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政文〔2021〕161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电力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和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2-01-26 22:29:31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电力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和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政文〔2021〕161号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电力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和改造提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郑州市电力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和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意见》(郑发〔2021〕11号)要求,为深入做好电力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确保电力基础设施稳定运行,提高能源安全保障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的部署和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底线思维,围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改善民生需求,加快推进电网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和改造提升工作,努力恢复和提升电力保障能力,为郑州在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国家中心城市中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的电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围绕切实提高电力基础设施抗洪抗灾能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遵循“安全可靠、远近结合、适度超前”的原则,全面开展电力基础设施受损评估、抢修重建和改造提升工作。力争年底前完成电力基础设施除险加固,力争1年内受灾地区电力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恢复至灾前水平;力争2—3年,全市电力基础设施抗洪涝灾害、防灾减灾、应急应变能力显著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三、重点任务

通过实施电力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和改造提升工作,全面提升全市电力安全服务保障能力。

(一)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通过实施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完成电力基础设施维修抢通、除险加固,电力保障能力尽快恢复至灾前水平,保障灾区群众基本需求。

1.排查灾后电力设施安全隐患。2021年底前,对受灾地区变电站、配电房、输配电线路等电力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检测评估、抢修重建,保障生产生活用电安全稳定供应。同时建立受灾台帐,及时处理临时安装及跨路敷设供电设备、裸露线缆等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郑州供电公司,各供电企业

2.制定受灾项目恢复重建方案。根据电力基础设施受灾情况,完成受灾项目恢复重建方案制定;积极与上级单位沟通协调,确定受灾项目恢复重建资金来源,力争2021年底前项目全面开工。

责任单位:郑州供电公司,各供电企业,相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推进恢复重建项目实施。对灾后电力设施恢复重建中遇到的排水清淤、土方坍塌、排水设备被淹、解决排水通道等问题,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认真组织、积极协调,创造有利条件,确保电力设施重建项目顺利实施。临近铁路、河道、高速公路施工的电力恢复项目,相关部门应开辟绿色通道,积极办理相关手续。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市水利局、市交通局,郑州供电公司,各供电企业、铁路郑州局集团公司

4.推进受损通讯基站的修复。对部分位于地下仍无公网通讯信号的配电房,2021年底前完成受损通讯设备修复,实现配电房公网信号的正常覆盖,确保电能计量、用电信息采集、智能用电等供电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责任单位:市通管办,郑州供电公司,各供电企业

5.加强重要电力用户管理。合理确定重要电力用户,告知电网检查配合事项;重要电力用户应开展常态化用电检查,电力部门应积极做好配合,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加大对重要电力用户电力安全隐患的整改督导。2021年底前完成重要电力用户供电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郑州供电公司,各供电企业

6.提升内涝区电力设施防灾抗灾能力。对贾鲁河郑州段、上下游水库排涝泄洪及郑州辖区内低洼地带等区域,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防洪防涝区域电力设施差异化改造重建,科学提升电网防洪防涝规划设计水平,切实增强电网防灾抗灾减灾能力。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城管局,郑州供电公司,各供电企业

7.调整灾后电网建设规划。按照受灾项目恢复重建方案,将电力设施布局规划滚动修编成果分层分级纳入市、县国土空间规划,调整站址用地性质,预留线路走廊通道,确保灾后重建及电网供电能力提升项目能够落地。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郑州供电公司,各供电企业

(二)改造提升工作

通过实施电力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2023年底前,全市电力基础设施抗洪涝灾害、防灾减灾、应急应变能力显著提升。

1.推进局部电网建设工程。开展全市电网诊断分析,以提升电网防灾抗灾能力、适应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发展需要为目标,构建“结构清晰、局部坚韧、快速恢复”的城市电网最小骨干网架,推动地区内黑启动电源建设,保障极端自然灾害情况下城市最小骨干网架安全运行和重要用户电力基本用电需求。参照国内先进城市配电网建设理念,按照年户均停电时间不高于5分钟标准,建设龙湖、如意湖等区域高可靠性电网示范区。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郑州供电公司,各供电企业

