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政办〔2018〕149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
龙政办〔2018〕1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龙岩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龙岩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实施意见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开展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是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有效衔接的重要形式,是拓宽育人渠道、综合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龙岩是红色圣地、生态福地、客家祖地,是全国文明城市、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拥有淳朴好客的民俗民风和乡土风情,为开展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教育资源。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高度,从弘扬龙岩红色文化、生态文化、优秀传统文化的角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面推进我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目标任务
开展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主要目标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对坚定“四个自信”的理解与认同。主要任务是探索建立一套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多元筹资、保障安全的研学实践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完善研学实践教育作为教育教学工作的常态机制,开发一批育人效果显著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课程;建设一批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研学实践教育精品线路,形成龙岩为中心的红色文化、客家文化、绿色生态文化、生产劳动、客情乡情研学实践教育格局;形成中小学生广泛参与、活动品质持续提升、组织管理规范有序、基础条件保障有力、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文化氛围健康向上的研学实践教育发展局面。
三、主要措施
(一)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开展研学实践教育的统筹安排和业务指导,确保每一位中小学生在学期间参加有效的研学实践活动。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将研学实践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做到有课时、有师资、进课表,把研学实践与学校课程和学生学习有机融合,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研究性学习相结合,根据教育教学计划科学合理安排研学实践时间,原则上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每学年安排一次,每次安排1~2天活动。研学实践时间应尽量避开旅游高峰期。
(二)加强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建设。各县(市、区)要加强中小学生校外综合实践基地以及各级研学实践基地(营地)建设,采用PPP等多种模式,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建设打造一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基地,对入选的基地实行定期评估验收,动态管理。各级教育、文化、旅游等部门要密切合作,建立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准入标准、退出机制和评价体系,积极推动资源共享和区域合作,打造一批示范性精品主题线路,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互联互通的研学实践教育网络。各级教育部门要会同文物、旅游等部门共同负责制定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准入条件和服务标准,审核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资质,督促研学实践体验项目建设和开发。
(三)规范研学实践教育组织管理。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要探索制定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规程,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学校开展研学实践可采取自行组织或委托组织的形式,提前拟定活动计划并按管理权限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通过家长委员会、致家长的一封信或召开家长会、手机客户端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注意事项等信息,加强对学生和教师的研学实践事前培训和事后考核。
(四)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各中小学校要确定专门的管理人员和教师专门负责学生研学实践工作,提高研学实践在课程开发、主题确定、组织管理、后勤保障及安全管理方面的专业性,学校管理人员、专职教师和工作人员组织研学实践活动要计入教育教学工作量。要根据开展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的需要增加专业人员配置,并按照不同学段学生的年龄特点、认知规律及育人需要,强化工作人员培训,提高讲解、辅导学生互动体验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
(五)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根据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基本需求,确定收费项目及标准,建立“政府补助一点、家庭支付一点、服务接待单位减免一点”的经费筹措机制。对义务教育阶段低保户及特困人员子女和高中阶段建档立卡、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及特困人员的子女实施减免政策。市、县(市、区)学校由市、县(市、区)财政按照分级财政给予补贴。市财政原则上只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的1~5天的研学实践进行补助。倡导和鼓励爱心单位、爱心人士针对研学旅行开展公益资助。交通部门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出行要严格执行学生票价优惠政策;文化、文物、旅游等部门要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实施景区、景点、场馆门票减免政策,爱国主义教育场馆(区、点)门票要按照规定费用全免,其它场馆(区、点)门票优惠价格原则上要低于社会旅游团队价格和学生门票的价格,同时提供优质旅游服务。
(六)建立安全责任体系。各地要制订科学有效的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安全保障方案,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责任落实、事故处理、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机制,实施分级备案制度,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教育部门按照属地原则,负责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审核学校报送的活动方案、投保信息和应急预案。学校要做好研学实践活动的行前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确认出行师生购买意外险,必须购买校方责任险,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与委托开展研学实践的企业或机构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安全责任;旅游部门负责审核开展研学实践的企业或机构的准入条件和服务标准;交通部门负责督促有关运输企业检查学生出行的车、船等交通工具,完善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周边的道路标志标识设施,为学生研学实践提供安全畅通的道路环境;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要建设学生集体食宿和集体活动场所,也可以依托学校、军训基地等社会已有资源安排好学生食宿,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及饮食住宿安全;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加强对研学实践涉及的住宿、餐饮等公共经营场所的安全监督,依法查处运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共青团组织要将少先队、共青团活动与研学实践有机结合起来,鼓励大学生参与研学实践服务的志愿者活动。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教育、编办、发改、卫计、公安、财政、人社、规划、交通、文化、食药监、体育、旅游、共青团、金融、电视台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学实践规划、统筹、管理和指导。各级研学实践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订相应工作方案,将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定期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加强督查督办,切实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强化督查评价。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参加研学实践的评价机制,把中小学组织学生参加研学实践的情况和成效作为学校综合考评体系的重要内容。学校要在充分尊重个性差异、鼓励多元发展的前提下,对学生参加研学实践活动的情况和成效进行科学评价。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把研学实践教育纳入专项督导范围,重点对研学实践教育的经费保障、基地建设、优惠政策、部门职能、规范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督查,确保研学实践教育工作收到实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向全社会积极宣传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育人效果,充分培育先进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各级教育部门遴选研学实践优秀案例,并定期推广典型经验。各县(市、区)要积极创新宣传内容和形式,向家长宣传研学实践的重要意义,向学生宣传“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重要作用,为研学实践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总结推广经验。各县(市、区)要做好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整体推进工作,积极探索有效形式,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不断总结研讨,提高研学实践教育质量和水平,表彰研学实践教育先进单位和个人,推动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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