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自贸临管经〔2019〕14号 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集聚发展人工智能产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8-24 02:30:06

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集聚发展人工智能产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沪自贸临管经〔2019〕14号






各办、各开发公司、各相关单位:

现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集聚发展人工智能产业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0月22日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集聚发展人工智能产业若干措施
 






为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人工智能产业的集聚和发展,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国发〔2019〕15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办法》(沪府令19号)《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19〕20号)等文件精神,配套细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沪自贸临管经〔2019〕12号),特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范围

工商注册地、实际经营地和财税户管地在临港新片区内的人工智能产业领域企业和与之相关的配套服务企业,以及经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认定后列入可支持范围的相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功能平台、创新载体等机构在临港新片区实施的与人工智能产业相关的项目。

二、支持内容

1.支持重大项目集聚。根据功能定位和产业基础,支持人工智能技术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的深度融合,支持人工智能产业推动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制造、智能机器人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具体奖励、支持措施由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专项审议确定。

2.支持关键技术源头创新。支持企业围绕人工智能芯片、核心算法、操作系统及基础软件、智能传感器等基础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开展攻关,对引领产业发展或取得颠覆性突破的项目,根据技术创新性和投资额给予最高2000万元资金支持。对于特别重大的项目,原则上可根据项目开展情况连续支持三年。

3.支持丰富场景实现示范应用。支持在临港新片区打造和丰富世界级的场景应用,通过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人民高品质生活、城市高效率运行,实施“临港新片区AI+”行动,引导全球人工智能最新成果在临港“先试先行”,打造一批面向全球、面向未来的创新应用。其中:

(1)对列入国家、上海市认定的人工智能试点应用场景的重大专项项目,除国家给予的专项支持和上海市的专项支持外,再由临港新片区给予一次性的配套奖励分别为300万元和200万元。

(2)采取“双向”奖励制度加速场景丰富及实际应用,经认定后,给予示范项目及场景投资提供主体在人工智能技术、产品及服务部分投资采购额度30%的奖励、最高300万元,给予技术、产品及服务提供机构的实际研发投入50%的奖励、最高200万元。申报本政策的同一企业或同一项目、不再重复享受《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中第3条相关支持政策。

(3)经评审对临港新片区内产生的应用场景解决方案的创新产品,推荐纳入《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以下简称“推荐目录”);同时支持深化建设公共服务“示范项目”,新片区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规范流程,优先采购“推荐目录”中临港新片区推荐纳入的创新产品,每年重点打造并宣传若干人工智能公共示范项目,在率先运用人工智能提升业务效率和管理服务水平的同时,为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提供“试验性”的应用示范。

(4)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高校院所、科研单位和行业协会等机构在新片区面向全球,建设传统行业(各行各业)对人工智能技术和服务需求发布、人工智能企业解决方案发布的供需信息快捷高效的匹配对接“线上”网络平台,根据平台建设投入及对接成果,给予年度运营经费50%、单个平台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5)结合临港新片区智慧城市、智慧产业、智慧旅游建设中能够支撑打造特殊经济功能区、现代化新城的关键核心项目,最高给予项目100%的资金支持,并通过项目支持发现、遴选、并推动各类场景方建立人工智能联合应用测试平台,定期向新片区人工智能企业公布,为创新产品和服务提供真实测试环境。

(6)鼓励企业、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在新片区建设开源开放、共享协同的人工智能数据归集、算法汇聚、算力开放及检验检测的创新支撑平台,对企业采购平台服务的,按实际采购费用给予30%补贴,同一企业最高50万元。

4.支持基础设施优化完善和率先应用。加快推进完备的国际通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云计算、物联网、车联网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网络智能化改造和新型工业互联网络规模化部署,率先实现移动通信网络和固定宽带网络“双千兆”全覆盖,为人工智能深度广泛应用提供信息高速公路。人工智能类型企业应用上述信息设施设备进行研发和生产时,对支付给信息运营服务商费用给予10%比例、最高10万元的年度补贴。

5.支持企业规模化发展。对人工智能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按照晋级补差原则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

6.支持企业落户新片区。其中:

(1)支持国内外人工智能企业来新片区落户,对注册并实到资本金2000万元(含)以上的,按其实缴资本的5%给予奖励、最高500万元。奖励金额按照企业首次达到上述标准时的实缴资本进行核定,分三年按40%、30%、30%的比例兑现奖励。

(2)由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基金投资入股的新注册或新迁入人工智能企业,按基金投入资金的10%给予一次性的落户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7.支持重点领域创新资源库建设。针对人工智能核心算法、深度学习、自主协同控制等基础理论领域和智能芯片、人机交互、数据挖掘等核心关键技术领域,面向计算机视觉、自然语言处理、自动驾驶等重点攻关方向、重点产品研发需求,支持建立高质量、开放式的人工智能训练数据集、标准测试数据集等资源库,为技术研发提供基础支撑。相关支持措施根据产业实际、资源库对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综合贡献度另行制定。

8.支持产教深度融合。对在临港新片区高校利用原有的计算机、计算数学、软件开发、信息控制工程等专业优势,升级建设人工智能专业和学科,对于成功建成专业和学科的学校和学院,经综合评估对产业的支撑和绩效作用后,给予每个专业和学科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9.支持打造顶级活动。对新片区相关开发主体、园区和人工智能领域相关行业协会、产业联盟或重点企业,承办国家、上海市、临港新片区人工智能及相关领域的学术会议、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交流活动、创新创业大赛等重大赛事活动的,经事前认定备案,以后补助形式给予承办单位50%的补贴、最高200万元。举办有重大国际影响或国家级人工智能为主要内容的活动,可根据实际情况一事一议。

10.其他支持措施。建立临港新片区人工智能优势企业(单位)库并做相关分类,结合企业和项目实际精准施策、优先支持、组合扶持。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对入库企业(单位)辅导申报国家、上海市和临港新片区出台的各项资源要素(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等)、财税金融(包括所得税、投融资、上市奖励等)、招商引企(包括企业落户、总部经济等)、人才(包括人才引进、培养培训、住(租)房保障、医疗保障、子女就学、奖励补贴等)、产业促进(包括关键核心技术与产品突破、产业能力提升等)、产教融合(包括“产学研”、技能人才培养等)、科技创新(包括功能平台、研发经费补贴奖励等)、数据跨境流动、研发用房补贴等方面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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