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政办〔2016〕370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畜牧业“十三五”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畜牧业“十三五”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龙政办〔2016〕37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龙岩市畜牧业“十三五”发展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龙岩市畜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续发展能力,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建设,在《龙岩市“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的框架下制定龙岩市畜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一、规划范围
龙岩市所辖七个县(市、区),包括新罗区、永定县、上杭县、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漳平市。总面积1.9万平方公里。
二、规划年限
本规划基准年2015年,规划期限2016-2020年
三、规划依据
《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
《福建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福建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福建省九龙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办法》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
四、畜牧业现状
(一)基本情况:近年来,我市畜牧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得到了持续健康发展,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为我市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
1.产业规模已形成。2015年,全市农林牧渔总产值290.6亿元,其中畜牧业产值105.4亿元,占比35.9%,比2010年产值82.14亿元,增长28.32%,年递增5.66%,肉蛋奶总产量52.35万吨。生猪出栏489.5万头,占全省的四分之一,家禽出笼5021万羽,牛出栏4.6万头。羊出栏4.95万头,兔出栏700.5万只,占全省的四分之一,全市有畜禽规模养殖场7680户。养殖业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55家,产业化龙头企业28家。
2.产业优势突出。一是生猪产业不断优化升级。生猪业是我市的优势产业,有5个县、区享受国家生猪调出大县奖励,7个县(市、区)享受国家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全市拥有规模养猪场5427户(存栏50头以上)、年出栏生猪339 万头,占生猪出栏总数的79.9%,其中,年出栏千头以上猪场667个,出栏166万头。有标准化生猪规模养殖场1064家, 市级900个,中央预算内投资标准化场164个(2007-2014年),国家级示范场9个,省级示范场16个。“牧沼草(果、林)”等生态规模养猪场5350户,占规模养猪场总数的70%。二是地方特色畜禽产业优势明显。我市有槐猪、河田鸡、连城白鸭三种地方畜禽优良品种列入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闽西南黑兔、福建白兔、官庄花猪、龙岩山麻鸭、象洞鸡五个地方品种列入了省级地方品种资源保护名录。分别建立了河田鸡、槐猪、连城白鸭、龙岩山麻鸭、象洞鸡、闽西南黑兔原种(保种)场,福建白兔、官庄花猪建立了保种点,开展了保种选育和产业化开发工作。三是畜禽产品加工取得新的突破。2015年实现畜产品加工业产值32.31亿元。其中规模较大的有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森宝公司,年加工肉鸡4000万羽;总投资4亿元的容和盛猪肉制品加工企业,设计能力为年加工200万头生猪的现代化屠宰加工生产线,目前日均宰杀生猪1500头左右,产品销往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香港等各大城市,年加工销售产值近20亿元。福建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连城白鸭加工项目已建成投产。
3.产业服务体系较为健全。一是良种繁育体系不断加强。我市在全省首家直接从丹麦、加拿大引进瘦肉型猪原种,建立和完善了由4个市级瘦肉型猪原种场、12个县级种猪扩繁场组成的优质瘦肉型猪良种繁育体系,建成种畜禽场37个,良种覆盖率90%以上。二是饲料兽药加工经营体系不断加强。全市已建立饲料规模加工企业35家,年产配合饲料及预混料96万吨,产值28.5亿元,保证了生猪生长的营养供应;建成了全省最大的闽西饲料、兽药、养猪设施设备交易城,年交易额50多亿元。三是动物防疫和科技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市、县、乡、村四级动物防疫及技术服务机构、队伍较为健全。全市拥有439名专业人员,其中高级职称16人,中级职称172人,聘用村级防疫员2020人。建立了市、县二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8个和省际边境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9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畜牧产业也暴露出产业化程度不高、科技水平较低、畜牧产业内部结构失衡以及畜牧产业与环境、与人居不协调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养殖污染问题突出。生猪业在地理位置布局上没有得到有效的规划和控制,也没有依据环境的实际承载能力有计划、有方向地发展养殖,在一些区域(乡镇)甚至出现养殖高度密集、无序发展的状况。养殖业污染未建立长效机制,污染防治投入不足,治理措施不够到位,部分群众环保意识薄弱,部门合力有待加强,九龙江流域的污染治理虽然有了明显改善,但部分乡村的养殖业污染问题仍然突出。
