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政办〔2019〕88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专利运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专利运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龙政办〔2019〕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岩单位,市属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龙岩市专利运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9-2021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龙岩市专利运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19-2021年)
为扎实推进我市创建知识产权强市进程,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服务龙岩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根据《福建省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方案》(闽政〔2016〕59号)和《龙岩市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方案》(龙政综〔2017〕52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促进 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市场主体运用专利参与市场竞争能力明显提升,知识产权与金融合作更加紧密,专利市场价值充分显现,专利运用效果显著增强。到2021年,实现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5.3件,年专利权质押融资额1亿元以上,成功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企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1.鼓励企业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完善专利权质押融资政策,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对企业以专利权质押方式获得贷款的,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0~50%予以贴息,贴息资金原则上每年核拨一次,对同一笔贷款项目采取企业还贷后给予一次性核拨的办法,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龙岩银保监分局
2.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每年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优势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对认定为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给予10万元的扶持经费(其中,认定后给予一次性补助6万元,通过复核后再给予补助4万元),专项用于开展知识产权工作。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3.开展龙岩市专利奖评选。每两年开展一次龙岩市专利奖评选,对获市专利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6万元、2万元。对获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或福建省专利特等奖、一等奖的,按市一等奖给予配套奖励;获福建省专利二等奖的,按市二等奖给予配套奖励;获福建省专利三等奖的,按市三等奖给予配套奖励。
责任单位: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成员单位
4.开展知识产权保险业务。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展专利执行险业务。支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通过购买专利保险的方式加强对核心专利的保护,降低知识产权维权成本。对投保专利执行险的企业按所缴保费的8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龙岩银保监分局
5.实行企业授权发明专利资助。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每件给予配套资助2500元。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二)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
6.鼓励企业开展专利导航。遴选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产业龙头企业开展专利导航试点,引导企业开展专利导航信息分析,为企业专利布局、专利预警提供服务。对被列为专利导航试点企业,并已开展专利导航相关工作的,由市级配套补助专利信息分析报告费用的50%,每家企业补助额度累计最高不超过10万元。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7.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鼓励、引导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进一步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运用、保护、管理能力,对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6万元。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8.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充分利用网络教育平台及线下培训资源,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大力培养一批知识产权专员,对省知识产权专员开设知识产权实务面授培训班,利用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龙岩分站对我市企事业单位人员进行多层次、精准化远程教育培训。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三)优化企业知识产权服务
9.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多层次、多功能、全覆盖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功能,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全周期、全链条、全领域服务。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
10.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积极培育和引进专利运营机构。鼓励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在我市开设分支机构,推动我市知识产权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业务指导和监管工作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信用等级评价和失信惩戒等相关信息。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信用办
(四)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11.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维权援助。以更大力度保护知识产权,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机构改革效应,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水平。围绕商品流通市场及展会、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集中查办专利侵权假冒违法案件,形成知识产权保护高压态势。落实《龙岩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暂行办法》,对符合条件的权利人在维权过程中提供一般咨询、专项论证和资金援助等方面支持。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商务局
12.建立知识产权领域信用联合惩戒机制。结合全市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将知识产权严重失信行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予以公示,并列入全市失信联合惩戒范畴,让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三、保障措施
各级政府(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把专利运用行动计划实施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加大宣传引导,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各级财政部门要强化有关知识产权政策引导资金的保障。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应定期将行动计划落实情况汇总上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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