2.实施新建居民小区配电设施抗洪涝能力提升工程。新建住宅小区开关站、配电房应设置在地面层,配电房的房门应设置挡水门槛,电缆管沟应增设防止涝水倒灌设施。确受条件限制无法设置在地上的,征求城市防汛主管部门意见后可设置在地下,但不得设置在负一层以下。新建住宅小区的电梯、供水、地下室常设抽水设备、应急照明、消控中心等专用负荷用电设施,应设置在地面层及以上,且移动发电装置容易接入的位置,并设置应急保安用电接口。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住房保障局、市城管局、市城建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郑州供电公司,各供电企业

3.开展既有小区地下配电设施迁移改造或防涝加固工程。对配电设施安全进行排查,按照“一小区一方案”、“谁产权、谁负责”原则,既有住宅小区地下配电设施迁移改造的电气部分费用,由产权单位承担,并制定详细改造方案。具备迁移条件的既有小区地下开关站、配电房迁移至地面层;对受客观条件限制确实无法迁移至地面层的地下开关站、配电房可设置在地下,但不得设置在负一层以下。要按照防涝标准实施防涝加固改造,同时在地面层设置专用负荷应急用电集中接口。迁移改造新建的配电房在间距满足消防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其他规划指标可适当放宽,不占用容积率、绿地率指标。

责任单位:市住房保障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城建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郑州供电公司,各供电企业

4.推进重要电力用户应急能力建设工程。落实《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要求和发电设备运行维护主体责任,配足本单位保安负荷需要的应急发电设备,确保应急发电设备“应配尽配、配而能用”。开展重要电力用户应急能力建设情况排查,多举措推进实施重要用户独立双电源供电建设,确保电源线路及配电设施符合防涝要求。2023年前,完成重要用户地下配电设施迁移改造,主要配电设施、应急备用电源应设置迁移至地面层。重要负荷的用电设施应设置在地面层且易接入移动发电装置的位置,并设置应急保安用电接口,满足受灾时快速恢复供电需求。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郑州供电公司,各供电企业

5.推进电网智能化抗灾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推进电网数字化转型升级,实施电网状态全息感知、信息全向传递、业务全景协调、安全全域防护、数字全效赋能等五大工程,以先进的自动控制、信息通信、智能传感等技术为支撑,不断提升电网感知能力和互动水平。挖掘发挥电力大数据作用,提升电网智能决策水平,并将有关信息接入市政府救灾指挥中心,为政府抗灾救灾决策提供信息支撑。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郑州供电公司,各供电企业

6.推进电网协同互济能力提升工程。构建220千伏电网分区内多回联络通道环网结构,预留分区间备用联络线,提升220千伏分区内及分区间电力互济能力。加强110千伏及以下变电站站间联络线建设,增强变电站间负荷转移支援能力。开展10千伏配电线路加装分段开关等优化工作,提升运行灵活性,减少事故、检修等情况下停电时间。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郑州供电公司,各供电企业

7.推进保供骨干网架加强工程。充分发挥天中直流输送能力,提升外电引入电量。加快500千伏建新变、文化变、中牟变等一批重点工程建设,分担受此次灾情威胁较大的嵩山、官渡等变电站供电压力,加快构建以郑州大都市区内外双环为中心、连通四方的500千伏电网主网架,提升主网架抗灾能力。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资源规划局,相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郑州供电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要充分发挥属地责任主体作用,建立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合作,电网企业、城市街道和小区具体负责的协调机制,统筹解决电力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和改造提升工作的相关事宜。在当地政府指导下,电网企业要全面准确核实受灾受损情况,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全力做好电力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具体工作。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统筹用好国家抗洪救灾专项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等,各级财政要适当安排配套资金。市财政适时制定延续农网建设补贴政策,支持电力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和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各地要因地制宜出台财政资金补助政策,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原则,引导筹措城市小区配电设施迁移改造资金,保障电力基础设施灾后重建资金需求。

(三)简化项目实施审批程序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简化审批程序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21〕66号)精神,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采取联审联批、容缺办理等方式,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简化项目审批或核准备案手续。各相关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加强要素保障,及时办理规划许可、道路开挖、用地用林审批等手续。各地要落实好“属地政府负责、电网企业参与、征迁费用包干”的青苗理赔责任机制,预留和保护好电力走廊和规划站址,为电力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和改造提升项目建设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四)强化督导考核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责任单位要细化任务分工,逐层压实责任,建立工作台账、工作标准、责任清单,市里将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完成目标任务滞后的,将视情采取致函、曝光、约谈或提请问责等措施,强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建立电力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和改造提升工作月报告制度,各区县(市)政府要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将上月进展情况上报至市发展改革委,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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