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政办〔2021〕70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郑政办〔2021〕70号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4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1〕3号)文件精神,强化体育产业要素保障,激发市场活力和消费热情,推动全市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国家中心城市和体育强市建设,大力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增强人民体质,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体育生活需要,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不断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体育产业稳步发展。突出资源优势,优化体育产业结构,完善体育产业链条;集聚要素资源,丰富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激发体育消费热情,促进体育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到2025年,全市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500亿元;到2035年,体育产业成为我市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
1.完善赛事管理服务机制。落实体育赛事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探索建立大型赛事多部门联合“一站式”管理服务机制,及时提供或协调解决赛事所需的场地、环保、交通、医疗卫生等保障服务。优化体育赛事举办的市场化办赛模式,各协会主办的体育赛事活动、培训项目等,符合条件的要公开发布赛事资源,通过市场交易方式确定办赛主体。(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2.优化体育市场营商环境。健全完善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强化服务意识,激发市场活力。积极推行“一网通办”,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高“互联网+监管”推进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体育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市体育局、市政务办、市大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3.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依托郑州资源禀赋,支持登封打造功夫之都,发掘武术健身、禅医、养生、文化等价值,构建以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康养旅游为主要内容的武术体系。支持上街区发展航空运动产业,开展各类群众性航空运动休闲活动,培育飞行体验、教育培训等业态,不断完善航空运动产业链。支持荥阳打造象棋之都,弘扬中国象棋体育文化。支持郑州经开区发展赛车运动,打造汽车运动产业集群。利用市内河流湖泊等水域资源,发展皮划艇、摩托艇、赛艇、龙舟等水上休闲项目,推动形成郑州东区水上运动产业核心区。(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
4.繁荣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业。积极引进品牌知名度高、市场前景广的国际顶级赛事和国内综合性精品赛事,加快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影响力大的重大品牌赛事布局。办好郑州国际少林武术节、WTA郑州网球公开赛、全国羽毛球赛等赛事活动,提升赛事参与度、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形成城市与大型体育赛事的良性互动机制。加快培育一批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本土原创品牌赛事,着力提升郑州国际马拉松赛、快乐家庭系列活动等赛事品质,加强运营模式创新,提高赛事市场化水平。(市体育局负责)
5.促进冰雪产业健康发展。完善冰雪场地设施,鼓励建设集滑雪、滑冰、露营等多种健身、休闲功能为一体的体育旅游目的地。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冰雪运动场地、兴办冰雪运动培训机构。发挥自然资源优势,策划组织冰雪旅游节、冰雪嘉年华、冰雪文化节等活动。积极培育和引进冰雪产业企业。(市体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
6.创新发展体育用品制造业。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在我市投资设立体育用品制造企业。加大体育用品制造业科技创新力度,大力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支持企业利用互联网采集技术对接体育健身个性化需求,促进企业从生产制造环节向研发设计、运营服务等领域延伸。加强可穿戴运动设备、智能运动装备、冰雪装备器材、家庭小型健身器材的研发与制造。(市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负责)
7.提升体育服务业发展水平。加快发展体育场馆业、体育中介、体育培训、体育会展、体育健康等行业,创新商业模式,优化体育服务业发展格局,逐步建立和完善以体育服务业为主体的体育产业体系。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促进体育服务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提高体育服务业在体育产业总量中的比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负责)
(三)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8.大力支持体育企业发展。强化分类指导和因企施策,支持拥有自主品牌、创新能力强的本土体育企业做大做强,着力扶持、培育一批有自主品牌、比较优势、竞争实力的重点体育企业。重点支持“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中小微体育企业发展。(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负责)
9.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推动体育协会加强实体化发展,激发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推动其规范运行和健康有序发展。体育社会组织符合直接登记条件的,可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办理登记。重点扶持一批运行良好、积极作为的基层体育组织,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参加或举办各级各类体育赛事,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在营造氛围、组织活动、服务消费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市体育局、市民政局负责)
(四)释放体育消费动能
10.优化体育消费环境。完善体育市场监督管理体制,严格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审批和管理。加大对体育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消费者权益、增强消费者信心。积极创建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支持各区县(市)探索体育消费创新举措。(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11.培育体育消费新模式。实施全民健身行动,积极推动“全民健身百项赛事活动”“千村百镇系列体育活动”“快乐家庭系列活动”等赛事活动,丰富节假日体育赛事供给,扩大体育消费基础人群。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和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延长开放时间,提供多样化健身产品和培训服务,激发大众体育消费需求。支持体育企业开展体验式、智能化、个性化产品等的研发生产,鼓励开发在线健身、线上赛事、智慧场馆等消费新模式。(市体育局、市科技局负责)
