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审服字〔2021〕62号《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企业证照“三联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企业证照“三联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审服字〔2021〕62号
各(区)市行政审批局、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部、青岛自贸片区审批管理部: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实施企业证照“三联办”改革工作方案》(鲁市监发〔2021〕20号)《关于发布青岛市“一事全办”事务指导目录的通知》(青职能办〔2019〕5号)《关于印发青岛市“一事全办”主题式服务指导目录(第二批)的通知》(青审组字〔2021〕3号),研究制定了《青岛市企业证照“三联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10月29日
青岛市企业证照“三联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探索涉企高频服务事项集成办、极简办、全域办,实现企业从开办到变更、注销全生命周期高效服务,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实施企业证照“三联办”改革工作方案》(鲁市监发〔2021〕20号)、《关于发布青岛市“一事全办”事务指导目录的通知》(青职能办〔2019〕5号)、《关于印发青岛市“一事全办”主题式服务指导目录(第二批)的通知》(青审组字〔2021〕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为目标,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为抓手,延伸服务链条,开展营业执照与许可证件联合开办、联合变更、联合注销“三联办”改革。通过流程再造、系统对接、数据共享、集成服务,打造“一网一链、一门一窗、一号一次”审批模式,实现涉企证照“三联办”套餐式集成服务,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清单管理。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办事需求,梳理涉企高频行业许可事项,通过颗粒化分解、集成组合,合理确定证照“三联办”服务事项清单。首批“三联办”服务事项为60项(附件1),根据企业需求和我市实际,逐步扩大改革范围,动态调整事项清单;按照法律法规的修订,动态调整主题服务涉及的审批事项。
(二)搭建集成平台。按照“登录一个网站、填报一次信息、后台联合审批、即时反馈信息”的原则,运用智能化、标准化的技术手段,建设业务集成申报平台,实现线上联办、联变、联销,大力推行全程网上办。
(三)推动就近可办。按照简政放权、服务下沉的要求,打破层级限制,由区(市)“联办窗口”统一收件,建立异地申请、属地审核、协同办结的审批新模式,推动“三联办”事项就近可办、全市通办。
(四)健全风险防控。建立办理进度全面追踪和问题协调解决机制,实现办理环节、办理进度、办理结果全程可视可查。对发现的问题,要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及时解决,依法依规做好后续处理,最大限度降低审批风险。
三、实施步骤
(一)建立统一“联办机制”。以证照“三联办”服务事项清单为基准,由“联办窗口”根据企业申请启动行政审批联办机制,一次性收取所有申请材料,所有事项一链办理,统一发证。对于需要依法公示事项,要并联公示、缩短时间。对于需要现场踏勘的事项,要统筹组织、部门联合,实现检查事项一次办理、整改意见一口告知、整改情况一遍复审。
(二)线上构筑“联办平台”。依托“青岛市企业开办智能一体化平台”和智能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搭建证照集成联办平台,将涉企营业许可办理与企业开办、变更、注销合并申请,系统自动分类推送,后台联合审批,实时反馈办理结果。同时,依托电子营业执照系统的身份认证优势,搭建电子证照联动应用系统,按照“标准统一、集成应用、共享互认、同等效力、安全可控”的管理要求,实现电子证照数据共享、联动应用。
(三)线下设置“联办窗口”。在市、区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均设置“联办窗口”,对“三联办”事项现场收件、全市通办。推行“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畅通材料分发流转、信息推动传递、过程跟踪督办和结果告知路径等“三联办”机制。落实帮办代办服务,实行“一次告知、全程帮办”,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四)建立健全“审管衔接”。做好市场主体准入与准营之间的衔接,登记机关根据经营范围规范表述,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通过信息化手段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有关部门要及时将许可信息推送至登记机关,实现审管良性互动、实时共享。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行政审批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证照“三联办”改革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安排,明确部门职责,强化部门联动,加大督导调度,总结改革经验,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推进证照“三联办”改革工作,确保改革实效。
(二)推进信息共享。各区(市)行政审批部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业务衔接,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对纳入企业证照“三联办”改革的行业,要重点提升智能化水平,加强审管信息互通,强化风险防控。
(三)强化宣传培训。各区(市)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要加强对工作人员和帮办代办人员的培训管理,提升服务意识和能力。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改革工作举措和意义,营造改革促进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青岛市首批“三联办”服务事项清单
序号 | 主题名称 | 涉及审批事项 |
1 | 联办、联变、联销餐饮店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注销; 3.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新办、变更、注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
2 | 联办、联变、联销便利店/超市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新办、变更、注销; 3.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注销; 4.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变更、注销; 5.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许可、变更、注销; 6.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新办、变更、注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
3 | 联办、联变、联销烘焙店/面包店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注销; 3.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新办、变更、注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
4 | 联办、联变、联销药店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新办、变更、注销; 3.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变更、注销; 4.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变更、注销; 5.药品经营许可、变更、注销; 6.食品经营许可、变更、注销;7.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新办、变更、注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
5 | 联办、联变、联销书店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新办、变更、注销; 3.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许可、变更、注销; 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新办、变更、注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
6 | 联办、联变、联销旅馆/宾馆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变更、注销; 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新办、变更、注销; 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新办、变更、注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
7 | 联办、联变、联销母婴用品店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注销;3.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变更、注销; 4.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许可、变更、注销; 5.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新办、变更、注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
8 | 联办、联变、联销健身馆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变更、审批; 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新办、变更、注销; 4.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变更、注销; 5.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新办、变更、注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
9 | 联办、联变、联销民办幼儿园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注销; 3.设立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许可、变更、注销; 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新办、变更、注销(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 |
10 | 联办、联变、联销民办教育培训学校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注销; 3.实施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审批、变更、注销; 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新办、变更、注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
