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政办〔2018〕201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多审合一”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多审合一”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龙政办〔2018〕2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龙岩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多审合一”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龙岩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
“多审合一”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厅字〔2018〕22号)和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印发〈福建省提升营商环境行动计划〉的通知》(闽委办发〔2018〕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多审合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标
1.按照“统一标准、集中服务、结果互认、依法监管”要求,理顺规划、住建、人防、消防、气象、通信等部门施工图审查机制,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多审合一”和“互联网+图审”工作,全面提升施工图审查质量和效率,增强企业和群众改革获得感。
2.遵循“质量第一、公开择优、依法监管”原则,始终把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放在首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开、公平、择优选取施工图审查机构;各部门各司其职、依法监管、协同推进,确保施工图“多审合一”审查质量。
3.分步实施施工图审查“多审合一”工作。第一阶段,整合规划、住建、人防、消防、气象、通信等部门审查职责,通过纸质方式实现施工图审查“多审合一”的目标。第二阶段,根据全省施工图审查“多审合一”改革进度,同步建立施工图审查信息系统,实行电子化施工图审查“多审合一”。
二、工作内容
(一)审查范围
1.对住建部门管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公安消防部门管理的消防设计审查、气象部门管理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查、人防部门管理的结建人防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规划部门管理的规划条件落实情况(具体委托审查内容由市城乡规划局另行发文)、通信部门管理的电信配套设施设计审查等工作,由建设(代建)单位委托同一家施工图审查机构组织审查,出具统一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含防空地下室施工图防护专项审查内容,审查成果各部门共享。
2.医疗救护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工程、地下轨道交通工程等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特殊项目人防工程,施工图防护设计由项目审核的人防部门组织专家审查。按规定需要由消防部门组织专家对消防设计进行评审论证的特殊项目及易燃易爆房屋建筑工程暂不纳入施工图审查“多审合一”范围。
(二)审查内容
1.开展准入审查。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和人员的资格、省外勘察设计单位进闽信息登记情况、施工图设计文件签章要求等。
2.开展强制性标准审查。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求;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是否符合现行消防、人防、防雷等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要求;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对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还应当审查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
3.开展工程勘察设计深度审查。具体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和《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执行。
4.开展规划条件落实情况审查。
(三)工作流程
1.凡符合资质条件且遵守本实施办法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均可向施工图审查主管部门(市住建局)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统一入驻我市网上中介超市。中介超市通过“网上竞价+随机抽取”方式公开比选确定施工图审查机构,明确审查费用。若无施工图审查机构报名参加比选的,采取轮候方式随机派发给符合资质条件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实施施工图审查,被派中的机构不得拒绝承揽。
2.建设(代建)单位通过网上中介超市比选出符合资质条件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后,向选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审查委托书,签订施工图审查合同,按双方协商约定支付费用,并按工程勘察、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及专项工程设计分类送审。原则上一次性送审施工图,若因技术等特殊情况确需分阶段送审的项目,在保证质量安全和技术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以分阶段送审。同一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勘察文件原则上委托同一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时,同步报送规划部门进行规划条件技术审查。
3.建设(代建)单位所提交的图纸、计算书、批准文件及附件等用于施工图审查的送审资料应真实、完整、有效。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查前应核查送审材料,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立即受理,并向建设(代建)单位出具受理通知书和收件清单。若发现送审资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资料,待建设(代建)单位补齐材料后,即进入合同确定的工作环节。
(四)审查要求
1.明确审查时限。施工图审查机构收到材料清单后,原则上根据以下时限出具审查意见告知书或意见书:执行规定的大型工程12个工作日,中型及以下工程8个工作日;甲级项目的工程勘察文件为6个工作日,乙级及以下项目的工程勘察文件为4个工作日;专项工程设计的项目为6个工作日;既有建筑涉及结构体系或受力改变的加固、加层、改造工程为10个工作日。审查承诺时限为建设单位按规定送齐报审资料之日起至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施工图意见告知书的时间,承诺时间不包括施工图修改时间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复审时间。复审时间不超过上述规定时间,经复审仍不符合要求的,勘察设计单位重新修改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2.提升审图效率。为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压缩审批时间,试行容缺预审和承诺式审查。在技术性审查资料齐全的情况下,由建设(代建)单位作出书面承诺后,允许容缺有关项目批准文件,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可先行选取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技术性审查,待容缺的相关资料补齐后出具审查合格书。
3.建立信息系统。根据我省“多审合一”改革推进情况,逐步建立龙岩市施工图审查“多审合一”信息系统,对接全省“多审合一”信息系统和我市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系统,实行网上收件、在线审查、智能监管、电子归档,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五)审查费用
取消消防设计审查、防雷装置设计审查及人防审查的施工图审查费用。施工图审查“多审合一”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可参考《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收费意见》(闽设协〔2015〕16号)计算的结果作为预算最高采购价,最低限价比预算最高采购价下浮20%以内,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门协同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制定专门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制度。规划、住建、人防、消防、气象、通信等部门应发挥主力军作用,定期会商、协同处理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不断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服务水平。
(二)规范审查流程
规划、住建、人防、消防、气象、通信等部门应制作施工图审查“多审合一”办事指南,公开施工图审查依据、审图标准、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及须提供材料,并将上述资料印制成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工作透明度。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审查的法律依据、相应强制性标准、申报材料、审查范围、审查内容、审查结果通过相关信息平台向公众公布。
(三)加强质量监管
规划、住建、人防、消防、气象、通信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加强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管,对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把关不严、效率低下、故意刁难等行为的,将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并将其列为失信主体。
四、其他
本实施办法自2018年1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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