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政办〔2018〕143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龙政办〔2018〕1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关于明确市安委办发文机制
各级政府安委办属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督促指导协调各行业管理部门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能。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需由政府安委会、安委办发文的,应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由行业管理部门办理,安委办统一编号印发。
二、关于消除安全监管盲区事项
(一)梅花山景区玻璃栈道的安全监管
基本情况:
梅花山景区玻璃栈道属A级景区上杭县步云乡梅花山景区配套设施,于2015年在市发改委备案,2017年投入建设景区游步道工程,包括尖峰顶游步道的玻璃平台、玻璃栈道。是闽西地区首条玻璃栈道和玻璃平台(其中玻璃平台面积74.16平方米、玻璃栈道长度46米),2018年元旦正式投入运营。经查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至今暂未出台玻璃栈道(平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也未明确安全管理部门。
明确事项:
1.市旅发委按照《龙岩市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规定,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A级景区景点的安全监管工作。
2.市国资委按照《龙岩市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规定,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3.上杭县政府、步云乡政府按照属地原则,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二)充气城堡的安全监管
基本情况:
目前在我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儿童充气城堡游玩单位共三家(万宝、万达、莲东夏商百货各1家),其他均无注册登记。近期,全国范围内发生多起充气城堡被掀翻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目前国家尚未出台儿童充气城堡的相关技术规范,也未明确儿童充气城堡监管部门,安全监管实际处于盲区。
明确事项:
1.市文广新局按照《龙岩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及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相关标准,制定出台儿童充气城堡的相关规范,并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儿童充气城堡的安全监管工作。
2.市工商局对无照经营的儿童充气城堡进行取缔,加强对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儿童充气城堡使用单位的监管。
3.市城市管理局加大对儿童充气城堡占道经营问题进行查处,坚决查处违法行为。
4.市商务局加强对商场儿童充气城堡的安全监督检查。
5.业主切实履行生产安全主体责任,完善相关防护措施。同时,物业部门、商场和街道办事处加强对提供儿童充气城堡游玩设施的租赁户的日常检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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