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2018〕27号《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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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







市委〔2018〕27号         2018年12月10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质量提升行动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入高质量时代,现就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紧扣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聚焦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进一步强化提升质量强市战略,创新质量工作体制机制,构建大质量工作新格局,持续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不断巩固提升我市发展质量优势,为加快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打造展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窗口作出更大贡献。

(二)总体目标

到2019年,《杭州市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优势不断加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建设的创建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确保质量总体水平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在此基础上,举全市之力实施新一轮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力争到2022年全市综合质量竞争力明显提高,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新时代杭州发展的质量新优势加速构建,质量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显著增强、对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大幅提升,社会满意度、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全面提高,群众拥有更多的“质量获得感”,质量和创新合力驱动杭州成为全省、全国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

二、重点领域

(一)推动产业新旧动能转换。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以提质增效为目标,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全面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落实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的12个重点行业和10项重点任务,促进“互联网+”“机器人+”“标准化+”“大数据+”在传统制造业领域的融合应用。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深入推进“机器换人”“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企业上云”等专项行动,积极探索智能制造新模式,全面提升制造业智能化水平。发展壮大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物联网、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培育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区块链、量子技术、商用航空航天等未来产业。聚焦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大力发展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安防、信息软件、电子商务、智能制造等优势产业,推行“鲲鹏计划”“凤凰行动计划”“大雁计划”“初创企业培育工程”,加快数字产业化;推动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改造,推广应用城市工业大脑,加快产业数字化;构建智慧城市,拉动经济发展,加快城市数字化。推进数字技术在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的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应用,争创中国数字经济第一城。

到2022年,规模以上传统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长4%以上,打造超千亿级产业集群1个,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水平位于全国前列,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水平总指数保持全省第一,新产品产值率达35%以上,建成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30个,规模以上工业亩均税收、全员劳动生产率、亩均增加值分别达到30万元/亩、30万元/人·年、 140万元/亩,“机器换人”对规上工业企业的覆盖率达到38%以上,骨干企业装备数控化率和机器联网率分别达到55%以上和32%以上,关联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以上。

(二)着力产品、工程和服务领域高质量发展。实施产品质量提升工程。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在杭州、助推城市国际化”行动和消费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加强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开发应用。大力推进“标准化+乡村振兴”行动,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和良好农业规范,培育一批生态优质农产品。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全面提升药物质量水平。加快推进百项产品升级与工业强基工程示范项目,分行业制定“机器换人”实施方案,建成一批行业机器人示范生产线、示范企业、“机联网”和“厂联网”。强化重点企业培育,推进企业质量、标准和品牌建设,引导企业通过整合重组等优化生产要素配置,形成一批总部型、品牌型、协同制造型、绿色与安全制造型、高新技术上市型的“五型”企业。实施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大力培育发展健康服务、电子商务、移动支付、新零售、共享经济等新兴服务业,加快构建功能完善、管理规范、高效高质的生活性服务业体系,重点发展旅游休闲、健康养老、家政服务、商贸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推动其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提升,向便利化精细化品质提升。加快推动服务业信息化建设,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业态快速发展,培育平台经济、分享经济,鼓励大数据应用。推广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争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全力打造“杭州服务”新样板。鼓励知名服务品牌企业通过收购、兼并、重组等途径做大做强,加强“杭州服务”品牌保护,培育一批代表“杭州服务”优质形象的企业与品牌。实施工程质量提升工程。构建优质、高效、低碳、循环的绿色建造体系,重点推进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成品住宅领域的高水平发展。加强重大工程的投资咨询、设备监理、建设监理,保障工程项目投资效益、重大设备质量和工程建设质量。推进网格化、差异化、标准化、信息化监管,对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质量监管。落实工程质量终身制,严格执行“两书一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永久性标牌)制度。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形成有效闭合的管理链条。加强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预制构件、原材料与构配件等的质量管控,规范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管理。落实“样板引路”制度,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贯彻落实《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7号),逐步提高农民自建房的质量。大力实施“优质优价”实施工程,持续开展工程创优活动,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参与鲁班奖、“钱江杯”奖和各级政府质量奖等工程类质量创优评选。

