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政办〔2017〕136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粮食局等部门关于2017年龙岩市储备订单粮食实行直接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粮食局等部门关于2017年龙岩市储备订单粮食实行直接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
龙政办〔2017〕1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农发行龙岩分行关于《2017年龙岩市储备订单粮食实行直接补贴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7年龙岩市储备订单粮食
实行直接补贴的实施意见
龙岩市粮食局 龙岩市财政局农发行龙岩分行
根据《福建省粮食局 福建省财政厅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关于下发2017年我省储备订单粮食实行直接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闽粮法〔2017〕71号)精神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进一步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增强政府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现就2017年我市各级储备订单粮食实行直接补贴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落实储备订单粮食直补政策
2017年,全市各级储备订单粮食在市场收购价(不低于省公布最低收购价)基础上,给予每50公斤12元的直接补贴。直接补贴款按照“谁用粮、谁出钱”原则,分别由各级政府负担。各地粮食部门在挂牌收购储备订单粮食时,必须标明市场收购价、粮食质量标准和直接补贴标准。
各级储备轮换所需稻谷粮源必须优先从本地产粮乡(镇)采取订单收购的办法解决。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2017年稻谷储备规模及轮换计划数量,制定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本地没有余粮或余粮不足的,可到市内产区积极开展订单收购或委托订单收购,积极支持产区发展粮食生产。
各县(市、区)政府在分解储备订单计划时,要根据乡镇、农户的实际种粮面积、余粮情况以及往年执行订单粮食合同情况,统筹兼顾、合理分配,并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倾斜。储备订单计划的分解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落实到种粮农户,并以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将稻谷种植面积、储备订单任务等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一周。
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和鼓励粮食经营、加工企业到市内产区建立优质粮食生产基地,开展优质粮食订单生产、收购,支持种粮农民增产增收。国有粮食企业要发挥收购主导作用,继续按照“购得进、销得出”的原则,随行就市积极收购我市农民的余粮。各地要积极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参与粮食收购,同时加强市场监管,落实“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依法严厉打击“转圈粮”“打白条”和压级压价等坑农害农行为。农发行等金融机构要落实收购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各地要及时将补贴分户数据录入中国农民补贴网,并切实按照国家粮食局《粮食收购资金筹集和兑付管理暂行办法》(国粮财〔2015〕208号)要求,加强管理和监督,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确保补贴资金全部兑现到农户手中。
二、切实抓好储备订单粮食直补工作
(一)下达收购计划
为扶持产区发展粮食生产,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证各级政府掌握一定的宏观调控粮源,2017年,全市各级储备粮计划入库66660吨(其中,订单粮食收购计划为49737吨,招标采购计划为16923吨),具体构成如下:
1.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订单收购15800吨(上杭10000吨、武平1000吨、连城4800吨);
2.市级储备粮轮换13151吨,其中,订单收购10151吨(上杭3300吨、武平2500吨、长汀2500吨、连城1851吨),通过市五丰粮油信息服务公司平台招标采购小麦3000吨;
3.各县(市、区)今年安排储备粮轮换37709吨,其中,订单收购23786吨(新罗300吨、永定2223吨、上杭6868吨、武平4250吨、长汀6265吨、连城3580吨、漳平300吨),通过市五丰粮油信息服务公司平台招标采购稻谷13923吨(新罗5723吨、永定4500吨、漳平3700吨)。
各县(市、区)要在5月25日前,将市下达的各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分解落实到本辖区有关产粮乡(镇),并报送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和农发行龙岩分行。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三个县粮食购销公司、市粮食储备直属库委托四个县粮食购销(收储)公司开展收购工作,并签订委托收购事宜。
(二)签订订单收购合同
各乡(镇)、村要按照分解落实的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品种和数量,在2017年5月底前全部落实到种粮农户,并签订订单收购合同(格式同去年)、发放“售粮卡”(内容与去年相同)。
(三)发放直补资金
市财政局按照下达的省、市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数量和补贴标准,及时将省级和市级直补资金拨付到有关县(市、区)财政局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有关县(市、区)粮食、财政部门(含乡镇财政所,下同),在县(市、区)粮食购销(收储)公司收购储备订单粮食时,凭售粮农户的“售粮卡”、订单收购码单(直接补贴款联),将每50公斤12元的直接补贴款,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一次性兑现给农户。
(四)确定收购价格
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市粮食储备直属库和有关县(市、区)粮食购销(收储)公司根据当地粮食收购市场价格行情走势、储备粮质量要求,确定当地储备订单粮食收购价格,并由粮食购销(收储)公司公开挂牌收购。在收购期限内,当市场粮食收购价低于我省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时,各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各级储备订单粮食按最低收购价收购。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市粮食储备直属库要充分考虑实际工作需要,给予接受委托的县粮食购销(收储)公司合理的收购、县内集并和保管等费用,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收购资金筹措
收购各级储备订单粮食所需的资金,由当地农发行按照“以销定贷、以效定贷”的信贷政策,依据收购计划数量、价格和收购进度给予保证。
(六)落实工作职责
市粮食储备直属库和各县(市、区)粮食、财政、农发行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加强对储备订单粮食直补资金的监督和管理,认真落实储备订单粮食直补政策,收集整理储备订单收购计划分解、公示、合同签订、发放售粮卡、直补资金兑付等环节资料,建立储备订单直补落实情况的信息档案,切实保障种粮农民的合法权益,让广大农民从政府惠农政策中真正得到实惠,做到农民满意、政府放心。
附件:龙岩市2017年各级储备粮订单收购计划表
附件
龙岩市2017年各级储备粮订单收购计划表
单位:吨
县(市、区) |
合 计 |
其 中: |
备 注 |
||
省 级 |
市 级 |
县 级 |
|||
合 计 |
49737 |
15800 |
10151 |
23786 |
|
新 罗 |
300 |
|
|
300 |
|
永 定 |
2223 |
|
|
2223 |
|
上 杭 |
20168 |
10000 |
3300 |
6868 |
|
武 平 |
7750 |
1000 |
2500 |
4250 |
|
长 汀 |
8765 |
|
2500 |
6265 |
|
连 城 |
10231 |
4800 |
1851 |
3580 |
|
漳 平 |
300 |
|
|
300 |
|
注:另外,全市2017年通过招标采购入库粮食16923吨,其中,市级招标采购小麦3000吨,新罗招标采购稻谷5723吨,永定招标采购稻谷4500吨,漳平招标
采购稻谷3700吨。2017年全市通过订单和招标采购共计划入库粮食6666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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