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政办〔2022〕56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材料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22-06-18 04:13:30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材料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郑政办〔2022〕56号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全市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竞争新优势,持续提升郑州市在全国区域发展格局中的战略地位,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本意见。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郑州市坚持围绕新材料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持续优化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生态,新材料产业体系日趋完善,产品已涵盖了超硬材料、先进金属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新型显示材料等领域,2021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372.08亿元。郑州市作为超硬材料行业研究开发中心及技术、人才的辐射源、产业化基地,2021年全市人造金刚石产量达20.09亿克拉,立方氮化硼聚晶产量占全国总产量超过80%,立方氮化硼单晶产量超过70%,精密加工用超硬材料工具产量超过30%。郑州是长江以北最大的铝板带箔加工生产基地,在高纯、高强、高韧、耐蚀的高性能铝合金、特种氧化铝、高端氧化铝制品、高性能金属丝绳材料及制品等领域培育了一批骨干企业,2021年全市铝及铝精深加工产业规模以上增加值增长17.1%,铝材产量达到613.24万吨,同比增长17.4%。在高性能复合材料领域,拥有一批纳米晶软磁材料、碳纤维增强陶瓷基复合材料、晶须状碳纳米管、陶瓷基氮化硅原材料及石墨烯产品等领域生产企业。电子信息材料企业产品涵盖了半导体硅晶圆材料、靶材、芯片封装材料等领域。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抢抓中部地区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机遇,坚持新发展理念,聚焦新材料产业重点领域,以技术、产品创新为驱动,以产业链优化升级和产业集群化发展为重点,立足超硬材料特色产业基础,发挥产业集中、技术领先、人才汇聚等比较优势,构筑产业创新发展生态,建设国内有重要影响力的千亿级新材料产业基地,为郑州建设现代化国家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新材料产业布局更加合理,产业体系基本健全,产业规模实力和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大幅增强,产业示范应用更加广泛,创新发展生态更加优化,构建政产学研用金紧密结合、服务管理体系健全、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新材料产业发展体系,形成带动力强、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创新型新材料特色产业集群,将新材料产业打造成为支撑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全市新材料产业产值突破1000亿元,实现规模以上新材料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

三、重点任务

(一)做优做精超硬材料

1.推进大腔体高温高压合成技术和CVD金刚石制备技术开发,制备低缺陷大尺寸单晶、高导热高透光率多晶金刚石和高品级粗颗粒立方氮化硼产品,开展金刚石、立方氮化硼功能性应用研究;推进NPD和NPCBN生产,开发超精拉丝模及超精车削工具等制品。着眼汽车制造、航空航天、电子信息等产业需求,加快精加工及超精加工用PCD及PCBN高端复合超硬材料及制品研发制造。推动高端钻进用PCD复合片及6000米以上油气钻探钻头用聚晶金刚石复合片等勘探采掘用超硬材料的研发应用。推动培育钻石向珠宝首饰等终端消费领域延伸,鼓励企业对金刚石毛坯进行激光加工和人工打磨,支持建设培育钻石加工中心。着力提升基础装备水平,重点开发微薄等离子体化学气相沉积设备、放电等离子体烧结设备、智能化超硬材料制品生产线等新型高性能关键装备及智能化装备,加快超硬材料强度、制品关键成分、磨削性能等精密检测仪器设备研发。

(二)大力发展铝基新材料

2.推进“以铝代钢”,重点发展以汽车、轨道交通为主的交通用铝材。推进“以铝代铜”,重点发展高附加值电力行业用铝材,大力发展高压输电线用铝导线、地下电缆用铝导线等产品,持续扩大铝制品在电工电缆、通讯线缆中的应用。推进“以铝代塑”,发展食品药品等包装用铝箔,加快生产终端产品。围绕高端氧化铝、高性能铝制品等重点领域,遴选一批技术含量、附加值高,符合行业发展方向,在规格、性能或技术参数等方面较为高端的产品,建立《郑州市高端铝加工产品和高端氧化铝产品指导目录》,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拓展应用领域,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

(三)培育壮大关键战略新材料

3.聚焦高性能结构材料、功能性高分子材料、特种无机非金属材料、先进复合材料等关键技术,打造覆盖材料制品、生产装备、终端产品等领域的其他类型新材料产品体系,重点发展气凝胶及制品、碳纤维增强陶瓷基复合材料、铁基非晶带材及制品、铁基纳米晶带材及制品、玄武岩纤维、高端碳纤维、碳化硅及制品、高品质石墨烯粉体等优质特色产品。支持高性能结构材料、功能性高分子材料技术研发与产业化,丰富产品门类。支持发展增材制造材料研发生产,培育本地新型材料特色产业,构建覆盖技术研发、成品制造与定制服务的增材制造材料生态体系。

