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政办〔2017〕90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数字龙岩工作要点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数字龙岩工作要点的通知》
龙政办〔2017〕90号
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2017年数字龙岩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7年数字龙岩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信息化应用和信息经济发展,为建设新龙岩提供强大动力,按照数字福建和市委、市政府工作的总体部署,确定2017年数字龙岩工作要点如下:
一、推进新一代基础设施建设
(一)抓好信息网络工程包实施,加强通信管线、基站等信息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推进窄带物联网NB-IoT网络建设,加快实现4G网络普遍覆盖,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责任单位:市数字办、通信发展管理办牵头,各电信运营企业、广电网络分公司负责)
(二)继续实施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完善农村光纤网络,推动重点公共场所、旅游景区无线网络全覆盖。(责任单位:市通信发展管理办、旅发委)
(三)推进数字福建无线政务专网应用,开展政务外网扩容改造,实现政务外网多运营企业接入。(责任单位:市数字办)加快涉密电子政务内网建设。(责任单位:市委机要局)
(四)推进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构建市级政务云服务平台。(责任单位:新罗区政府,市经信委、数字办)
二、加快大数据建设应用
(一)创新大数据服务管理体制。抓好数字福建大数据技术服务中心龙岩分中心筹建,探索建立省、市一体化的大数据技术支撑服务体系,协同推进政务数据汇聚共享交换、政务数据深度开发利用、大数据人才培养,为各行各业提供大数据技术服务。(责任单位:市数字办、数字福建大数据技术服务中心龙岩分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二)推进大数据平台建设。建设市级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和交换平台,逐步汇聚人口、法人、地理空间等各类数据,探索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为涉税信息共享交换提供服务。规划建设数据开放平台,推动医疗卫生、生态环境、交通出行、信用、位置服务等数据依法有序开放,鼓励公众、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发利用。(责任单位:市数字办牵头,各有关单位负责)
(三)积极发展大数据产业。鼓励创业者开发大数据产品或应用,培育大数据服务公司、VR开发公司,发展数据清洗、数据交易等新兴服务业。鼓励文化、科技、教育、环境、旅游等领域推进VR资源开发,开展VR试点应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各有关单位负责)
三、培育发展“互联网+”产业
(一)推进跨境电商创新发展,大力发展行业电商,打造农村电商升级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继续做好“互联网+”区域化链条化工作,整合培育行业互联网平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大力推进农业信息化,发展智慧农业,提升三农综合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二)鼓励发展分享经济,支持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新型分享经济活动。扶持互联网创业孵化项目和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培育教育、创意、租赁、医疗、商务、旅游、物流等领域的平台型企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三)积极推动互联网创新创业培训,拓展与国内外互联网龙头企业在互联网创业创新、互联网应用、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合作,开展创新创业培训交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人社局、科技局)
(四)扩大实施物联网在健康养老、旅游出行、环境监测、资源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先行应用,建设一批行业应用平台,带动产业规模化发展,推进物联网应用试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各有关单位负责)
(五)加快发展“机联网”“厂联网”,推广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推动企业业务流程再造和组织方式变革。培育一批工业互联网平台型企业和制造企业“双创”平台,打造网络化、智能化的新制造模式。(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四、深入推进信息惠民
(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组织实施《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重点打造“一号”(12345便民服务热线)、“两网”(龙岩市政府网、龙岩公共服务网)、“四平台”(全流程网上办事平台、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协同办公平台、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提高网上办事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市数字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审改办牵头,各有关单位负责)
(二)落实“健康中国”行动计划,完善新型健康咨询、预约分诊、诊间结算、移动支付、检查结果查询、随访跟踪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三)加快实施网络扶贫行动,开展网络扶智、电商扶贫,建立网络扶贫信息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农业局、商务局)
(四)建立中心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将交通流量采集、视频监控、信号控制、交通诱导、信息发布等整合纳入智能化管理,提高城市交通指挥调度能力。推进“雪亮工程”等公共安全信息化项目建设,提高治安防控能力。(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五)加强网络文化建设服务,打造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数字文化惠民示范点”。(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构建在线一体化、数据化的公共体育信息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实施自然资源监测监管信息工程和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加快推进智慧旅游、智慧交通、智慧校园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旅发委、交通运输局、教育局)
五、强化信息安全和发展保障能力
(一)深化开展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测评、整改等工作,加强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以及政务云平台的安全监控和保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二)加强网络空间治理,依法加大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力度,提升防诈骗信息化能力。(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各电信运营企业)加强网络精神文明建设,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文明用网。(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
(三)加强县级信息化机构建设,配齐配强队伍,切实提高统筹协调和推进工作的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
(四)加强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监督管理,参照“五个一批”推进机制建立数字龙岩项目库,对入库项目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开展项目建设情况抽查,保证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成效。(责任单位:市数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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