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政〔2021〕21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乡村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乡村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郑政〔2021〕21号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乡村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8日
郑州市乡村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等17部门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旅资源发〔2018〕9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意见》(豫政办〔2020〕18号)、《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办〔2020〕41号)及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和“两带一心”文化旅游布局,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因地制宜、特色发展,以农为本、多元发展,丰富内涵、品质发展,共建共享、融合发展”的原则,强化规划引领,丰富产品供给,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服务品质,有序推进郑州市都市型乡村旅游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立足郑州市乡村旅游现实基础,以更好地服务和满足郑州市及郑州大都市区人民群众的乡村旅游需求为动力,着力建设生态更加优美、产业更具活力、文化丰富多彩、特色愈发显著的都市型乡村旅游目的地。至2023年,全市共培育A级景区村庄50个,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河南省乡村旅游示范区县(市)等县类品牌共3个,中国最佳乡村旅游示范乡镇、河南省特色生态旅游示范乡镇等乡镇类品牌共10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河南省乡村旅游特色村等村类品牌共60个,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精品园区、河南省休闲观光园区等企业园区类品牌共60个,美丽乡村精品村5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300个,打造美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3—5条。到2023年,乡村旅游接待人数超过7000万人次,综合收入力争达到330亿元。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郑州市乡村旅游规划体系
1.编制《郑州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2021-2035年)》,做好郑州市乡村旅游顶层设计;各区县(市)、重点区域组团、重点乡镇及重点村结合本地乡村旅游资源优势、产业布局、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等,编制地方乡村旅游发展规划。2023年底,郑州市四级乡村旅游规划体系初步形成。成立郑州市乡村旅游规划编制督导小组,全力推动郑州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实施。(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资源规划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二)全面推进郑州市乡村旅游资源普查工作
2.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联合统计部门统一制定普查计划及导则,指导各乡镇全面、系统、有效地完成乡村旅游资源普查工作。2021年,各乡镇乡村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全部完成,郑州市乡村旅游资源普查数据库初步建立。(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农委、市资源规划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三)重塑郑州市乡村旅游发展格局
3.打造沿黄生态观光休闲旅游带。紧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开发沿黄生态观光、生态休闲等旅游产品,鼓励中牟县重点发展狼城岗镇、雁鸣湖镇、万滩镇,惠济区重点发展花园口镇、古荥镇、大河路街道、新城街道,荥阳市重点发展广武镇、高村乡、王村镇、汜水镇、高山镇,巩义市重点发展河洛镇、站街镇、康店镇。至2023年底,各乡镇推出至少1个乡村旅游特色村。(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园林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4.打造环嵩山乡村旅游度假区。依托嵩山深厚文化底蕴、豫西抗日根据地红色旅游资源、中国古村落和优美山地风光,开发休闲度假、康体疗养、山地运动、红色旅游、研学旅游、户外露营、民俗体验类旅游产品。登封市优化提升少林街道、环嵩山旅游公路等交通道路,重点培育少林办事处、中岳办事处、徐庄镇、唐庄镇、大金店镇、告成镇、大冶镇、君召乡、东华镇等;巩义市优化提升竹林镇、小关镇、大峪沟镇、新中镇,重点培育涉村镇、夹津口镇、鲁庄镇;荥阳市重点发展贾峪镇、崔庙镇、刘河镇、环翠峪风景区管委会;新密市重点发展伏羲山风景区管委会、超化镇、米村镇、牛店镇、平陌镇。