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政办函〔2019〕77号《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企业破产协调处置工作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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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企业破产协调处置工作机制的通知
北政办函〔2019〕7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企业破产协调处置工作机制》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9日
北海市企业破产协调处置工作机制
为了进一步推进北海市破产制度体系建设,提升企业破产处置工作效率,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和促进北海市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工作机构和职责
建立北海市企业破产协调处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企业破产处置工作的总体协调与个案协调。
二、工作制度
(一)建立日常工作机制,建立破产个案具体事项调处机制,召开会议时间视具体情况需要灵活安排,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
(二)建立纠纷调处应急机制,对于涉及社会稳定及企业职工重大权益纠纷,各职能部门本着“特事特办、特事快办、依法处理、及时公正”的原则,建立纠纷调处应急工作机制,共同及时、妥善处理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三、工作程序
经北海市企业破产协调处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请,由北海市企业破产协调处置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负责对下列事项及时开展协调。
(一)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宏观层面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破产案件中需要协调解决的具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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