大管网为主的城乡供水体系。到2022年底,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供水保证率均达95%以上。其中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达80%以上,供水保证率达到97%以上;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5-2006),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划定率达100%。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做好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
1.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规划。各县(市、区)要抓紧开展城乡供水一体化编制工作,评估城乡供水现状,合理确定供水范围和规模,择优选取水源,打破行政区划壁垒,优化工程总体布局,科学合理划分供水区域,发展集中连片规模化供水工程。2019年底,全市7个县(市、区)完成城乡一体化规划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水利局、住建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
2.明确重点项目建设计划。以城乡供水一体化为目标,综合考虑县域供水现状,以大水源、大水厂、大管网为途径,确定水库水源、规模水厂、骨干管网等重点项目建设计划。通过淘汰一批、改造一批、新建一批,连点成面,全面提升城乡自来水普及率和供水保证率。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水利局、住建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
(二)整合县域供水资源
1.组建实施主体。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组建国有控股的独立的县级水务公司,或按照“国有控股”的原则,与省水投集团或其他国有企业合作组建股份制供水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自行组建城乡供水一体化水务企业,作为实施主体,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国资委、住建局、水利局
2.整合城区水务资源。各县(市、区)应稳妥推进城区水务资源整合,以县级水务公司为主体,在对城区水务公司进行资产评估的基础上,以市场化手段整合城区民营、外资等水务企业,稳步开展并购整合工作,实现城区供水政府主导和国有控股,同时应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水利局、财政局、国资委
3.推进镇村水厂划拨、回购。我市镇村供水工程基本由政府投资兴建,少数由村集体或个人出资。各县(市、区)要理清镇村供水工程资产情况,做好将国有资产划拨转移至县级水务公司工作。同时,制订镇村水厂产权回购实施办法,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积极稳妥做好镇村水厂资产评估、产权回购及人员分流安置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住建局、国资委
(三)分步推进项目实施
1.推进城区管网延伸。对城区及周边镇村,各县(市、区)要结合城乡规划,推进城区水厂升级改造,加快供水管网向周边镇村延伸,实现城乡结合部分区域同水源、同管网、同水质、同服务。2020年底前,完成城区管网延伸,实现城区及周边镇村供水一体化。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
2.加快重点区域供水设施升级改造。对于人口集中,地势较平坦的重点区域,要根据地形、居住点分布情况,合理划分供水分区,加快水厂、管网等供水设施升级改造,通过镇村水厂联网,打破行政壁垒,建设数个乡、村连片集中的供水体系,实现城乡供水同质同服务。2021年,完成重点区域、乡镇供水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水利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
3.补齐小型供水设施短板。对偏远无法连片地区,各县(市、区)要摸清水源水质,合理选取净水工艺,提高工程建设标准;同时积极利用物联网和自动化控制技术,实现水站“无人值守”,远程集中管理,降低管理成本,基本实现城乡供水同水质同服务。2022年底,补齐农村饮水安全短板。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水利局、农业农村局
(四)构建长效运营机制
1.实行企业化经营、专业化服务。县级水务公司负责全县城乡供水的统一经营管理服务,在重点区域设立分公司或供水管理站,将管理和服务延伸至镇村,实行城乡“垂直一体化”管理。县级水务公司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发展活力。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
2.建立合理的农村供水水价形成机制。各县(市、区)要全面推行有偿用水,对纳入农村供水公共管网的供水实行一户一表收费(农村村民自建、自管的自来水价格除外),逐步实现农村供水收费全覆盖;水务公司要认真测算农村供水成本,价格主管部门要合理确定辖区内农村公共管网供水价格;在供水水价未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期间,各县(市、区)财政要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贴,推动水务公司逐步实现盈亏平衡。同时,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原则,推动建立乡镇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并加强资金监管。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3.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各县(市、区)要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等“三个责任”,健全完善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确保农村饮水工程有机构和人员管理,有政策支持、有经费保障。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
4.推进城乡供水信息化建设。各地水务公司要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系统应包括城乡供水信息管理系统和供水公司运营管理系统。系统应满足主管部门对本区域城乡供水工程的监督管理及供水公司生产和经营需求,以信息化、智能化提升管理服务质量。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水利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
(五)提升城乡供水水质
1.加强城乡供水水质监管。各级卫健和水利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落实城乡饮用水卫生监管责任,明确任务和要求,保障人员、装备设备和资金投入,加强监督指导。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卫健委、水利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
2.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各县(市、区)水质检测中心要完善规章制度,做好水源水、管网末梢水的水质巡检抽检工作;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必须建立日常水质化验室并配备专门水质检测技术人员,严格水质管理,切实加强水质净化和消毒处理。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卫健委、水利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
(六)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1.加快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定。各县(市、区)要根据《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龙岩市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定,从源头上保障饮水安全。2020年底,完成千吨万人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定;2022年底,基本完成农村集中式供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公安局
2.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的部门联动和执法协作机制。生态环境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和联合执法,全面排查和整治水源地保护区、保护范围内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查处各种人为破坏水源地工程设施与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要求高、难度大、时间紧、任务重,市级成立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水利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卫健、国资、林业、城市管理等部门负责人担任,各成员单位要细化目标责任,通力配合,协同作战,建立工作协调推进例会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市、县两级要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健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争取纳入政策盘子;通过申请政府债券安排和政策性金融贷款等方式,降低融资成本,解决建设资金缺口问题。
(三)强化监督考核。加强城乡供水一体化监督考核,将提高农村饮水安全水平纳入脱贫攻坚战役、乡村振兴战略和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役绩效考核内容。各级政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加强对项目建设过程、建后管护的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每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进展情况(电话/传真:2323199,协同内网邮箱:slj@ly.fj.cn)。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对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广泛宣传,提升公众有偿用水、节约用水意识,营造饮用安全水、珍惜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的社会氛围,促使全社会共同关心重视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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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龙岩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