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政办〔2017〕268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
龙政办〔2017〕2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市级统筹实施办法》(龙政综〔2017〕160号)和省医保办、省财政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以下简称“城乡医保”)基金征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筹资标准
1.2018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人。
2.2018年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按省定标准。
二、缴费时间
2018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期限为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12月出生的新生儿可延长至2018年1月31日)。
三、参保对象和范围
(一)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
(二)行政辖区内就读的大中专院校学生;
(三)驻岩武警官兵;
(四)持有本市居住证(有效期内)的未稳定就业人员;
(五)在龙岩居住1年以上的非从业港澳台人员。
四、缴费流程
(一)合作银行缴费
1.原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凭社会保障卡(F开头的卡号)或身份证号到农业银行各网点缴费,或者通过农行自助终端机、农行手机银行、农行网银等多种渠道进行缴费。
其中:大中专院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由学校统一代收代缴,武警官兵由单位代收代缴。
新增参保人员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缴费,并由居委会统一上交所在地农信社完成参保信息录入、制卡及缴费工作。
2.原新农合参保人员:各管理部和当地农信社(农商银行或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信社”)共同协作,把辖区内有系统记录的参保人员信息按镇、村导出数据给村干部,村干部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村民前往当地农信社缴费或由村干部代收个人参保费用统一上缴至所在地农信社,农信社提供回单。无系统记录的新增参保人员,由村干部将按规范填写的新增参保登记表及参保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和个人参保费用统一上交所在地农信社完成参保信息录入、制卡及缴费工作。
农信社将逐步开通农信社手机银行、农信社微信公众号、农信社小额支付便民点等多种渠道进行缴费。
(二)其它缴费方式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帐户金额大于3000元的,可从个人帐户通过经办大厅自助终端、医保定点药店为其亲属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2.通过龙岩医疗保障APP、龙岩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缴费。
(三)政策性补助对象
1.每年8月31日前相关部门确定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低保对象及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7类人员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人缴费部分由当地医疗救助基金给予全额资助。在缴费期间(每年9月至12月)尚不能确定的资助人员,实行个人先缴后返。
2.经卫计部门确认的计生优抚对象(二女结扎户、独女户),参加城乡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当地财政按规定给予补助。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纳入县级政府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城乡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财政、民政、人社、卫计、扶贫、残联及县医保管理部等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各县(市、区)财政局,负责协调、推进辖区城乡医保参保缴费工作。
(二)精心组织,层层压实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召开各乡镇分管领导会议,布置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任务(具体参保任务见附表)并做好宣传、动员和培训等工作,做好城乡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减免财政承担部分的预算、足额配套并按要求及时上缴,定期对辖区城乡医保参保工作进行督查,按旬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工作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复核、汇总辖区参保工作信息,并及时向当地城乡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级医保管理部申报。各村(居)委会、各大中专院校要及时落实城乡居民的参保登记、缴费、申报、信息变更采集工作。市医保局负责全市城乡医保基金的统筹管理,加强对全市参保缴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对全市参保缴费工作进行数据分类统计、基金归集,及时掌握各地工作进度,并督促各级医保管理部主动加强与当地政府的沟通、联系,做好城乡医保基金管理等工作。
(三)落实经费,保障工作实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龙政综〔2017〕160号要求,按参保人数每人每年不低于1元的标准给予市医管中心各管理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经费,按各50%比例补助各管理部和乡镇人民政府,确保基金征缴工作顺利开展、保质保量完成。
(四)广泛发动,确保全面参保。市医保局牵头,会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加强城乡医保政策一体化的宣传,特别是在集中参保缴费阶段,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宣传折页、电视台、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加强城乡医保工作缴费和有关政策宣传,准确解读政策,做好舆论引导,促进应保尽保。
附件:2018年度各县(市、区)城乡居民参保任务表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8年度各县(市、区)城乡居民
参保任务表
单位:万人
县(市、区) |
任务数 |
新罗 |
35 |
永定 |
40 |
上杭 |
42.9 |
连城 |
26.8 |
武平 |
33 |
长汀 |
43.2 |
漳平 |
23.8 |
合计 |
24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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