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政办〔2018〕145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2-03 05:00:46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政办〔2018〕1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龙岩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龙岩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8年,建成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基本完成市级政务数据汇聚接入,形成常态化数据管理机制;完善政务云基础设施,实现网上公共服务平台等系统迁移上云;推进市级党政机关政务系统清理整合工作;建立完善项目建设运维统一规划、备案、审计、评价等机制。

2019年,建设全市一体化数据中心,基本建成统一政务云服务平台,推进市级部门和县级数据中心整合迁移,全面推行云化服务。

2020年,完成县级和市直事业单位数据中心的整合迁移工作,形成较为完善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体系,为数字政府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各级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非密信息系统纳入整合共享范畴。

二、主要任务

(一)基础设施统一构建

1.建设一体化数据中心。2019年前基本建成市县统一的政务云计算数据中心,禁止市直各单位新建数据中心(机房),已经建设的要分类分阶段进行整合迁移。

牵头单位:市数字办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

2.推行云化服务。构建统一政务服务云平台,各单位新建业务系统应当在政务云平台上开发部署,已建业务系统应分阶段迁移到政务云上,统一使用计算、存储、网络、安全等云服务资源。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在政务云上部署的系统,经市数字办组织专家论证同意后方可报市财政另行组织采购。

牵头单位:市数字办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

3.整合网络接入。整合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信息网络接入。完善政务网络运维管理平台,提高网络管理运维水平。

牵头单位:市数字办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

(二)部门系统整合互通

4.推进部门信息系统整合。2018年底前各单位摸清各类政务信息系统使用情况,消除僵尸信息系统,精简信息系统数量;2019年底前将本级部门建设的分散、独立的信息系统整合为一个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

(三)政务数据汇聚共享

5.加快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建设。2018年底前建成市县统一的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并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依托政务数据汇聚平台分级构建数据资源中心,不得单独建设跨部门政务数据汇聚平台,应依托市级统一平台做好政务数据采集、登记、汇聚、共享和应用服务。

牵头单位:市数字办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

6.规范政务数据共享应用。2018年底前完成市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梳理,建立目录管理系统,构建全市统一、动态更新、共享校核、权威发布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体系。各单位按照目录汇聚、更新和共享使用数据,形成动态管理机制。

牵头单位:市数字办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

7.有序推进政务数据开放。依托省级公共信息资源统一开放平台建设本市信息资源开放子平台,及时编制并公布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依法依规开放数据。

牵头单位:市数字办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

(四)政务应用协同开发

8.统一开发电子政务公共应用系统。电子政务公共应用系统和基础支撑平台由市数字办牵头统筹共建,如龙岩市网上公共服务平台(e龙岩)、协同办公系统、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等实行全市统一规划开发建设,共建共享,各级各部门不再单独建设。

牵头单位:市数字办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

9.集约化推进专业系统开发。专业性信息系统由业务部门负责按照标准化、集约化原则推进建设,如通用审批、“多规合一”“多图联审”系统、信用信息、数字城管、精准扶贫、综治网络化、重点项目管理服务、社区综合服务等系统,由业务部门负责统一规划开发建设,充分共享利用基础支撑平台的认证、支付、地图等公共资源,开放应用接口,确保互联互通和集成应用。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

(五)信息安全统筹保障

10.加强重要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建立统一的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应用性能监控系统,加强对政府网站、e龙岩平台等重要系统防护,强化风险评估,确保政务信息网络和应用系统安全运行。

牵头单位:市数字办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

11.深入开展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坚持网络信息安全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开展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测评、整改等工作,构建安全运维管控平台,特别是要加强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监控防护,构建网络安全空间。

牵头单位:市网安办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

(六)网上服务形成体系

12构建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体系 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以e龙岩为核心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行移动应用,通过e龙岩集成政务和民生热点服务,统一服务入口,推行一网通办,形成跨部门、跨层级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体系,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数字办、e龙岩办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

13鼓励小程序开发应用创新开发模式,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开发便民实用小程序,集成到e龙岩平台,丰富网上服务内容,激活“双创”动能。

牵头单位:市数字办、e龙岩办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管理。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统筹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制订整合台账和清单,明确各项任务目标、时限、责任和实施机构,明确主责人和经办人,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市数字办要加强各单位项目建设和系统运维信息采集,及时掌握系统整合情况,做好业务检查指导。

牵头单位:市数字办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

(二)优化经费保障。各级财政要优化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安排,优先保障一体化数据中心、统一政务云平台、政务数据汇聚共享交换平台、网上公共服务平台等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基础支撑平台、重点业务系统的建设和运维经费支出,逐步减少直至取消信息孤岛系统和利用程度低的专网运维经费。对不依托统一支撑平台建设的分散、孤立的信息系统,不符合信息共享要求的项目,相关部门不予审批,财政部门不拨付建设和运维经费。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数字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

(三)强化审计监督。审计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政务信息系统专项审计,保障专项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推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市审计局

配合单位:市数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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