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办字〔2020〕99号《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关于公布雄安新区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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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关于公布雄安新区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
雄安办字〔2020〕99号
新区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先后五批向雄安新区下放省级行政许可事项文件和省审改办《关于确定保留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结合实际,汇总形成了雄安新区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20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经新区管委会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组织落实。各部门要按照公布的《目录》,在“河北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对正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认真核对,调整衔接对位,做好认领维护工作。要切实维护《目录》的严肃性,未列入目录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取消,目录之外不得实施行政许可。对《目录》中行政许可事项拟下放各县实施的,要按照《河北省行政许可委托实施办法》要求,依法办理委托相关事宜。
二、及时全面公布。各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15日内,将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在“雄安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大厅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范权力运行。各部门要积极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从行政许可的事项管理、办事流程、审批服务、受理场所、监督检查等方面,构建“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全面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附件:雄安新区本级行 政许可事项公开目录(2020年版)
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政办公室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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