2.产业结构不合理。2015年,全市肉蛋奶总产量52.35万吨,其中肉类产量48.08万吨,占肉蛋奶总产的91.84%;猪肉产量37.69万吨,占比78.39%,家禽肉产量8.49万吨,占比17.66%万吨,牛羊兔肉产量1.9万吨,占3.95%。;蛋产量4.07万吨,占7.77%;奶产量0.2万吨,占0.38%;畜牧业结构仍以耗粮型生猪产业为主,而家禽、蛋、奶、牛羊兔等草食动物产品产量偏低,产业结构不协调。
3.畜禽产品加工业相对薄弱。畜产品加工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规模加工企业偏少,畜产品加工水平相对较低。生产组织化程度还比较低,企业与农户的产业联系不够紧密,缺乏职能完善的行业合作组织。
4.动物防疫形势依然严峻。我市畜禽存栏量大、外销量大、地处三省交界、畜禽及其产品调运频繁,又是南方重点林区、野生候鸟迁徙栖息地,疫情传播的机率很大,防控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此外,防疫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些乡镇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和敏感性认识不足,对动物防疫工作的政府行为理解不深,防疫工作的政府行为在一些乡镇落实不到位,在免疫工作组织和疫情应急处置等方面还存在漏洞。
5.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难度大。相当部分养殖户质量安全意识低,使用违禁药物的现象时有发生,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容乐观。饲料兽药是影响畜禽产品质量的重要投入品,但因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点多面广,市县两级畜牧兽医执法机构人员编制有限,监管力量不足,监管难度大,给产品质量安全带来隐患。
6.科技水平不高。畜牧业科技投入少,科技储备不足,畜禽的遗传育种、动物疫病的快速诊断等基础技术研究应用尤其薄弱。
五、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总的要求
“十三五”时期,我市畜牧业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按照“补短板、强基础、促转型”的要求,以“保供给、保安全、保生态、促发展”为主要任务,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大力推进畜牧业现代化建设,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着力构建现代畜牧产业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畜牧业发展道路,力争使畜牧业在现代农业发展中走在前列。
(二)目标任务
1.畜牧产业持续壮大
到2020年,全市生猪出栏控制在460万头以内,家禽出栏1.2亿羽以上(其中,森宝基地年出栏8000羽;连城白鸭出栏500万羽、河田鸡出栏1000万羽,龙岩山麻鸭120万羽,象洞鸡出栏200万元),肉兔出栏1000万只以上(其中通贤乌兔230万只),肉蛋奶总产量65万吨以上。
2.畜产品加工水平持续提升
到2020年加工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畜产品加工的质量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膳食结构改善,培育一批省级、国家级名牌畜禽加工产品。
3.养殖环境持续优化
九龙江、汀江、闽江流域禁养区内实现生猪零养殖,可养殖区内畜禽养殖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率达90%以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生态养殖率达95%以上,畜禽养殖对环境和水体污染得到根本控制。
4.畜牧产业内部结构持续调优
在限量优化生猪业发展的同时,大力发展我市优势特色的家禽业和节粮型草食动物养殖业,尤其是肉兔业;到2020年,家禽出栏量比2015年增长50%以上,牛奶产量有较大幅度增长,肉牛出栏增长50%左右,肉羊养殖增长50%以上,肉兔出栏增长50%以上。
5.标准化规模养殖持续增加
到2020年,全市畜牧业生态规模养殖达到95%,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比例达80%以上。
6.动物防疫、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持续加强
到2020年,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率、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率达到100%,不暴发和流行重大动物疫病,生猪和家禽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10%以内。全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可追溯体系全面形成,无公害产地或畜产品认证场(户)达60%以上。