到2022年,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6%,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服务质量满意度达到85分以上;力争实现中国质量奖零突破;制定实施“浙江制造”标准300个,培育“品字标”品牌企业200家;获得浙江省政府质量奖10家以上,杭州市政府质量奖36家以上;浙江名牌产品480个以上,杭州名牌产品400个以上;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1%以上,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11%以上,新增鲁班奖等国家优质工程奖3项以上,新增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1个以上,新增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70个以上、“西湖杯”奖400个以上。

(三)突出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坚持“控、治、修、建、调、优”多管齐下,出台钱塘江流域保护与发展条例,全面推进拥江发展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治水治气治土治废,加快淘汰高耗能重污染行业产能,推进污染全链条治理。构建杭州特色环保标准体系,加强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订,兼顾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工程技术规范等管理规范类环保标准的制订。持续打好“五水共治”“五气共治”“五废共治”的“三五牌”,全面落实“水十条”“气十条”“土十条”,突出绩效导向,推行精细管理,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升级。推进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市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深入推进“三改一拆”和“四边三化”,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扶持绿色有机农业成为优势产业。加强生态资源保护,推进“一区两园”建设,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加快建设珍贵彩色森林,严格管理涉林垦造耕地和矿产使用耕地。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开展能源计量服务示范,促进传统产业节能降耗、提质增效。加强环境监测计量监管,保障污染源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到2022年,城市空气质量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持续下降,达到35微克/立方米,地表水省控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85%,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达到80分以上。

三、主要举措

(一)突出标准引领发展,着力推进城市国际化。以创建“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为契机,充分发挥“全球可持续发展标准化城市联盟”“杭州国际标准化交流中心”的先发优势,加大我市参与国际标准化的双(多)边合作力度。发挥“国际标准化会议基地”作用,开启“国际会议+产业带动”服务发展新模式,引导我市优势产业参与国际交流活动。加速推动国际标准化合作,加强标准国际互认,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助推我市“浙江制造”企业获得国际市场认可。积极开展“标准化+”行动,推动标准化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层级深度融合,建立健全政府推动制定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协同推进、协调配套的先进标准体系。重点围绕数字经济、生物经济等新经济和电子商务、电子支付、信息运用等新兴产业,争取国际和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落户杭州。围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建立“标准化+省市产业技术联盟”工作机制,推动企业对标达标、提质增效。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开展企业标准先进性评价和标准“领跑者”工作。利用技术性贸易措施,倒逼企业按照更高技术标准提升产品质量和产业层次。建立以政府治理、公共服务、政府自身建设管理三个子体系为重点支撑的城市治理标准体系,制定完善智能交通、智慧城市运营平台等标准体系,加速制定“国际学校”“国际街区”等领域国际领先的城市国际化杭州标准。

(二)聚焦质量创新驱动,提升产业经济附加值。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质量创新能力。以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为载体,发挥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的提质增效作用。加快城西科创大走廊、城东智造大走廊、杭州临空经济示范区、之江文化产业带等建设进度,发挥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等重大平台在推动创新发展、做强实体经济和制造业方面的重要作用。实施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建设首批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3家以上,创造条件争取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落地杭州。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关键技术突破创新专项和一批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突破创新项目,培育形成新动能,争创高端制造业新优势。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提升企业技术中心、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设计院)创新能力建设,新增认定一批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重大技术创新载体,积极推动之江实验室、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杭州创新研究院、北京大学信息技术高等研究院、阿里“达摩院”等高水平新型创新载体建设。推进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提升特色小镇、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创新载体建设水平。开展“专精特新”“隐形冠军”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鼓励发展创新型企业,建设跨境创新加速器,大力引进具备重大产业化潜力的国际优质创新企业。

(三)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突出改革创新攻坚。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各项举措,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优化公共数据大平台建设,推动群众事项办理向乡镇(街道)延伸,基本实现三级政务服务网络办理渠道全覆盖,提升政府行政审批效率, 打造“移动办事之城”。建立政务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健全行政审批服务标准体系,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动态清理调整机制。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和“网上中介超市”建设,推动审批中介机构市场化改革。完善咨询投诉“一号响应”,探索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文化等领域执法监管“一次到位”。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在公共交通、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为老、文化体育、行政便民等领域全面开展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工作,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四)突出质量管理引领,提升企业质量竞争力。推广现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企业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推动管理升级,打造百年老店。树立质量标杆,鼓励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落实首席质量官制度,增强企业发展内生动力。坚持问题导向,实施中小企业质量提升帮扶措施,提供质量、计量、标准、认证、检验检测等方面的公益培训,引导中小企业深入应用六西格玛、精益生产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为中小企业开辟检验检测绿色通道。持续开展传统产业和产品对标达标活动,鼓励企业实施质量攻关工程,找准比较优势和质量短板,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夯实质量基础,实施“工业强基”专项工程,围绕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加快提升工业基础能力,并结合关键技术突破创新,利用重大产业技术改造项目,着力解决一批影响制造业质量和效益提升的“短板”。大力开展能源计量示范、工业计量标杆、能效对标和节能诊断等活动,促进节能减排、提质增效。

