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政办电〔2016〕18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气象灾害低温冻害应急响应提升为Ⅱ级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2-03 07:25:18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气象灾害低温冻害应急响应提升为Ⅱ级的通知》










龙政办电〔2016〕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市应急委成员单位:

1月22~26日,全市将出现强寒潮天气过程。此次寒潮过程强度强、范围广、时间长,将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尤权书记、于伟国省长都做出了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积极做好防御工作。1月22日,市委书记李德金批示:“挂钩领导要到县区指导工作,工作预案及预防措施责任要落实到位,请效能督查办跟踪”。1月21日,市长池秋娜在2016年市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专门作了强调,并主持召开全市强寒潮天气防御工作视频会议,进一步部署落实各项防寒防冻具体工作。

根据天气会商情况及《龙岩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现决定1月22日13时始将气象灾害低温冻害Ⅲ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Ⅱ级应急响应。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指示要求,按照《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寒防冻工作的紧急通知》(龙政办电〔2016〕11 号)精神,全力应对强寒潮天气,迅速周密做好预防处置工作,并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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