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政办〔2022〕34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扩大有效投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扩大有效投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2022〕34号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2年全市扩大有效投资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4月1日
2022年全市扩大有效投资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河南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体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对郑州的部署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全面开展“工作有标杆、落实有标准、突破有标志”“三标”活动,统筹疫情防控、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努力推动郑州实现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发展,不断开创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特制定《2022年全市扩大有效投资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树牢“以项目论成败、以项目论英雄”的鲜明导向,以工业投资为支撑,以提速灾后恢复重建投资为重点,以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为关键,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加大项目谋划、招商引资力度,建立完善推进机制,加强要素供给保障,强化“三个一批”引领,确立“抢先抓早”工作思路,采取定目标、建机制、抓审批、促进度、优服务“五路并进”,助推“三个一批”、省市重点、补短板“982”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提速增效,全力盘活存量、引入增量、提高质量、增强能量、做大总量,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掀起项目建设热潮,确保全年实现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的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聚焦主要领域抓投资
1.分解落实投资任务。将固定资产投资年度指标任务进行分解,压实区县(市)和市政府部门责任,原则上各区县(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目标达到10%以上;区县(市)和市政府部门要将投资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做实投资项目增长支撑。常态化抓好“三个一批”项目和省市重点项目,紧紧抓住施工黄金期,集中资源、集中力量,强化施工组织,全力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形成实物工程量;持续抓好集中开工重大项目,推动项目早投入、早竣工、早投产。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有关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2.强化工业投资支撑。市工信部门统筹协调,以工业投资为支撑,既着眼当下,加大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坚决稳住工业增长“基本盘”;又放眼长远,发挥独特优势基础,高水平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积极招引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提前布局未来产业项目,加快兴港新能源产业园、中国(郑州)智能传感谷启动区、安图生物郑州德迈药业产业园、宇通新能源商用车生产基地等900个重大项目建设,确保全市工业投资同比增长15%以上。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政府有关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3.加快基础设施投资。市城建部门牵头抓总,创新投资方式,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力争地铁6号线一期、城郊线二期、3号线二期、机许线郑州段建成通车,加快7号线一期、郑洛城际铁路郑州段等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开工建设农业路西延快速化工程、紫荆山路—长江路组合立交、火车站东西广场地下人行通道等市政重点工程,争取G107三期、S541等国省干线公路开工建设,力争全市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18%以上。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园林局、市政府有关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4.稳定房地产开发投资。市住房保障部门综合施策,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郑政办〔2022〕13号)文件精神,充分利用央行持续指导金融机构满足房地产市场合理融资需求、鼓励优质房企发行并购贷款等机遇,会同市金融局采取措施,确保在建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按照建设进度实施,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形成助企稳企常态机制,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力争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8%以上。
责任单位:市住房保障局、市政府有关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二)聚焦重大项目抓支撑
5.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强化完善重点项目推进机制,实行“集中审批、闭环管理、全程服务、特殊办理”服务模式。2022年围绕先进制造业、创新驱动能力提升、现代服务业、生态环保领域、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和社会事业等8个领域,实施“8946”重点项目促进计划,将900个以上重大项目纳入省、市重点项目管理,确保2022年新开工项目214个、完成联审联批事项1278项,完成投资4670亿元以上。围绕首季“开门红”目标,积极做好政策保障和物资调度,抢抓施工时间,加快建设进度,推动一季度完成投资900亿元、审批率80%、开工率40%等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为实现半年红、全年红打下坚实基础。统筹调度874个补短板“982”工程项目进度,保障项目快速推进,确保年度完成投资2395亿元。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重点项目建设中心、市政府有关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6.强化“三个一批”引领。认真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重大项目建设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和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三项制度的通知》(郑政办〔2022〕27号),突出“三个一批”引领。及早启动,高质量谋划好4月上旬全省第四期“三个一批”活动,做实做细各项筹备工作。突出抓好前三期“三个一批”项目,紧盯履约率、开工率、投产率、达效率等指标和控规批复、土地供应、建设环境等关键环节,实行要素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调度周例会制度,抓紧抓实项目进度。