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政办〔2018〕159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龙岩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龙岩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龙政办〔2018〕1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厦门龙岩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中央、省属驻岩单位,市直属单位:
为加强对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福建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8〕34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建立龙岩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斌担任召集人,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有关单位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加强对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领导,研究部署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安全保密、防范和处理高科技作弊、科学合理安排考点和考场等工作。
(二)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分析、解决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中的问题。
(三)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督查各项工作落实,促进部门间协作配合。
二、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
成员单位由市委网信办,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市无线电管理局、卫计委、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保密局、通信办、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龙岩供电公司组成,职责如下:
(一)市委网信办:负责指导协助司法行政部门应对相关网络舆情,协调处置网上相关有害信息。
(二)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负责做好本系统法律职业部门人员储备状况的信息采集;对本系统舆情进行严格监控,有效防范,做好引导、应对及处置工作;共同做好职前培训工作。
(三)市无线电管理局:负责对考点周边的电磁环境监测,为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查处打击违法违纪和犯罪行为提供技术和证据支持。
(四)市卫计委:负责督促指导属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做好考试期间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准备和突发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五)市教育局:负责协助司法行政部门确定考点、考场;协助做好监考老师培训等考试组织实施的相关工作。
(六)市公安局:负责考点周边治安、交通、消防等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司法行政机关辨别应试人员身份真伪及依法查处涉考违法犯罪行为;对考试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七)市司法局:负责管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有关考务工作;与成员单位协调沟通,分工合作,加强配合,落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项保障措施;负责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材料的初审、报批和证书发放有关工作;负责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
(八)市财政局: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必需的经费保障。
(九)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督促指导属地食品药品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考试期间考点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十)市国家保密局:负责指导和检查考试保密相关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依照相关保密标准检查验收试卷保密室;负责考试失泄密案件查处工作。
(十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网络提供单位,做好考试期间考点通信保障工作,及时抢修因意外等事件引起的突然断网问题。
(十二)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龙岩供电公司:负责保障考试期间正常供电,及时抢修因意外事件等引起的突然停电问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研究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工作;按照联席会议的决定,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汇总、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组织督查工作;制定考试组织实施方案,联系和协调各部门参与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联合执法和管理监督;研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调各部门共同处置突发事件;组织开展考试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规则和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召开。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全体成员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要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报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召集。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二)联席会议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时制定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督促、指导属地对应部门履行职能,参与和配合完成本考区组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任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共享信息、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考试组织实施期间若发生突发事件,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各自职能,调配力量,依法快速有效处置。
(四)联席会议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负责与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联系。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不再另行发文,由所在单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联席会议及办公室不刻印章,因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办公室由市司法局代章。
附件:龙岩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龙岩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张 斌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召集人:林庆昌 市政府副秘书长
余德辉 市司法局局长
成 员:龚祖灿 市委宣传部副调研员、市委网信办常务副主任
张丽丹 市中级法院政治部主任
陈生发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邱鲁生 市无线电管理局副局长
林国清 市卫计委副主任
廖敏健 市委教育工委副调研员
孙崇雄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炳明 市司法局副局长
刘建生 市财政局调研员
邱永华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傅阿熹 市国家保密局副局长
张锦彪 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何海波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龙岩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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