11 | 联办、联变、联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审批、变更、注销; 3.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备案、变更、注销; 4.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变更、审批。 |
12 | 联办、联变、联销农资店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农药经营许可、变更、注销; 3.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新办、变更、注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
13 | 联办、联变、联销电影院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注销 ; 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新办、变更、注销; 4.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变更、注销; 5.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新办、变更、注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
14 | 联办、联变、联销面粉加工厂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除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 方食品、保健食品之外的其它食品生产许可、变更、注销; 3.取水许可、变更、注销。 |
15 | 联办、联变、联销食品包材生产厂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变更、注销; 3.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设立、变更、注销。 |
16 | 联办、联变、联销桶装饮用水生产厂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除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 方食品、保健食品之外的其它食品生产许可、变更、注销; 3.取水许可、变更、注销。 |
17 | 联办、联变、联销肉制品加工厂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除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 方食品、保健食品之外的其它食品生产许可、变更、注销; 3.取水许可、变更、注销。 |
18 | 联办、联变、联销粮油店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注销; 3.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新办、变更、注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
19 | 联办、联变、联销康养中心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审批、变更、注销; 3.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注销; 4.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变更、注销; 5.养老机构备案、变更、注销; 6.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变更、注销; 7.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新办、变更、注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
20 | 联办、联变、联销休闲农庄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注销;3.除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 方食品、保健食品之外的其它食品生产许可、变更、注销; 4.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变更、注销; 5.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新办、变更、注销; 6.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新办、变更、注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
21 | 联办、联变、联销建筑公司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变更、注销;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变更、注销。 |
22 | 联办、联变、联销检验检测机构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变更、注销; 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变更、注销。 |
23 | 联办、联变、联销特种设备生产行业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特种设备生产许可、变更、注销;(含公用管道、工业管道设计;锅炉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压力容器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安全阀或紧急切断阀制造、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公用或工业管道安装、电梯安装<含修理>、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客运索道安装<含修理>、大型游乐设施安装<含修理>、场内专用机动车辆修理)。 |
24 | 联办、联变、联销重要工业产品生产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变更、注销(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省级发证)含建筑用钢筋生产许可、水泥生产许可、广播电视传输设备生产许可、人民币鉴别仪生产许可、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生产许可、电线电缆生产许可、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许可、化肥生产许可、直接接触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 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变更、注销; 4.取水许可、变更、注销。 |
25 | 联办、联变、联销医疗器械销售公司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注销 ; 3.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变更、注销; 4.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变更、注销; 5.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变更、注销; 6.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新办、变更、注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
26 | 联办、联变、联销眼镜店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变更、注销; 3.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变更、注销; 4.网络销售医疗器械备案、变更、注销; 5.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新办、变更、注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
27 | 联办、联变、联销美容美发店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注销 ; 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新办、变更、注销; 4.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注销(从事医疗美容时); 5.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新办、变更、注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
28 | 联办、联变、联销民办营利性医院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注销 ; 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新办、变更、注销; 4.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注销; 5.放射诊疗许可、变更、注销; 6.医疗保健机构从事母婴保健技术审批、变更、注销; 7.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新办、变更、注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
29 | 联办、联变、联销网吧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筹建)许可、变更、注销; 3.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最终审核)许可、变更、审批; 4.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注销; 5.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新办、变更、注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
30 | 联办、联变、联销游乐场/游艺厅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注销 ; 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新办、变更、注销; 4.游艺娱乐场所从事游艺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变更、注销; 5.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新办、变更、注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
31 | 联办、联变、联销洗浴场所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注销 ; 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新办、变更、注销; 4.取水许可、变更、注销; 5.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新办、变更、注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
32 | 联办、联变、联销歌舞娱乐厅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注销 ; 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新办、变更、注销; 4.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变更、注销; 5.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新办、变更、注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