7.科技贡献率持续提高
到2020年,科技对畜牧业增长的贡献率达80%以上,猪年出栏率达到180%以上。畜禽良种覆盖率达95%以上,现代养殖技术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中的普及率达90%以上。
六、畜牧业产业布局规划
(一)基本原则
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坚持环境容量原则,坚持多元并举和优化结构原则,坚持非均衡发展原则。按适度规模,布局合理,畜地平衡的发展思路,实行生猪养殖总量控制和密度控制,鼓励发展节粮型家禽和草食动物养殖产业,走标准化、品牌化和现代化生态型畜牧业发展道路。
(二)布局规划
1.2020年生猪产业布局规划
到2020年,年出栏生猪总量控制在460万头以内。其中,新罗区处于龙岩市中心区域和九龙江上游,对生猪养殖总量实行限制,龙岩市2009-2020年生猪产业布局规划如下表:
龙岩市2020年生猪产业布局规划表
县(市、区) |
耕地面积 (万亩) |
山林面积 (万亩) |
2015年底统计生猪出栏 (万头) |
根据环境可容量的最大规划出栏量(万头) |
备 注 |
新罗区 |
23.7 |
312.7 |
109.3 |
100 |
|
永定县 |
30.5 |
264.5 |
88.8 |
75 |
|
上杭县 |
36.8 |
309.1 |
78.5 |
75 |
|
武平县 |
32.9 |
279.1 |
80.7 |
70 |
|
长汀县 |
30.0 |
365.9 |
79.5 |
66 |
|
连城县 |
24.6 |
306.3 |
40.4 |
39 |
|
漳平市 |
17.7 |
354.9 |
28.1 |
35 |
|
合计 |
196.2 |
2205.6 |
505.3 |
460 |
|
上述规划量根据《福建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参照国外发达畜牧业国家的做法,确定我市生猪载畜量以一亩耕地消纳2头生猪、一亩山地消纳3头生猪排泄物经沼气工程和生化塘处理后的污水测算。其中,山地消纳面积依据各县(市、区)地势和山地陡峭程度按总山地面积的1.89-6.4%测算,如连城县、漳平市因高山较多,按山地总面积1.89%测算,永定地势较平坦按6.4%测算。耕地消纳利用面积按扣除九龙江、汀江、闽江及梅江干流和主要支流两岸1公里范围禁养区面积,再以60%测算。
2.2020年家禽及草食动物产业布局规划
地方特色家禽。充分利用我市地方家禽优良品种丰富的优势,以“八大鲜”评选为契机,大力发展河田鸡、象洞鸡、连城白鸭、龙岩山麻鸭产业。一是以长汀县远山河田鸡发展有限公司为龙头,通过加强河田鸡保种场和育种场建设,大力发展河田鸡生态标准化养殖;二是以福建武平凤奔象洞鸡发展有限公司为依托,大力发展象洞鸡果园生态标准化养殖,做强做大象洞鸡产业;三是以连城原态农业加工企业为龙头,通过采取“加工龙头+基地+农户”的产业化模式,大力发展连城白鸭产业;四是龙岩市山麻鸭原种场为核心,引进蛋品加工企业为龙头,通过龙头带动,大力发展山麻鸭养殖基地和养殖专业户;五是以龙岩市通贤兔业发展有限公司为龙头做强做优通贤乌兔产业。
白羽肉鸡。以森宝公司“退城进郊”为契机,通过实行“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运作模式,以新罗、武平、漳平、永定、上杭为重点,发展白羽肉鸡产业,近期目标年出栏加工7000万羽,远期年出栏加工1.5亿羽以上。
壮大做优草牧业。一是充分利用我市现有草山草坡和边角地种植牧草,发展草食动物养殖,一是以上杭、武平、连城为重点发展肉兔养殖,做强做大做优“通贤乌兔、福建白兔、连城黄兔”产业,力争年出栏800万只,打造品牌;二是以漳平、新罗、连城为重点发展肉牛、肉羊养殖。
扶持规模蛋鸡产业。以新罗华龙农牧、宏昌畜牧、长汀三源农牧、上杭福欣牧业现有规模蛋鸡场为基地扶持他们扩大产能,提高我市的鸡蛋自给力。
(三)禁养区、可养殖区的划定
1.禁养区
(1)重点流域;
①九龙江北溪(龙岩段)沿江两岸及一级支流雁石溪、万安溪、双洋溪、新桥溪、新安溪、感化溪、洛阳溪,二级支流苏溪(含东肖溪、红坊溪)、小溪、龙门溪、林邦溪、岩山溪两岸1公里范围内。
②闽江流域文川溪、北团溪(含童坊河)、姑田溪主河道沿溪两岸1公里范围内。
③汀江流域干流沿江两岸1公里范围内,支流(濯田河、桃澜溪、旧县河、黄潭河、永定河、金丰溪、中山河、中赤河、象洞溪)沿河(溪)两岸1公里范围内。
④其他未列入上述范围的,沿河、沿溪两岸500米范围内。
(2)市中心城市建成区、县级城市建成区、乡(镇)集镇中心区、城镇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域;
(3)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含村级人饮水源)、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4)市、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乡(镇)工业集中区;
(5)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的禁止养殖区域;
(6)国家或地方法律和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
2.可养区:禁养区以外的区域。
七、主要措施
(一)坚持用生态环保模式提升畜牧业。在坚持“限量、提质、增效”发展畜牧业的同时,高度重视并解决畜牧业发展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积极推行生态环保养殖模式,特别是要保护九龙江、汀江、闽江流域水环境,力争到2018年底使三江流域的可养区的畜禽养殖场达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从而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1.制定布局规划。按照非均衡发展、可持续发展和环境容量原则,制定市、县、乡三级畜牧业产业规划,规划市、县、乡畜禽出栏总量规模,科学划定县、乡、村畜禽区域布局的“二区”范围,明确“二区”污染治理目标,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畜牧业产业发展布局规划落到实处。
