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政通〔2022〕6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告》

浏览量:          时间:2022-05-24 21:42:17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告






郑政通〔2022〕6号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规定,结合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实际,经依法审查,现将郑州市市级行政执法主体清单通告如下:

1.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郑州市教育局

3.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4.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5.郑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6.郑州市公安局

7.郑州市民政局

8.郑州市司法局

9.郑州市财政局

10.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2.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13.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14.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15.郑州市交通运输局

16.郑州市城市管理局(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17.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18.郑州市水利局

19.郑州市林业局

20.郑州市商务局

21.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2.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3.郑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4.郑州市应急管理局

25.郑州市审计局

26.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7.郑州市体育局

28.郑州市统计局

29.郑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30.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31.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32.郑州市文物局

33.郑州市园林局

34.郑州市金融工作局

35.郑州市新闻出版局

36.郑州市档案局

37.郑州市机要保密局

38.郑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39.郑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40.郑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41.郑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42.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法定行政执法主体的通告》(郑政通〔2019〕25号)废止。

特此通告。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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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郑政通, 郑州市, 市级, 行政执法, 主体, 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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