(五)加强区域品牌建设,发挥品牌引领作用。进一步完善名牌培育的政策导向,加强区域名牌集群培育,大力推进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和浙江区域名牌创建工作。提升标准体系,提高计量服务和保障能力、检验检测能力、认证认可服务能力、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能力,夯实品牌发展基础。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深入开展“浙江制造”“浙江制造精品”“工业三品”“三品一标”“中华老字号”“地理标志”“同线同标同质”等品牌建设。加大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发展的工作力度,开展制造业“大对标”专项行动,遴选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重点培育企业和产品。健全政府质量奖、“品字标”等品牌梯度培育体系,推进品牌评价制度改革,建立较为完善的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支持企业加大品牌建设投入,不断丰富产品种类,提升产品品质,建立品牌管理体系,提高品牌培育能力。力争在旅游、家政、养老、医疗、文化、教育、体育、物流等领域,打造一批具有品牌影响力、带动力的服务品牌。引导企业诚实经营,信守承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断提升品牌形象。鼓励和引导优势龙头企业开展品牌经济贡献、品牌价值评价、用户满意度测评等活动,提升品牌价值和效应。支持鼓励企业参加各类展会、行业产品对接会、市场营销培训和行业市场开拓研讨会,提升在杭企业(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六)严守质量安全底线,构建大稽查监管格局。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创新监管模式,积极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依法加强质量监管,优化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竞争环境。健全质量违法行为记录及公布制度,加大行政处罚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对违法失信市场主体的联合惩戒。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注重源头治理,对普遍性、反复性问题,深入研究制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制度措施。完善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健全缺陷产品召回行政监管和技术支撑体系,推动重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研究和建设。建立健全以风险监测、过程评价、危害因素调查等为基础的第三方质量安全评价制度。开展质量问题产品专项整治和区域集中整治,加强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依法全面整治安全生产不达标、产品质量不达标等问题,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开展药品生产专项整治,落实日常监管“全覆盖+双随机”检查制度,消除风险隐患,确保药品安全。加强新形势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健全打击侵权假冒长效机制。推进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平台建设,开展服务业质量监测分析,积极构建重点服务行业质量监测体系。深化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建筑施工应急救援演练,全面实施安全隐患闭环管理,严厉打击各类工程质量违法行为。突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个着力重点,坚持重拳治污,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

(七)突出质量人才培引,打造新时代工匠精神。围绕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人工智能、高端装备、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力度。推进人才生态最优城市建设,深入落实“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和市全球引才“521”计划等引才育才计划。实施“名校名院名所”建设工程,加快西湖大学、浙江工程师学院、北京大学信息技术研究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杭州创新研究院和研究生院、奥克兰大学中国创新研究院等重点学院学科建设,推进科研平台、高端人才、创新项目在杭落地,积极引进高端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加强与中国科学院大学等一流大学的合作,大力支持之江实验室、浙江大学超重力离心模拟与实验装置、阿里“达摩院”建设,将优质教育资源与教学科研有效融合,建立“产学研一体化”的人才培育模式。推进中国美院良渚校区、浙江理工大学余杭国际校区建设,深化国际人才创业创新园建设,吸引更多海内外各类人才及团队来杭创新创业。支持在杭高校和职业技术(技工)院校根据我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调整学科(专业)设置,鼓励在企业与高校、职业技术(技工)院校合作开展人才培养,推广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一批高水平“工匠”。加强质量教育培训,引导各类组织积极创建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开展各类公益培训活动,鼓励企业、机构、院校设立质量实训基地,培养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专业人才,增强质量软实力。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和共青团组织作用,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青年质量提升示范岗创建、青年质量控制小组实践等活动。