12.发展夜间体育消费。鼓励在热点商圈、地标场所举办夜间体育赛事活动,引导体育场馆延长开放时间,鼓励开展各类夜间全民健身活动,打造培育“醉美·夜郑州”系列体育赛事和健身品牌。(市体育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负责)
(五)推动体育融合发展
13.推进体育与旅游融合发展。规划一批体育特色鲜明、体旅有机融合的体育旅游精品景区、精品项目和精品路线,将冰雪乐园、登山步道、自行车骑道、健身休闲驿站等纳入旅游规划。鼓励各区县(市)结合本地实际和特色优势,加快培育一批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项目和赛事。(市体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
14.深化体育与教育融合发展。依托市体校、市少儿体校等专业体育学校,健全完善“体校主导、一校多点,教体融合、产业支撑”的青少年训练培训新模式,在市场化程度高的项目上试点实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运行机制。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训练、竞赛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教练员、退役运动员、体育培训机构等为学校课余体育训练和竞赛提供指导。(市体育局、市教育局负责)
15.促进体育与医疗融合发展。发挥体育锻炼、运动医学在“治未病”、健康促进等方面的作用,完善国民体质监测指标体系,逐步将体质检测和“运动处方”纳入居民健康体检和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范围。鼓励医院培养和引进运动康复师,开展运动促进健康指导,推动形成体医融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加强针对不同年龄群体的非医疗健康干预,为不同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或运动指导服务。(市体育局、市卫健委负责)
(六)优化体育场地设施
16.统筹建设体育场地设施。聚焦群众就近健身需要,优先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健身广场等健身设施,加强竞技体育设施、场馆建设,补齐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短板。扎实推进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合理利用公园绿地、市政用地等建设体育设施。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利用工业厂房、商业用房、仓储用房等既有建筑及屋顶、地下室等空间改造成体育场馆设施,并允许按照体育设施设计要求,依法依规调整使用功能、租赁期限、车位配比及消防等土地、规划、设计、建设要求,实行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资源规划局负责)
17.扩大体育设施用地供给。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统筹考虑体育用地布局,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加大对体育产业新增建设用地的支持力度。利用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土地兴办体育产业,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划拨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鼓励各地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符合条件的“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发展体育产业。(市体育局、市资源规划局负责)
18.强化体育设施运营管理。盘活用好现有体育场馆、设施资源,推动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节假日对公众开放,通过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等措施增加供给,提高体育场馆、设施的使用效率。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体育健身场馆和设施并对社会提供健身服务。鼓励和扩大场馆预订、赛事信息发布、经营统计等服务,提高运营效率。(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各区县(市)要将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探索建立发展改革、体育、教育、财政、人社、资源规划、城建、文化广电和旅游等多部门参与的体育产业发展工作协调分工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分析体育产业发展情况和问题,研究推进体育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推动我市体育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大财政金融支持
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各类支持政策。采取补助、贴息、奖励等方式,对符合政府重点支持方向的产业项目和企业给予扶持,培育郑州体育品牌。鼓励各区县(市)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对体育产业创新发展给予必要支持。支持社会力量依法设立各类体育产业投资基金,引导私募股权投资资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各类投资机构投资体育产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体育企业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质押贷款创新。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将体育企业纳入支持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发行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发相关保险产品。(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局、市体育局负责)
(三)保障体育人才支撑
注重发挥省内外专家学者、行业精英的智力支撑作用。加大体育技能培训力度,大力培养复合型体育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服务人才队伍。按照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建立健全有利于体育产业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管理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高等院校、体育协会、体育专业培训机构优势,加大开展体育产业人才的教育培训力度,提升体育从业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为我市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的人力支撑。(市体育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负责)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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