33 | 联办、联变、联销营利性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注销; 3.营利性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变更、注销; 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新办、变更、注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
34 | 联办、联变、联销汽车加气站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注销; 3.燃气经营许可核发、变更、注销; 4.燃气供应许可核发、变更、注销; 5.充装许可(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审批、变更、注销; 6.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新办、变更、注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
35 | 联办、联变、联销汽车加油站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注销; 3.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变更、注销; 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变更、注销; 5.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新办、变更、注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
36 | 联办、联变、联销酿酒厂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取水许可、变更、注销; 3.除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之外的其它食品生产许可、变更、注销; 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新办、变更、注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
37 | 联办、联变、联销调味品生产厂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取水许可、变更、注销; 3.除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之外的其它食品生产许可、变更、注销; 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新办、变更、注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
38 | 联办、联变、联销出租车公司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经营权证明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审批、变更、注销。 |
39 | 联办、联变、联销饮料生产厂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取水许可、变更、注销; 3.除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之外的其它食品生产许可、变更、注销; 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新办、变更、注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
40 | 联办、联变、联销食用油生产厂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取水许可、变更、注销; 3.除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之外的其它食品生产许可、变更、注销; 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新办、变更、注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
41 | 联办、联变、联销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制造厂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特种设备生产许可(压力容器制造<含安装、改造、修理>)、变更、注销; 3.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审批、变更、注销; 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新办、变更、注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
42 | 联办、联变、联销驾校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备案、变更、注销; 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学时收费标准备案 、变更、注销。 |
43 | 联办、联变、联销艺术品展览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新办、变更、注销 ; 3.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设立、变更、注销; 4.典当行、拍卖公司、文化市场、旧货市场、艺术品市场等单位或者场所经营尚未被认定为文物的监管物品的审查、变更、注销; 5.文物商店设立许可、变更、注销; 6.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许可、变更、注销。 |
44 | 联办、联变、联销养殖场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动物防疫条件许可、变更、注销; 3.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变更、注销; 4.取水许可、变更、注销; 5.生鲜乳收购许可、变更、注销。 |
45 | 联办、联变、联销化肥生产厂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取水许可、变更、注销; 3.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变更、注销; 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新办、变更、注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
46 | 联办、联变、联销道路客运(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及班线经营许可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道路班车客运(含班线)经营许可、变更、注销; 3.道路包车客运经营许可、变更、注销。 |
47 | 联办、联变、联销包装装潢印刷厂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设立、变更、注销。 |
48 | 联办、联变、联销水泥制造厂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取水许可、变更、注销; 3.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变更、注销。 |
49 | 联办、联变、联销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含线路经营许可)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许可、变更、注销; 3.城市公交线路线经营许可、变更、注销。 |
50 | 联办、联变、联销月子中心行业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注销; 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新办、变更、注销; 4.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审批、变更、注销; 5.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新办、变更、注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
51 | 联办、联变、联销货运公司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变更、注销; 3.道路危险货物经营许可、变更、注销。 |
52 | 联办、联变、联销饲料厂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取水许可、变更、注销; 3.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变更、注销。 |
53 | 联办、联变、联销宠物店医院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动物诊疗许可、变更、注销; 3.兽药经营许可审批、变更、注销; 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新办、变更、注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
54 | 联办、联变、联销足疗店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新办、变更、注销; 3.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新办、变更、注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
55 | 联办、联变、联销海洋食品店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注销; 3.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新办、变更、注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
56 | 联办、联变、联销渣土运输公司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意外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变更、注销。 |
57 | 联办、联变、联销瑜伽店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新办、变更、注销; 3.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新办、变更、注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
58 | 联办、联变、联销照相馆(婚纱影楼)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新办、变更、注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
59 | 联办、联变、联销SPA馆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新办、变更、注销; 3.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注销; 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新办、变更、注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
60 | 联办、联变、联销汽车维修养护店 | 1.企业开办、变更、注销; 2.汽车维修经营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变更、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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