四、基础保障

(一)夯实质量基础建设。加强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设施的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推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大力推进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杭州)建设,坚持以“高起点定位、高标准建设、高强度投入”为着力点,努力建成全省综合实力强、产业融合快的检验检测集聚区。新建一批高端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高准确度分析测试设施装置,形成一批亟需的检验检测能力和关键技术标准,着力研究并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加快筹建国家工业锅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省工业机器人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等关键领域质量技术基础中心,持续提升和新建一批国家和省级质检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深化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切实发挥标准化支撑和引领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推进绿色产品认证工作,鼓励引导优势企业、社会组织开展绿色产品认证,提升绿色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率。健全以质量管理、诚信评价、行政监管、风险监测、测试评价、认证认可等制度为核心的服务质量治理体系,推动服务业企业质量管理认证等工作。充分发挥质量基础设施在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特色小镇建设、质量服务综合体等中的作用。

(二)健全质量发展制度。加强对质量发展的鼓励、引导和保护,构建科学有效促进质量提升与发展的社会共治机制。构建质量发展分析指标体系,建立完善全市质量形势分析会议制度,研究部署质量发展、质量安全等工作,形成“以评促建”的质量发展机制。探索构建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新型质量统计评价体系。加快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质量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降低失信评价门槛。探索第三方质量担保争议处理机制、产品质量安全保险和质量保证金制度。加快推动质量服务业市场发展,培育和发展质量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建立充分竞争、便捷高效的质量服务业市场。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工程和生态环境整治修复工程,全面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财政收费和奖惩制度,持续提升我市总体环境质量。

(三)加强质量要素保障。强化政策保障,完善全面质量提升的政策体系,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融资、品牌打造、质量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健全法治保障,重点加强产品质量、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领域的立法研究,不断完善质量法规体系。加强资金保障,统筹安排质量提升相关经费,按规定纳入部门预算,加大对质量提升、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品牌激励与保护机制,加大对品牌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商标境外注册保护工作,助力提升品牌核心价值和影响力。鼓励社会资金支持质量发展,形成多元投入机制。建立“优质优价”机制,鼓励政府在采购、各类招标中,加大技术、服务和品牌的评分比例。强化人才保障,坚持培养与引进并重原则,打造一支素质优良、能力领先的质量专业人才队伍。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建立“杭州工匠”奖励制度。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党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格局,深刻领会和把握中央探索建立质量督察工作机制的重要意义,强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将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对各区、县(市)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作为对各区、县(市)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政绩考核的要求,探索建立涵盖各个重要领域、反映各行各业发展质量状况的评价指标体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质量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对质量提升和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二)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建立质量工作“统一领导、条线负责”的统分结合工作机制,探索构建符合新发展理念,以全要素生产率、质量竞争力指数、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市民质量满意度等为重点的新型质量统计评价体系,健全质量统计分析制度,定期发布质量状况分析报告。由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全市质量提升工作,强化对质量强市战略实施的整体部署和协同推进,督促落实部门责任,并将质量提升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市政府对市直部门的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质量工作决策部署,协同推进产品、服务、工程、环境四大质量及产业发展质量、区域质量的总体水平提升,在承担推动主管行业发展职责的同时,对行业质量提升、质量安全负责。对行业内出现系统性质量问题的,要追究其主管部门的领导责任。

(三)推动质量社会共治。着力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格局,推进以企业为主体、以法治为基础的社会多元治理机制。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功能提升转型,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引导、规范服务行业质量提升的作用,结合行业特点,找准行业通病和质量短板,提出行业质量提升措施,促进行业总体质量水平提升。完善质量信息传递反馈机制,鼓励消费者组织、行业组织、研究机构等开展产品质量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引导理性消费选择,把消费者满意度作为质量评价的依据,倒逼质量提升。加强质量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强化质量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行业组织、研究机构、消费者等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质量提升、建言质量提升、促进质量提升。

(四)加强质量宣传动员。把质量发展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各类干部培训院校教学计划,让质量第一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根本理念,成为领导干部工作责任,成为全社会的价值追求和时代精神。深入开展“质量月”“3·15”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深入报道我市全面提升质量行动的重大政策和重要举措,全面展示城市质量发展的最新进展和成果,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有力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迈上新水平、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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