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政办〔2022〕9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22年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2-02-21 03:54:25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22年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2022〕9号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2022年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月28日








郑州市2022年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生态郑州、美丽郑州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现制定郑州市2022年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引领,以“法桐绿城、月季花城”建设为目标,紧紧围绕“增绿量、提品质、添色彩、精管理”工作任务,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复查为抓手,以公园、游园、生态廊道项目建设为带动,大幅增加城市绿地面积,进一步优化公园绿地布局;以公园绿地灾后恢复重建及提升改造为重点,丰富完善城市绿地品质和文化内涵;以月季花城打造、花卉常态化布置为亮点,逐步打造城市花卉景观特色;以精细化管理提升为保障,全面提升完善城市绿地管养水平和服务功能,着力打造与国家中心城市定位相匹配、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期盼相适应、具有中原地域特色的城市园林绿化体系。

二、工作目标


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绿色、生态、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需要为目标,坚持高标准规划设计引领高质量绿地建设,通过规划建绿、拆违建绿、见缝插绿、留白增绿,强力推进公园游园、生态廊道、河道绿化和街头绿地建设,大幅增加城市绿地面积,进一步优化公园绿地布局。年度新建绿地面积6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市区新建绿地360万平方米以上,县(市)新建绿地240万平方米以上,全市新建5000平方米以上综合性公园20个,新建5000平方米以下微公园、小游园50个以上,改造提升公园游园30个,随道路主体施工进度,开工建设椰风路等8条生态廊道、实施郑航北路等71条道路绿化。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游园(微公园)体系进一步完善,“城在林中、园在城中、林水相依、林路相随”的生态格局基本形成,着力打造成天蓝地绿水净、宜居宜业宜游的绿都郑州。

三、工作任务

(一)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复查工作

成立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复查工作领导组织,印发《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细致的做好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复查的各项准备工作,顺利通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复查。

(二)城市增绿扩绿工程

1.新建绿地任务

年度新建绿地600万平方米,郑东新区完成新建绿地70万平方米,郑州经开区完成新建绿地65万平方米,郑州航空港区完成新建绿地55万平方米,郑州高新区完成新建绿地35万平方米,惠济区完成新建绿地30万平方米,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各完成新建绿地25万平方米,中牟县、荥阳市、新郑市、新密市、登封市、巩义市各完成新建绿地40万平方米,上街区完成新建绿地5万平方米。

2022年3月10日前,绿化工程进场施工。

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新建绿地任务。

牵头单位:市园林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综合性公园建设

(1)区级5000平方米以上综合性公园建设

建成开放5000平方米以上公园20个,其中:二七区3个,郑东新区、郑州航空港区各2个,中原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上街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开区各1个;巩义市3个,登封市、中牟县、新密市、新郑市、荥阳市各1个。

2022年3月10日前,进场施工。

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公园建设工作。

牵头单位:市园林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市级综合性公园建设

青少年公园(南区)基本建成。

2022年3月10日前,进场施工。

2022年12月31日前,基本建成。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

3.微公园、游园建设

建成开放5000平方米以下微公园、游园50个以上,其中:郑东新区8个,中原区7个,郑州航空港区6个,金水区3个,二七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开区、上街区各2个;荥阳市6个、新郑市4个,中牟县、巩义市各3个,登封市、新密市各1个。

2022年3月10日前,绿化工程进场施工。

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微公园、游园建设工作。

牵头单位:市园林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4.生态廊道建设

随道路建设进度,开工建设椰风路、景中路(二七区)、营城访源绿道、智慧乐跑绿道(管城区)、金洼干沟西支(天元路)(惠济区)、冀州路、华夏大道(郑州航空港区)、杜甫路(巩义市)等8条生态廊道。

2022年3月10日前,完成方案设计工作。

2022年12月31日前,随道路主体施工进度,同步实施廊道绿化建设任务。

牵头单位:市园林局

责任单位:相关开发区管委会,相关区县(市)人民政府

5.道路绿化新建、提升工程

实施71条(段)新建道路绿化,其中:惠济区完成天意街等12条(段)、二七区完成郑航北路、百荣路等11条(段)、郑州高新区完成庄王路等9条(段)、郑州航空港区完成物流二街等6条(段)、郑东新区完成金融岛中环路等5条(段);巩义市完成嵩山路等13条(段)、荥阳市完成禹锡南二路等6条(段)、新密市完成裕中电厂路等3条(段)、新郑市完成郑新快速路等2条(段)、登封市完成西旅游环路等2条(段)、中牟县完成博知路、上街区完成中心路西延绿化。