至2023年底,各乡镇(街道)推出至少1个乡村旅游特色村。(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园林局、市体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5.打造田园风情乡村旅游休闲区。加快推进农文旅深度融合,以种植(养殖)基地、家庭农场、休闲农业庄园等经营主体为依托,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开发休闲采摘、亲子研学、农耕体验类旅游产品。中牟县重点发展官渡镇、黄店镇,新郑市重点发展观音寺镇、具茨山管委会,二七区重点发展樱桃沟景区管委会、侯寨街道、马寨镇。至2023年底,各乡镇(街道)推出至少1个乡村旅游特色村。(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农委,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四)培育打造A级旅游景区村庄
6.依据旅游资源禀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条件,实施村庄分类,培育打造A级旅游景区村庄,制定A级景区村庄具体标准。重点鼓励引导巩义、登封、新密、荥阳、新郑和中牟等县(市)整合乡村旅游资源,梳理乡村旅游品牌,推出一批产品特色明显、基础设施齐全、服务功能完善、生态环境良好、旅游效益显著、组织管理有序的乡村旅游特色村,打造成为A级旅游景区村庄,切实增强乡村旅游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壮大乡村文旅产业。大力推进郑州市美丽乡村建设,以3A级景区为目标打造美丽乡村精品村,按照“四美乡村”标准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农委,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五)大力推进精品民宿创建工程
7.制定出台《郑州市乡村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在空间规划、基础设施、放管服改革、评标定级、监督管理、文旅融合、市场培训、督导考核等方面采取新举措。支持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将乡村旅游民宿纳入“放管服”“最多跑一次”内容,进驻政府政务服务办事大厅统一受理申请并办理审批服务事项,营造乡村旅游民宿的良好营商环境。支持登封市、巩义市、新密市、荥阳市等重点县(市)制订乡村旅游民宿发展计划,有步骤、分阶段推进乡村旅游民宿的发展,打造一批叫响全国的乡村旅游民宿“郑州品牌”。力争到2023年,打造600家乡村旅游民宿,形成示范效应,推进郑州市民宿品牌体系的构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城建局、市住房保障局、市农委、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8.依托名人、名事、名村、名诗、名肴、名产等本地特色资源,促进乡村旅游民宿文旅融合。支持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评标定级的乡村旅游民宿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支持各地将乡村旅游民宿纳入城市整体旅游形象推广计划,强力宣传推介全市乡村旅游民宿产品及品牌形象。支持各地将乡村旅游民宿行业管理人员和民宿从业人员纳入人才培训体系或计划。(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城建局、市住房保障局、市农委、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督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六)打造郑州市乡村旅游知名品牌和精品线路
9.打造“郑州家乡味道”系列乡村美食品牌。鼓励各区县(市)推出1—2道地方特色美食,如登封水席和素斋、新密炒虾尾、中牟瓜豆酱等,打造地方美食品牌。举办“郑州市乡村美食大赛”,编制《郑州美食手绘地图》《寻味郑州美食画册》。(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农委,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10.培育地方乡村旅游商品品牌。如“嵩山礼物”“中牟篮子”“黄河礼物”等,突出地域特色,制订地方乡村旅游商品品牌推广计划,到2023年底,地方乡村旅游商品品牌创建初具成效。鼓励设立郑州市乡村旅游商品研发中心,进一步挖掘地方特色旅游商品,组织“郑州市旅游商品包装及设计征集活动”,打造郑州乡村礼物品牌。强化商标意识,增强品牌理念,鼓励地方商品积极注册商标或申请“国家地理标志认证”。推广“农产品+互联网”发展模式,积极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11.推进郑州市节事品牌创建工作。各区县(市)围绕地方习俗、资源特色、节气与农事等至少打造2个有影响、有规模、有特色的节事活动品牌,策划乡村文化节、美食节、采摘节、摄影节、户外运动节等丰富多彩的节庆活动,全面构建郑州市乡村旅游节事品牌体系。持续提升新郑枣乡风情节、荥阳河阴石榴节、二七郑州樱桃节等已有节事活动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强化重大节会的品牌效应。(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农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12.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各区县(市)依托区内乡村旅游资源推出至少1条一日游或两日游线路,有机串联区内核心景区景点、乡村旅游资源点等。着力推广嵩山休闲养生游、黄河风光揽胜游、农耕文化体验游、乡野休闲自驾游等乡村旅游精品线路。(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交通局、市农委,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七)加快推进乡村旅游数字化建设
