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政办〔2017〕303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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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政办〔2017〕303号








新罗区、永定区、上杭县、连城县、漳平市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龙岩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龙岩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

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促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根据《福建省推进城市人口密集区高风险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初步方案》(闽经信石化〔2017〕120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基本原则, 以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为出发点,以推进石油化工产业集聚发展为着力点,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激励、统筹规划、市场运作的方式,分步分类、平稳有序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和转型升级,确保安全生产和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19年10月,现有城镇人口密集区内高风险危险化学品企业(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和社会可接受风险基准(试行)》中社会可接受风险等级为不可接受和尽可能降低的危化品企业)基本完成搬迁改造。

三、职责分工

(一)市经信委:负责牵头制订和组织实施搬迁改造工作方案,检查推进各部门、各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和进度,协调搬迁改造的问题和困难,汇总上报搬迁改造工作和进度情况,协助申请国家专项债券建设基金。

(二)市安监局:会同经信委拟定搬迁改造企业名单,加强搬迁改造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工作。

(三)市发改委:协助拟搬迁改造企业申请国家专项债券建设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等募集资金,用于搬迁改造;支持符合条件的扩容承接搬迁改造企业的专业化工园区。

(四)市财政局:参照省级文件及市政府帮扶政策,会同市经信委制订搬迁改造资金支持方案。

(五)市金融办: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等募集资金,用于搬迁改造。

(六)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新设、扩容承接搬迁改造企业的专业化工园区提供土地政策支持,优先保障搬迁改造企业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七)市环保局:负责加强环保执法,综合利用环保“组合权”,配合当地政府有序推进实施城市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督促当地环保部门加强对搬迁改造企业搬迁改造过程中的环保监督,要求搬迁改造企业按规范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并做好风险防范控制和应急处置工作。

(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搬迁改造企业下岗职工社会保险接续,开展再就业培训,提供相关招聘信息、就业创业平台及相关政策帮助,实现下岗职工再就业。

(九)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加强组织协调,协助搬迁改造企业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积极解决搬迁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搬迁改造企业按时完成搬迁任务。推动辖区内化工园区建设,协调拟搬迁企业与化工园区的对接,确保搬迁企业有园可入、聚集发展。加大检查力度,确保企业搬迁改造过程中符合安全、环保相关要求。

(十)搬迁改造企业:负责制订企业搬迁改造具体方案和实施进度计划,关停退出或异地迁建企业应提出职工安置措施,防范群体性上访事件,维护社会秩序安全稳定。

四、进度安排

(一)摸底排查阶段(2017年3月-5月):各县(市、区)经信局、龙岩经济开发区、厦龙山海协作区经发局联合安监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城乡规划和产业布局等有关规定,初步摸清辖区内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底数,并填报《城市人口密集区高风险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拟搬迁改造统计表》,报送市经信委和市安监局。

(二)评估论证阶段(2017年6月-2018年1月):市经信委和市安监局对各县(市、区)、经开区、山海协作区上报的城市人口密集区高风险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拟搬迁改造企业逐个进行评估确认,报市政府审定后,上报省经信委和省安监局。对搬迁有异议的企业,应由企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和社会可接受风险基准(试行)》等相关规定,采用定量风险评估方式进行安全评估,评估的社会可接受风险等级为不可接受和尽可能降低的,仍应进行搬迁。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2月-2019年10月):各搬迁改造企业应制定具体搬迁改造方案(或停产转产方案),明确具体实施时间进度表。各相关县(市、区)经信及相关部门要督促搬迁企业,按照搬迁改造方案全面实施搬迁改造工程,落实搬迁改造范围、搬迁项目、实施进度、资金筹措、承接园区、职工安置、保障措施等,确保搬迁改造任务按时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县(市、区)政府、市直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 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里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履行职责, 加强协调配合,做好宣传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改革创新精神,合力推进城市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

(二)明确主体责任。搬迁改造企业对搬迁改造项目的实施和环保、安全工作负有主体责任。搬迁企业应严格遵守安全、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按计划进行搬迁改造,加强老企业安全、环保管理工作,依法开展搬迁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安全、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搬迁改造项目建成投产后满足安全环保要求。

(三)落实属地责任。搬迁改造企业所在地政府对搬迁改造工作负有属地管理责任,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社会可接受风险等级评估结果,明确搬迁改造企业和搬迁改造期限,明确具体的搬迁改造方案,分批分阶段落实好搬迁改造工作。

(四)强化监管力度。安监、环保、经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强化对搬迁改造企业搬迁改造过程中安全、环保的监管力度,防止突发安全、环境事件发生,确保周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五)做好项目规划。各级发改、经信、国土、环保、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对项目选址、审批、环保、安全的管理,搬迁改造项目原则上应进入环保和安全设施齐全的化工园区集聚发展。严禁在列入城镇搬迁方案的区域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防止增加新的隐患;要发挥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引导作用,优化产业布局,促进搬迁改造项目技术提升和转型发展,淘汰落后产能和落后工艺设备。

附件:龙岩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拟搬迁改造汇总表

附件

龙岩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

生产企业拟搬迁改造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处位置

需搬迁原因

拟搬迁项目内容

搬迁改造类别

1

龙岩市南方化学

试剂有限公司

新罗区翠屏东路

处在人口密集区

整体搬迁

关闭退出

2

永定县永佳树脂

化工有限公司

永定区汽车站背后1km

处在人口密集区

整体搬迁

关闭退出

3

上杭县山水林业

工贸有限公司

上杭县临城镇水西村

与旁边企业安全间距不足

整体搬迁

关闭退出

4

连城鸿泰化工有限公司

连城县北团镇

与周边居民安全间距不足

整体搬迁

关闭退出

5

福建漳平金鑫硫酸化工有限公司

漳平市东坑口33号

处在人口密集区

整体搬迁

异地迁建

6

福建省漳平凯达

氟制品有限公司

漳平市东坑口33号

处在人口密集区

整体搬迁

异地迁建

7

龙岩市新罗区龙马乙炔气厂

新罗区曹溪浮蔡村

处在人口密集区

整体搬迁

就地改造

8

龙岩日平工贸有限公司

新罗区工业西路68号

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规划

整体搬迁

就地改造

9

连城县荣达林化

有限公司

连城县莒溪镇

处在人口密集区

整体搬迁

就地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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