2.严格控制总量。根据“禁养区、可养区”(以下简称“二区”)划分和土地资源可载畜量,科学规划各县(市、区)和乡(镇)生猪最大载畜量。各县(市、区)、各乡(镇)生猪出栏量不得超出已制定的生猪最大出栏量。已超出的必须采取缩减规模或关闭猪场等措施,并将养殖控制量落实到具体场。
3.加强建场审批。各地要严格执行养殖业发展布局规划和新建养殖场审批制度,凡新建、改建和扩建养殖场的,在符合养殖业发展布局的前提下,由乡镇畜牧兽医站和村管站负责审核是否符合“二区”规划,经村委会、乡镇政府同意后,再依次报县级规划、国土、林业、畜牧、环保等部门依法审核,最后报县(市、区)政府批准,并按环保部门规定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报告表。
4.强化“二区”治理。
(1)禁养区不得新建和扩建生猪养殖场,现有的养猪场必须于2016年12月底前关闭拆除。
(2)可养区取缔违章建设的养猪场,严格限制新建、扩建生猪养殖场,实行严格的环保审批制度。区内已建生猪养殖场必须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要求,落实环保“三同时”,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
(3)可养区内拟保留生猪养殖场必须于2018年底前完成升级改造,并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每个规模养殖场必须根据规模建设20-80m3以上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池或与无害化集中处理签订委托处理协议。
5.推广治污技术。采取工程治理与生态治理相结合,大力推行“牧沼草”“牧沼果”等生态养殖模式,大力推广沼气工程和固液分离技术,大力推广漏缝地面-免冲洗-自动刮粪-塔式发酵技术,引导和推广生物垫料异位发酵养殖“零排放”治污措施。大力扶持发展以生猪排泄物为主的生物有机肥厂建设,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和扶持农民使用有机肥。
6.强化综合整治。要强化属地管理,建立以县(市、区)、乡(镇)政府为主的养殖业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把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列入市对县(市、区)、县(市、区)对乡(镇)党政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加强依法治污,国土、林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养殖场用地、林地审批管理。环保部门要切实做好现有规模养殖场的环保审批工作,加强对新、改 、扩建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估审批及环保“三同时”管理,对“未审批先建设”的养殖场,应依法予以处罚或予以关闭,同时,要加强对规模养殖场的排污达标情况督查监督控,对违规超标排放养殖场依法收取排污费。要强化联合执法,以县(市、区)、乡(镇)政府牵头组织,坚决查处和打击各种养殖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对未批新建的养殖场要坚决予以依法取缔,特别是对违法在禁养区和禁建区内抢建养殖企业的,要坚决予以强制拆除和行政处罚。
(二)坚持用资源比较优势调优畜牧业。在推进畜牧业发展中,要充分发挥资源比较优势,充分利用我市地方畜禽优良品种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白羽肉鸡、白羽半番鸭、河田鸡、连城白鸭、槐猪、肉兔、山麻鸭、象洞鸡等特色畜禽产业,推进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产业化建设,逐步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优势畜禽产业带。
1.以上杭槐猪国家级原种场为龙头,引导扶持农户发展槐猪生产,新建扩繁场10个,发展槐猪规模养殖户100户,推广槐猪标准化养殖和品牌建设。
2.以长汀县远山河田鸡发展有限公司为龙头,通过加强河田鸡保种场和育种场建设,大力发展河田鸡生态标准化养殖和加工产品。
3.以福建原态农业为龙头,通过采取“加工龙头+基地+农户”的产业化模式,大力发展连城白鸭产业。
4.以连城、永定、长汀、上杭、武平为为重点,大力发展肉兔产业,推广“闽西南黑兔”和“福建白兔”产业化发展。
5.大力发展象洞鸡果园生态标准化养殖,做强做大象洞鸡产业。
6.以森宝公司为龙头,通过实行“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运作模式,以新罗、武平、漳平、永定、上杭为重点,发展白羽肉鸡产业。
7.以新罗区红龙禽业有限公司为龙头,以新罗、永定、漳平为重点,大力发展白羽半番鸭产业。
(三)坚持用产业化经营形式推进畜牧业。加快由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最根本的途径就是通过发展产业化经营,积极发展畜产品精深加工,延伸畜牧业的产业链条,提高养殖户的组织化程度,全面开拓国内外市场。
1.扶持壮大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围绕优势产业,培育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龙头领军企业。重点扶持森宝肉鸡加工、容和盛肉猪加工、福建原态农业有限公司连城白鸭加工项目,武平县闽台农牧创业园、长汀县森辉现代农业等一批畜禽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和现代畜牧业生态养殖示范园区建设,做强做大品牌产业。
