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科〔2021〕95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国(江苏)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优化外国人才服务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 连云港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国(江苏)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优化外国人才服务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连科〔2021〕95号
连云区、市开发区、徐圩新区、港口集团,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连发〔2019〕32号)精神,市科技局、市人才办、市自贸办、市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优化外国人才服务的若干政策》,现予以印发,请遵照实施。
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
连云港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1月16日
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国(江苏)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优化外国人才服务的若干政策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连发〔2019〕32号),深化外国人才管理服务制度创新,支持连云港片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更加便利更加开放地引进外国人才,在执行《关于支持中国(江苏)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引进外国人才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连科〔2020〕55号)基础上,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引进外国科技人才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的限制,一次性给予5年期工作许可:
1.自贸试验区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引才引智示范基地、外国专家工作室等聘任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2.我市人才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和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认定的高层次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
3.国家、省和我市重点发展领域、行业引进的创新创业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主要成员;
4.为我市做出重大突出贡献以及我市特别需要的外国人才推荐的其工作团队成员和科研辅助人员;
5.在国内地级市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中担任主要负责人或核心成员。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工作经历的限制,一次性给予2年期工作许可:
1.以拥有的重大技术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出资的企业创始人;
2.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聘用的管理和技术人才。
二、支持引进外国投资人才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才,不作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要求,一次性给予5年期工作许可:
1.大中型外商投资企业的法人或聘用的具有高级管理职务的人员;
2.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条目的小型外商投资企业的董事长、法人或总经理。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才,首次办理工作许可时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的限制,延期时根据其创办公司的经营情况、纳税情况、社保缴纳情况等予以延期:
1.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万美元且个人股份不低于30%的企业法人或投资人;
2.企业过去三年实际投资累计不低于30万美元且个人股份不低于30%的企业法人或投资人。
三、支持引进外国技能人才
我市急需紧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技能人才,不作学历和工作经历要求,年龄放宽至70周岁,一次性给予2年期工作许可:
1.持有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体系统一管理的高等级国外职业资格证书的(证书种类详见“国外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平台”http://gjzsb.osta.org.cn/,国际语言类证书除外);
2.持有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及以上的;
3.持有其它境外职业资格证明或职业技能证书的,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机关公证后,根据申请单位的资质、岗位紧缺性程度、证书专业程度以及工作经验等,按“一事一议”原则办理。
四、支持引进外籍华裔人才
外籍华裔人才申请工作许可时,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的限制,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2年期工作许可。其中,获博士学位的,比照外国高端人才(A类)享有工作许可办理相关待遇,一次性给予5年期工作许可。
五、支持引进“一带一路”跨境电商人才
具备下列条件的外国人才,可依托园区或孵化载体办理最长1年期工作许可:
1.入驻自贸试验区的各类园区或孵化载体、在创业期内且尚未成立企业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的外国人才及其创业团队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
2.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3.从事推广运营、跨境物流、网站建设、软件开发、法律服务等跨境电商相关职业,并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
4.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园区或孵化载体作为外国人才及团队办理工作许可申请主体,统一管理其推荐的在创业期内的外国人才及团队。园区或孵化载体办理的工作许可到期后,应及时提醒外国人才或团队以新成立的公司名义重新申办工作许可。
六、支持引进优秀外籍高校毕业生
(一)40岁以下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或中国境内高校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外籍青年人才,可直接认定为外国高端人才(A类)。
(二)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或中国境内高校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后2年内来我市从事创新创业活动的外籍高校毕业生,可放宽工作经历的限制,认定为外国专业人才(B类),一次性给予2年期工作许可。
(三)未达到外国高端人才(A类)或外国专业人才(B类)条件的外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无不良行为,成绩优秀,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配额制管理要求申请办理外国普通人员(C类)工作许可:
1.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或中国境内高校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
2.在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长三角地区省重点建设高水平大学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
3.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为我市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投资性公司或外资研发中心聘用的;
4.在连云港市高校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
(四)已办理外国普通人员(C类)工作许可的外籍高校毕业生,在自贸试验区内工作满1年且无违法违规行为的,经用人单位推荐,可申请延期1年;工作满2年,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外国专业人才(B类)工作许可。
七、支持境外高校外国学生来连实习
1.自贸试验区内的重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知名企业邀请来连实习的境外高校外国学生,凭邀请单位函件和高校就读证明等材料,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有效期1年的签证进行实习活动。
2.根据政府间协议来华实习的境外高校外国学生,可按规定申办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
八、试行外国人计点积分地方鼓励性加分政策
