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政办电〔2016〕66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夏令工作时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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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夏令工作时间的通知》
龙政办电〔2016〕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夏令工作时间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6〕50号),从2016年6月1日起至9月30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实行夏令工作时间后,每周二、四晚上各安排2小时30分钟开展政治或业务学习。
中央、省属驻岩单位可参照我市市直机关工作时间作出安排。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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