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政办〔2017〕31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任务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2-03 06:03:43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任务的通知》
龙政办〔2017〕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水利厅下达龙岩市2017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要求,结合我市水土流失现状和中央、省资金安排情况,现将2017年度40万亩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任务和10.8万亩彻底治理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抓紧做好年度实施任务的安排分解工作。水利部门牵头负责重点水土流失区的防治工作;林业部门牵头负责林地水土流失区治理;农业部门牵头负责茶果园和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强化对大于25度陡坡开垦的监管;国土资源部门牵头负责矿山开采后的植被恢复和生态修复;商务(园区办)部门牵头负责园区开发建设后的植被恢复和生态修复;住建部门牵头负责城市建设后的的植被恢复和生态修复;交通部门牵头负责道路建设后的的植被恢复和生态修复。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治理措施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山头地块,及早落实苗木、种子,力争3月底前基本完成林草措施,按序时进度要求组织实施工程措施,确保12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建立定期报送制度,每月25日上午前将任务完成情况报市水土保持和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黄文侣,电话:0597-2321557,传真:0597-2309205)。
附件:1.龙岩市2017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彻底治理任务分解表
2.龙岩市2017年水土流失治理措施分解表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 1.龙岩市2017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彻底治理任务分解表.doc
· 2.龙岩市2017年水土流失治理措施分解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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