地方鼓励性加分适用于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积分要素计分赋值表(暂行版)中计点积分的外国人才,符合多项条件的累计计分,总分不超过10分。
1.符合我市人才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或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编制(发布)的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10分);
2.符合我市石化、生物医药、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化工新材料、钢铁合金、新能源、硅材料、高端装备、绿色食品、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急需紧缺的(10分);
3.参与我市“一带一路”强支点建设、江苏沿海开发、长三角一体化等重大项目的(5-10分,根据参与和贡献程度综合计分);
4.近三年在国内取得外国高端人才(A类)工作许可或高端人才确认函的(10分);
5.入选国内地级市以上人才计划的(5-10分,根据列入人才计划的层次综合计分);
6.获得国内地级市以上政府部门表彰(奖励)的(10分);
7.获得其它党政群系列的社会组织和团体授予的表彰(奖励)的(2-5分,根据职业成就的社会认可程度综合计分);
8.我市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引进的(不含语言教师)(5分)。
九、支持长三角地区外国人才区域内互认
1.已在长三角地区取得外国高端人才(A类)工作许可的外国人才,与上一工作单位终止合同关系后未出境、且工作类居留许可未注销或已注销换成其它停留签证1个月内,拟来我市自贸试验区工作的,其申办工作许可时,外国高端人才相关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证明和相关资历证明采用个人承诺制,学历证书免于认证,直接认定为外国高端人才(A类)。
2.获长三角地区地级市以上高层次人才计划的,或获长三角地区地级市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励的外国人才,申办工作许可时,比照外国高端人才(A类)享有相关待遇。
十、优化外国人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办理程序
(一)提高办理时效
1.建立“外国人工作居留许可一件事”协同办理机制,实现材料一窗受理、部门协同审批和证件一并发放,办理时限从原“10+15”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
2.外国高端人才(A类)申办工作许可的,可现场即办。外国专业人才(B类)申请工作许可新办业务的,审批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申请延期、变更业务的,审批时限不超过1个工作日。
(二)简化申请材料
1.外国高端人才(A类)和比照享受外国高端人才(A类)便利的外国人才,申办工作许可时,其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证明和相关资历证明采用个人承诺制,学历证书免于认证。
2.在自贸试验区内变更工作单位的外国人才,与上一工作单位终止合同关系后未出境且工作类居留许可未注销或已注销换成其它停留签证1个月内的,如岗位(职业)发生变动的,其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证明采用个人承诺制,学历证书免于认证;如岗位(职业)未发生变动的,其工作资历证明也可采用个人承诺制。
3.申办工作许可时,需提交多份承诺书的,可将主要内容合并为一份承诺书。可合并内容的承诺书包括全流程网上办理材料真实性材料承诺、外国高端人才证明承诺、学历(学位)证书承诺、工作资历证明承诺、无犯罪记录证明承诺、体检证明承诺、容缺受理承诺等。
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科技创新载体和平台等,在申办工作许可时,语言为英语的证明材料,可自行翻译。
(三)提升办理便利
1.持有外国人才签证(R字签证)的外国高端人才,可直接按程序和要求申办外国高端人才(A类)《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2.已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来不及出境办理工作签证的外国人才,可凭其它种类签证申办工作许可及工作类居留许可。
3.外国高端人才(A类)和比照享受外国高端人才(A类)便利的外国人才,可按规定申办有效期5年的工作许可。已连续两次办理1年以上工作许可且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外国专业人才(B类),第三次申请工作许可时,可按规定申办有效期5年的工作许可。
十一、试行《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花果山英才卡”证卡合一
在自贸试验区内持有《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才,符合条件的,可申办“花果山英才卡”。外国人才申办的“花果山英才卡”包含实体卡和电子卡,均可单独使用,享受相同服务。实体卡以《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为载体,贴有“花果山英才卡”专用标贴。电子卡绑定“我的连云港”APP,申请人可在“我的连云港”APP—“卡包/证件”中查看使用。
外国人才申办的“花果山英才卡”全流程在线办理,经人才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由科技主管部门在《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上贴入“花果山英才卡”专用标贴。
持有“花果山英才卡”的外国人才,可根据《连云港市“花果山英才卡”管理服务办法(试行)》(连人才〔2020〕5号)享有相关政务、科技创新、金融、法律、医疗保健、文体休闲、交通便捷和商家优惠等各项服务。
十二、支持外国科学家领衔承担政府支持科技项目
除涉及国家安全等特殊情况外,鼓励外国科学家依托在自贸试验区内注册的内、外资独立法人机构,领衔和参与申报我市科技项目和人才专项项目,通过公平竞争承担研发任务。外国科学家申报的项目按相关评审程序和方式进行,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所属专项的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要求,按要求进行结题验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估,成果、知识产权和资产管理须符合国家、省和我市相关规定。
十三、支持外国高端人才和科技创新人才兼职创新创业
已获得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在自贸试验区内重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知名企业工作的外国高端人才(A类)和科技创新人才,经聘用单位和兼职单位同意,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可以在自贸试验区内兼职创新创业。
十四、放宽外国人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限制
除涉及国家主权、安全外,在自贸试验区内的外国人才,可按规定申请参加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外国人才在境外的从业经历可视同国内从业经历。
十五、试行外国高端人才一卡通
在自贸试验区内的外国高端人才(A类),可享受以下便利服务:
1.享受工作居留便利政策。外国高端人才在办理工作许可、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时,可享受“绿色通道”、“容缺受理”服务,可办理最长5年期工作许可和最长10年期外国人才签证(R字签证)。
2.享受住房租房便利。外国高端人才可凭有效期内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办理购买自用、自住商品住房或租房相关手续,可享受工作地相关购房、租房补贴。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我市高层次人才购房券、人才公寓、住房补贴等人才安居政策。
3.享受医疗就诊服务。连云港市东方医院(连云港市涉外医院)设置外宾门诊和外宾咨询台,配备具有外语交流能力的医护人员,外国高端人才可凭有效期内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等材料享有医疗就诊和绿色通道服务。
4.享受子女入学服务。外国高端人才子女年龄在义务教育阶段的,聘请单位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验后,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统筹安排到区内公办学校就读。
5.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外国高端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可参加工作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以实际缴纳的年限为准。参保缴费、转移接续、待遇享受等办法,与当地参保人员相同。
6.享受驾驶证申请、换证业务便利。外国高端人才可凭其有效期内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我市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证明,到所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驾驶证申请、换证业务。
7.享受信用卡办理绿色通道服务。外国高端人才可凭其有效期内的护照和《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等材料到中国银行等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
8.享受外国人才薪酬购付汇便利化服务。外国高端人才可凭其有效期内的护照和《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等材料到符合条件的银行申请办理外国人才薪酬购付汇试点业务,享受便利化服务。
本政策适用于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由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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