13.结合“数字乡村”发展战略,推进郑州市智慧旅游示范点创建工作,制定《郑州市乡村旅游智慧化实施方案》,至2023年底,全市智慧旅游乡村示范点达到10个。(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农委、市大数据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14.加强郑州市乡村旅游信息化建设。在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方网站下增设“乡村旅游”板块,重点介绍郑州市乡村旅游特色村、A级景区村庄、精品民宿、休闲园区、交通方式及路线等;依托“郑好办”APP,推出“郑州乡村游”相关服务或通过微信小程序,提供信息查询、预约预定、电子虚拟地图等服务。实施郑州市乡村旅游WiFi全覆盖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进5G网络宽带信息及智慧停车场建设。重视大数据的运用,逐步推进大数据在农事生产、农产品销售、乡村旅游安全管理、自驾出行、民宿预订等方面的应用。(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农委、市大数据局、市交通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八)改善乡村旅游基础环境
15.构建畅达乡村旅游交通体系。重点打造沿黄快速通道、环嵩山旅游公路2条乡村旅游风景道,在风景道沿线建设旅游步道、驿站、骑行绿道等慢行系统,建设马渡村和狼城岗镇大社区2个沿黄旅游驿站和嵩山驿站。开通郑州市通往六县(市)的乡村旅游直通车,各区县(市)推出至少2条乡村旅游专线公交,构建郑州“全域公交”系统。有效利用陇海西路西延线、中原路西延线、科学大道东延线等城际快速通道,完善沿线旅游交通标识布置,引导沿线重点乡镇、乡村的发展。协调解决新密市牛店镇、登封市石道乡的交通不便问题,着力解决以徐庄镇、唐庄镇为代表的乡村路道窄、路况差等问题,至2023年底,实现郑州市各乡镇旅游交通全部畅通。(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农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16.完善乡村旅游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在重点旅游乡村推进“五个一”工程建设,即建设一个旅游厕所、一个垃圾收集站、一个生态停车场、一个游客服务中心、一批旅游标识标牌。至2022年底,实现乡村旅游区(点)A级旅游厕所全覆盖。鼓励在旅游交通道路沿线建设自驾车(旅居车)服务驿站、户外露营基地、乡村驿站等,至2023年底,全市共建设自驾车(旅居车)服务驿站(乡村驿站)不少于8座。(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城建局、市资源规划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九)加强乡村旅游市场营销
17.实施郑州市乡村旅游市场推广“六个一”工程,即编制一本旅游指南、制作一本推介画册、绘制一张导览地图、制作一部宣传片、注册一个微信公众号、设计一款宣传礼品袋,各区县(市)以此为抓手,做好地方乡村旅游宣传营销工作。在主流媒体报刊杂志上推出“郑州好物”专栏,每期推出一款郑州市特色旅游商品或美食。组织“郑州乡村旅游宣传口号、LOGO征集”活动及“郑州市乡村旅游资源推介大会”。鼓励各区县(市)及重点乡镇积极参与全国或各地乡村旅游推介(交流)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四、保障机制
(一)坚持党的领导
18.建立部门联动的乡村旅游协调机制,强化机关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乡村旅游工作的领导,围绕乡村振兴,重点做好乡村旅游诚信建设、乡村旅游安全管理、乡村旅游文明宣传等工作;加强与农委、发展改革委、水利、林业、交通、城建、资源规划等多部门的统筹合作,探索建立跨部门协作平台,合力推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资源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农委,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二)建立绩效考核机制
19.各区县(市)建立乡村旅游工作台账,制订年度发展目标与计划,明确各项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人员、所涉单位或乡镇及完成时间。成立督查小组,定期对乡村旅游行动计划落实进展及相关情况进行跟踪协调和评估,年底组织专员验收,对未完成工作的单位、乡镇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充分保障乡村旅游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三)加强人才队伍培养
20.制订“郑州市乡村旅游人才引进及培育计划”,建设乡村旅游新型智库。加快构建郑州乡村旅游高级管理人员、中高级运营人员、基层服务人员三级人才梯队。鼓励各区县(市)设立乡村旅游培训基地,加大对乡村本土人才的培育力度。实施“传统文化(乡村旅游)种子传承工程”,积极开展乡村能工巧匠推介工作,实施非遗传承人、手工艺人等乡土民俗人才的培育工程,加快非遗文化、传统手工技艺等资源的产品化、市场化,力争推出一批“经得起市场检验、耐得住群众品味、显得出文化底蕴”的休闲体验项目。挖掘和培育乡村旅游发展“能人”,举办乡村旅游发展“能人”培养扶持专题培训班,有效推动乡村旅游的快速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人社局、市农委,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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