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重点项目建设中心、市政府有关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7.大力推进灾后重建。把我市纳入省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2216个项目,作为重点任务,按清单化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强化协调服务保障,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加快灾后重建审批事项办理。加快资金落实、征地拆迁、招标投标、市政配套等准备工作,及早形成实物工程量。依法依规加快灾后重建项目的建设进度,加快推进城乡受灾房屋修缮、加固、拆除工作,加大灾毁交通基础设施重建,大力推进实施全市143座中小型水库“一库一案”,实施贾鲁河、金水河、七里河等骨干河道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南水北调左岸截流及分洪工程等防洪工程建设,全面提升水利工程设施防洪减灾能力。强化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督导和检查,提高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如期建成发挥效益。
责任单位:市重建办、市政府有关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8.加快债券项目建设。针对已下达的2022年两批142个111.1亿元额度的轨道交通12号线、马寨产业园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督促各地对照清单加快项目推进建设,确保专项债发行后立即形成实物工程量。同时做好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补充申报工作。建立专项债券申报发行使用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从债券发行规模、项目报送质量、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和规范性等多方面对区县(市)工作定期进行综合评价并排名通报。对于发行政府专项债券中不担当、不作为的政府投资项目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约谈。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资源规划局、市城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府有关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三)聚焦项目储备抓谋划
9.强化项目谋划储备。对标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聚焦创新驱动能力提升、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重大基础设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生态环保、民生和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突出前瞻性、创新性、引领性,加强谋划工作深度,提升项目成熟度,谋划储备一批事关全局、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在2020个年度计划完成投资5839.9亿元项目基础上,补充完善2022年重大项目库。强化重大项目“储备库、拟开工库、在建库、竣工库”四库建设工作,推动项目建设形成压茬推进、滚动实施的良好态势。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重点项目建设中心,市政府有关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四)聚焦短板弱项抓招商
10.做实项目前期工作。督促各地密切跟踪已经签约的重大招商项目,做深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动项目转化,力争尽早开工建设形成实物工程量;围绕补强产业链、补齐短板要求加强项目谋划、加大招商力度,主要领导亲自招商、招大商、大抓招商、招大产业,建立工作专班,加大招商项目服务对接,加快项目转段落地。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政府有关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11.健全项目保障机制。建立完善招商引资督查考核和工作激励机制,实行“周报告、月督查、季通报、年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应用,进一步完善项目生成、专家评估、领导分包、要素配置等机制,加强对招商项目落地全生命周期服务,加强全市重大活动集中签约项目跟踪推进和协调服务,确保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达产、早见效。找准招商引资的关键点、支撑点、切入点,全年引进16个百亿级头部企业项目、8个30亿元以上项目、24个10亿元以上项目、56个5亿元以上主导产业链项目,力争签约金额突破6500亿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政府有关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五)聚焦要素保障抓调度
12.建设资金上“善运作”。密切跟踪2022年国家资金投向,大力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通过统筹年初预算安排、债券资金、调整支出结构等方式筹措资金,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四两拨千斤”作用。善于包装项目,积极争取亚投行、世行等金融机构周期长、利率低的贷款。加快培育孵化一批权属清晰、收益稳定、特色突出的优质基础设施项目,建立基础设施REITs项目储备库,加强项目谋划、遴选、申报、发行、运营等全过程服务,形成“试点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滚动实施机制。加大市属国有企业基础设施优质运营资源整合力度,提高市属国有平台公司运营能力。对承担功能性基础设施建设的国有平台公司,各级财政可根据项目情况和财力状况,注入一定资本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开展多层次政、银、企对接活动,鼓励各驻郑金融机构要加大重点项目融资力度,精简审批流程,提升融资服务,缓解社会投资项目资金短缺问题。
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有关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13.用地指标上“保重点”。抓好郑州黄河智谷中原企业总部港、郑州南站枢纽工程等65个纳入全省第一季度重大项目白名单项目建设,在资金、土地、能源、环保等方面给予重点保障。优先保障灾后重建项目所需用地计划指标,先行使用按“增存挂钩”核算的新增计划,不足部分统筹解决。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对金水河综合整治等28个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支持。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重建办、市政府有关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14.服务保障上“全周期”。建立长效机制,上下联动,扎实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坚持服务跟着项目走,项目一个一个研究,服务一环一环紧扣,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千方百计落实要素保障。主动靠前服务,开辟绿色服务通道,通过并联审批、联审联批机制,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审批和建设进度。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城建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务办、市重点项目建设中心、市政府有关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六)聚焦项目推进抓奖励
