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政办〔2017〕311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18年国土绿化和森林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18年国土绿化和森林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
龙政办〔2017〕3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2018年国土绿化和森林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7〕1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国土绿化和森林质量提升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2018年全市植树造林和森林经营总任务为90.413万亩(详见附件),包括:(1)植树造林10.913万亩。其中“二带一区”建设3.622万亩,重点抓好生物防火林带建设0.616万亩、森林生态景观带建设0.53万亩和重点生态区位林分修复2.476万亩;其他人工造林更新7.291万亩,重点抓好珍贵乡土阔叶用材树种造林1.1万亩和2.4万亩不炼山造林。(2)森林抚育36万亩。(3)封山育林43.5万亩。
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区域森林资源现状和林业发展需要,以及“三个必造”任务(上年林木采伐迹地必须造上林;上年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和盗砍滥伐迹地必须造上林;上年项目建设占用征收林地的必须通过等面积以上荒山或非林地造林予以补充),结合国家和省营造林资金投入方向,尽快制定2018年国土绿化和森林质量提升工作目标任务,于2017年12月31日前报市林业局备案。并将目标任务落实到经营和责任主体、山头地块,确保指标落实、责任到位。
二、提高森林质量
要继续推行不炼山、不全垦造林,维护地力和生物多样性,防止水土流失。要在重点火险部位因害设防,大力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完善森林火灾防灾体系;按照“因地制宜、注重特色、连带连片”的要求,加快森林生态景观带建设,打造宜居宜业环境;加大重点生态区位林分修复力度,对现有稀疏林分和茶果园,采取“补、管、封、育”等措施,改善林分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要全面提高造林质量,结合森林生态景观改造、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重点区位针叶纯林改造,科学确定造林树种和树种配置方式,以“调结构、提质量、增资源、增效益”为核心,加大珍贵乡土阔叶树造林力度,促进形成树种多样、针阔混交、异龄复层的复合型林分,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要合理确定造林密度,推广良种壮苗、科学施肥等营林措施,切实加强施工质量监管,确保各项营林措施落实到位,提高造林成效。要切实加强森林抚育,采取扩穴、施肥、修枝、间伐、补植等森林经营措施,改善林木生长条件,提高林分质量。要统筹协调林果业发展,积极指导果农按照生态果园要求进行果园建设和管理,施工作业落实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防止借林分修复种茶种果之名,趁机乱砍滥伐、毁林造林。
三、加快工作进度
1.要备好苗木。各地要根据造林任务,认真测算2018年所需苗量,并准备好2019年造林采种育苗,选择适宜树种,及时调整苗木结构,加大乡土阔叶树种苗木培育力度,保障苗木调剂供应。
2.要落实资金。2018年省级财政国土绿化和森林质量提升补助专项资金已经下达,各县(市、区)要在省里专项补助的基础上,安排相应资金,确保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任务全面完成。各级分成的森林植被恢复费要安排用于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
3.要落实责任。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加快推进国土绿化和森林质量提升工作。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造林质量监督,按时组织检查验收,并将结果上报市林业局。市林业局要加强对全市营造林项目的监管和抽查。
附件:2018年龙岩市植树造林和森林经营任务安排表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 2018年龙岩市植树造林和森林经营任务安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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