2.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加大龙岩山麻鸭、上杭槐猪、长汀河田鸡、福建白兔、闽西南黑兔等加工项目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肉制品深加工、蛋品加工龙头企业,优化畜产品加工业布局和产品结构。
3.加强畜产品品牌建设。坚持走质量、品牌加规模的路子,在优势和品牌方面下功夫,进一步健全品牌畜产品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依托优势特色畜产品产业发展基地和骨干加工龙头企业,推进品牌建设,积极推动地方畜禽品种产品争创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4.加快发展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和扶持农民按照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大力发展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发挥专业合作组织在加强行业管理、行业自律、维权保障和开拓市场的作用。通过落实责任,加强技术指导,扎实推进养殖业“一村一品”“一镇一品”项目建设。
5.大力发展现代畜产品流通业。继续搞好与本省和广东大中城市畜产品的产销联建,巩固和扩大国内市场占有份额。鼓励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肉食品冷链物流和设立冷鲜肉直销点。支持龙头企业、畜牧业合作组织、农民经纪人和各类营销组织,采取产销直挂、连锁经营和网上交易等形式参与畜产品流通,加强对国内外市场的研究,建立预测预警机制,积极争取建立生猪期货交割仓库。大力发展畜产品会展经济,增加企业开拓市场的能力,支持企业拓展京、沪、粤等省外市场和俄罗斯、东南亚、欧盟等国际市场。
(四)坚持用规模标准化建设做强畜牧业。标准化生产是现代畜牧业的重要基础,是提升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保证。同时,有计划地建设一批家禽、草食动物规模标准化养殖场。加大资金投入,坚持以养殖户投入为主,政府适当补助的原则,切实解决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认真落实生猪标准化建设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的单位、个人。广泛开展生猪标准化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按照标准着力推广应用先进的饲养管理、质量控制技术,切实抓好养殖场污染的达标治理。要扎实抓好标准化猪场的无公害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加大宣传、培训和指导力度,引导生猪标准化场按标准化规范要求实施改造提升。
(五)坚持用长效防控和监管机制保障畜牧业。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畜牧业兴衰存亡。要探索建立长效管用的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确保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
1.加强动物防疫工作。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动物防疫政府行为,建立健全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建立稳定的动物防疫经费投入等保障机制,继续按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总责,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的要求,继续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列入市、县党政目标管理考核。要进一步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预备队,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储备,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免疫和监测机制,确保全市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率达到100%、强制免疫有效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实现“力求不发生,确保不流行”的防控总体目标。稳定和强化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立科学、规范、长效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机制,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发生。
2.加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形势分析会”制度,建立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监管机制,加大对“瘦肉精”“苏丹红”“三聚氰胺”等违禁药物的监测力度。严格落实畜禽产品检疫制度,进一步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规范活畜禽交易市场(批发市场)的经营行为。加强省际间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的检疫监督工作,严防省际疫情传入。推进动物疫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依法严厉打击加工销售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六)坚持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畜牧业。科技进步是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和效益的决定性因素,是畜牧业发展的根本出路。相对于其它农业产业,畜牧业更需要科技的支撑,产业的开发更需要高层次的人才。