完成16条(段)道路绿化提升工程。其中:管城回族区完成4条(段),二七区完成2条(段),金水区完成3条(段),郑州高新区完成3条(段),巩义市完成2条(段),登封市完成2条(段)。

2022年3月10日前,进场施工。

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道路绿化、提升工作。

牵头单位:市园林局、市城建局

责任单位:相关开发区管委会,相关区县(市)人民政府

6.屋顶绿化

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各完成新建屋顶绿化2000平方米。

2022年4月10日前,完成屋顶绿化选址和方案设计。

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屋顶绿化建设任务。

牵头单位:市园林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三)园林绿化灾后恢复重建工程

按照“系统谋划、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先易后难、以点带面、突出重点、有序实施”的原则,全力推进园林绿化灾后恢复重建工作,2022年按照园林绿化灾后恢复重建计划,继续推进郑州市雕塑公园、碧沙岗公园等34个灾后重建项目(详见附件3)。

牵头单位:市园林局

责任单位:相关开发区管委会,相关区县(市)人民政府

(四)城市美化彩化工程

1.常态化氛围营造工作

通过绿雕、花箱、地栽花卉、立交桥美化相结合的方式,在做好常态化花卉氛围营造工作的基础上,突出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做好公园(游园)、广场、主次干道、重要节点的花卉摆放、微景观打造工作,保持花卉景观全年不断,确保城市景观效果。

牵头单位:市园林局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2.立交桥彩扮工程

完成中州大道、金水路等2条高架路月季彩扮工程。

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高架路月季彩扮工程。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

3.市花月季推广工程

在全市道路、公园(游园)、生态廊道等绿地,单位(小区)的公共区域通过栽植月季(蔷薇)方式,增加市花月季的应用数量,提升市花月季的可视度。每个单位新栽植月季数量不少于5万株,各打造1个“市花公园(游园)”、2条“市花道路”、3个“市花单位小区”。

牵头单位:市园林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五)绿地精细化管理提升工作

1.园林绿化管理大提质工作

在全市深入开展园林绿化管理竞赛活动,通过开展“月季花杯”建设管理竞赛、郑州市最佳最差公园游园、绿化道路、生态廊道(铁路沿线)、出入市口评比、园林绿化管理大提质活动,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标准,提升管理水平,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促进园林绿化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深入发掘历史文化内涵,延续历史文脉,突出特色文化、特色景点、特色园区建设,形成独具特色的园林文化,打造一批文化氛围浓厚、特色鲜明的公园。

继续举办“绿满商都 花绘郑州”系列花展活动,进一步丰富市民群众文化生活。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

配合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2.市管公园基础设施提升(拆围透绿)工程

植物园基础设施提升(拆围透绿)、世纪公园改造提升工程开工建设。

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立项、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

2022年12月31日前,植物园基础设施提升、世纪公园改造提升工程开工建设。

牵头单位:市园林局

3.区级公园游园提升工程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各完成2个以上公园游园提升工程。

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公园游园整治提升方案设计工作。

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公园游园整治提升工程。

牵头单位:市园林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4.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创建工作

大力开展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创建工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新创建省级、市级园林式单位(小区)不少于6个。

2022年5月10日前,完成省级、市级园林单位(小区)培育对象的选取工作,持续开展提升创建工作。

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省级、市级园林单位小区资料的汇总上报工作。

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省级、市级园林单位小区验收工作。

牵头单位:市园林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园林绿化是城市唯一有生命的基础设施,是有效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促进城市发展的公益事业,是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园林绿化灾后恢复重建、疫情防控和绿地建设提升工作,完善工作推进机制,逐级建立目标责任制,强力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间节点顺利推进。

(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要强化政府在资源协调、理念引导、规划控制、财政投入等方面的作用,拓宽投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鼓励民间资本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进入园林绿化的运营和养护,提升社会公众在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各个方面的参与度,实现全民“共建共享”的和谐发展。

(三)加强督导、狠抓落实。通过月考评、月调度的方式督促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抢抓绿化建设有利时机,统筹安排、及早着手、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确保高标准谋划、高效率推进、高质量建设,圆满完成年度园林绿化各项建设任务。





附件:

1.各区(管委会)2022年园林绿化工作任务汇总表

2.各县(市)2022年园林绿化工作任务汇总表

3.郑州市园林绿化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明细表








 

附件: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22年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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