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政办〔2017〕5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将安置房纳入限价房管理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2-03 06:31:54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将安置房纳入限价房管理的通知》










龙政办〔2017〕5号








新罗区、永定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鉴于目前已无限价房建设任务,经研究,决定停止执行《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安置房纳入限价房管理的通知》(龙政办〔2011〕197号),请各级各有关部门切实做好该事项的落实工作。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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