1.大力推广“五新”技术。重点推广良种繁育、安全饲料生产、无公害畜禽养殖、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畜禽疫病快速诊断和监测技术,通过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加快科技成果向实际生产力的转化,不断提高科技对畜牧业的贡献率。
2.加强优良品种保护。着重加强河田鸡、连城白鸭、槐猪、福建白兔、闽西南黑兔、龙岩山麻鸭、官庄花猪、象洞鸡等优质地方品种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积极支持畜禽新品种引进和培育,继续扶持发展一批种畜禽场,重点完善生猪、地方特色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切实加强各类种畜禽场建设,依法强化种畜禽管理,不断提高良种的覆盖率和贡献率。
3.狠抓技术技能培训。加强畜牧兽医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加快知识更新,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过培训广大养殖户,提高养殖技术水平,引导农民分工合作,走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畜牧业生产经营的路子。
4.做强饲料兽药产业。大力发展饲料工业,全面推行高效、安全、生态、环保的饲料生产技术。积极发展和规范兽药生产经营市场,逐步充实兽药饲料监管人员,建立健全监管体系。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规划落实到位。要切实强化产业布局规划的政府行为,各级政府要结合实际,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畜牧业发展规划,规划编制后,应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和专家组评审,并以政府的名义下发实施。县(市、区)、乡(镇)政府要对辖区内畜牧产业布局规划执行负总责,要建立畜牧产业布局规划执行领导小组,确定一位政府领导负责此项工作,研究制定规划执行的有效措施和长效机制,加强定期检查督促,牵头组织联合执法,确保畜牧业产业布局规划的落实到位。
(二)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发改、经贸、财政、国土、林业、农业、水利、畜牧兽医、环保、规划、建设、交通、旅游、金融、科技、工商、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制订细化切实可行的落实规划的方案或具体措施,为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各方保障,共同促进畜牧业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
(三)依法行政,保障畜牧业稳定发展。要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支持畜牧业发展的各项措施。加大普法力度,继续深入开展畜牧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学习培训和普法宣传工作,提高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加强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强化行政执法力度,为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四)增加投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要求,增加政府对畜牧业的投入,重点加强对动物防疫、生态环境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地方畜禽品种保护的投入。各级政府每年要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要出台奖励政策,对生产和使用有机肥,采用高新技术治理养殖业污染并有重大贡献和示范作用的企业,给予项目扶持和资金奖励。加快推进动物防疫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各级政府要将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配套经费、强制免疫注射经费、重大动物疫病监测经费、防疫工作与培训经费、应急物资储备经费、应急储备金(含畜禽免疫应急死亡补偿金)、疫苗贮运费等列入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加大市县两级检验检测中心、省际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乡镇基层畜牧兽医站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五)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广播、电视宣传、张贴标语、出黑板报等各种形式,宣传畜牧业发展布局规划和养殖业污染治理的重点内容,特别是要让广大干群明确养殖业“二区”规划划定、养殖场建设的审批程序等,提高干部群众对实施规划的认识,为规划实施夯实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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