15.实施前期经费激励。每季度通报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评价结果,对成绩优秀的,在土地指标、能源容量、环境容量等方面予以倾斜,对每季度区县(市)评价排名第一的奖励150万元,2—3名各奖励100万元,4—6名各奖励50万元,奖励资金列入年度政府投资计划,主要用于重大项目谋划推进相关工作。对国家和省、市“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确定在2023年以后开工的市级主导政府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前到2022年开工的,市级统筹运用专项资金给予倾斜支持。安排一定资金奖励前期推进快的市级主导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在地政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
16.实施项目贴息支持。对制造业重大项目给予分档贴息:对总投资10亿元以上且开工后一年内实际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亿元的项目,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0%贴息一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总投资20亿元以上且开工后一年内实际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亿元的项目,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0%贴息两年,最高不超过4000万元。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
17.支持工业投资项目。对郑州市工业主导产业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新建项目,项目完成投产后,按照项目生产和技术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其他工业行业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新建项目,项目完成投产后,按照项目生产和技术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重大工业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特别政策支持。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
18.加大基础设施REITs政策支持。对于注册地在郑州,成功发行基础设施REITs产品的原始权益人,项目已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基础设施REITs储备项目库的,可对前期经费按照实际支出的50%予以一次性奖励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成功发行基础设施REITs产品的,参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千企展翼”行动计划若干政策的通知》(郑政文〔2019〕144号),按照沪深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奖补力度,给予40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政府有关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七)聚焦项目建设抓考核
19.加强统计入库力度。切实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统计入库培训及督导,每季度对入库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及时推动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项目入库纳统,对部分已实施但暂不具备入库条件的项目,有针对性指导项目单位抓紧完善相关手续,推进项目及时入库,确保应统尽统。强化各级政府投资项目统计入库部门责任,对于已实质性开工应入未入的项目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年度投资计划暂缓下达。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有关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20.完善监测分析机制。建立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监测分析和跟踪机制,每月通报各地投资进展情况,督促各地按照预期目标抓落实。督促各地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落实投资目标任务,强化投资调度推进,按月报送本地投资进展情况。对于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奖励。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政府有关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21.优化投资考核体系。将全市重大项目“储备库、拟开工库、在建库、竣工库”四库建设、全市省市重点项目、专项债券项目进展情况统一纳入全市扩大有效投资加快项目建设绩效考核范畴。建立健全灾后重建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每月集中调度、对单交账、通报排名。强化正向激励引导,对固定资产投资、省市重点项目等综合考评较好的区县(市)进行资金奖励、评优评先、年度考核和干部使用“四挂钩”。
责任单位:市考评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委、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统计局、市重建办、市重点项目建设中心、市政府有关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主动作为
各区县(市)、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做好稳投资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攻坚克难,迎难而上,全力破解投资运行和项目建设中的痛点、堵点和梗阻症结。要进一步坚定信心,主动作为,推动稳投资各项任务举措落地见效,促进我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投资目标。
(二)突出重点,强化担当
各区县(市)、各有关单位要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把起步当冲刺、开局当决战。各责任单位要抓紧出台配套政策或措施,确保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予以落实,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责任担当,主动靠前服务,统筹做好项目策划、要素保障、前期手续、建设推进、调度入统等工作,点对点、面对面、实打实协调解决好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发挥好部门间协同作用。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
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成立指导服务组,建立重大项目建设督导机制,定期下发督查通报,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抓好常态化监督检查,任务到区县(市)、到项目、到企业、到人员,到部门、到数据、到举措、到时限,月督办、紧盯不放。将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纳入监察,实行末位增速约谈制,当月排名倒数第一的区县(市),给予通报批评;连续两个月倒数第一的,由市分管领导约谈区县(市)相关负责同志;连续三个月倒数第一的,由市主要领导约谈区县(市)主要负责同志。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