四、支持政策

(一)提升创新发展能力

1.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对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和前沿新材料的基础材料、基础工艺、规模化制备技术等重大基础领域的研究和高技术攻关。支持我市新材料企业对接高校院所,共同建设一批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产业研究院等创新平台,提升新材料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按照有关政策给予资金支持。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对在我市开展成果转化的新材料产业化项目,按照项目三年内设备和软件投资额的20%,分三年给予总数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助。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二)提升企业技术装备水平

2.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快新材料关键生产装备研发,发展新材料智能化、自动化装备系统,提升新材料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加强引导扶持,鼓励企业开展“机器换人”“生产换线”“设备换芯”,加快技术改造步伐。引导企业改造升级智能化生产线,在生产过程中应用云计算、工业互联网和智能感知终端等现代信息技术。鼓励装备企业积极对接新材料生产需求,引导新材料企业与装备企业开展广泛合作,加快开发应用新型高性能关键装备、智能化装备及精密检测仪器设备。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三)加快新材料推广应用

3.围绕我市产业发展需要,推动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建设,促进供需对接与上下游协作配套,填补生产应用衔接空缺。组织新材料企业对接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电子信息等行业企业,针对需求特点,加快研发新产品,开展专场产销对接活动,推动本地化应用。加快新材料创新成果应用推广,对符合国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的产品,按照年度销售总额给予不超过3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单个产品不重复享受。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4.支持企业参加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利用市场化手段对新材料应用示范风险控制和分担,经国家认定符合要求的,按照新材料保险投保年度保费20%给予投保企业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四)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5.组建重点产业链联盟,发挥链主企业作用,协同破解科技创新、投资融资、绿色发展、转型升级等瓶颈制约与共性难题。支持骨干企业开展兼并重组,整合品牌资源和创新资源,打造“平台型”、服务型企业和全产业链服务供应商。支持新材料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道路,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省“专精特新”企业按照相关政策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6.支持新材料企业扩大规模能级,对入库的规模以上新材料企业(不含铝基新材料),以上年为基数,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每增长1个百分点,奖励5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五)加快铝工业高端化转型

7.引导铝加工企业对照行业领先水平,强化创新研发设计,在高端铝合金材料等领域实现新突破。对符合《郑州市高端铝加工产品和高端氧化铝产品指导目录》要求的铝加工产品,年销售额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3亿元的,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的奖励;产品上年度销售额达到3亿元的,以上年度申报销售额为基数,每增长10个百分点,奖励10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为1000万元。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8.鼓励氧化铝企业对接市场需求,提高产品品质,开发高纯氧化铝、多品质氧化铝等新材料产品。对符合《郑州市高端铝加工产品和高端氧化铝产品指导目录》要求的氧化铝产品,年销售额首次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产品上年度销售额达到1亿元的,以上年度申报销售额为基数,每增长10个百分点,奖励5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为1000万元。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六)引导企业绿色发展

9.加快企业绿色化改造,引导企业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先进节能技术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创建一批“绿色工厂”。对新材料生产企业处理有毒有害废气废液废弃物(含危废、固废)的环保投入,按企业上年度实际支付环保服务费用及相关环保设施的固定投入部分的20%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资助金额最高为100万元。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七)强化人才支撑

10.依托“郑州人才计划”,定期发布新材料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引进新材料行业高层次人才(团队)。支持新材料领域重点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龙头企业高层次人才积极申报进入国家、省、市人才计划。支持优势新材料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研发中心和重点企业合作,培养新材料高端技术人才,支持重点高校增加新材料专业,培养新材料研发创新人才和工程技术骨干人才。支持各区县(市)中高等职业院校,结合新材料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开展校企合作,共建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为企业培养普通工人和技术工人。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局。

(八)加强金融支持

11.优选一批“专精特新”新材料企业纳入上市企业培育库,落实企业上市挂牌融资“绿色通道”制度,积极帮助企业解决股改、上市挂牌、并购重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完成各类核查报告认定并出具证明函件,推动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天使基金、风投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加大对“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A类和B类的新材料企业支持,拓宽社会资本投入渠道。

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工信局。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推进

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新材料产业发展工作,做实产业链“双长制”,加快推进全市超硬材料、铝加工产业链提升各项工作,压实各区县(市)主体责任,分产业链选定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企业、联盟或协会担任盟会长,聚焦产业链短板和关键领域,引导产业有序发展。强化协调联动,指导重点区县(市)制定细分产业规划、配套支持政策等,形成市、县两级有效联动机制。

(二)强化政策落实

统筹郑州市各类财政扶持资金,加大对新材料领域创新发展、绿色发展、推广应用、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新材料发展相关奖补资金,郑州市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等各类政策优先扶持超硬材料、先进金属材料、前沿新材料等重点企业、重点项目。

(三)强化评估督导

建立新材料产业发展监测评估机制,推动新材料产业发展数据资源的采集存储、归集整理和共享开放,为产业规划和政策制定提供决策参考和数据支撑。健全督导考核体系,将产业发展建设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对实施情况、项目建设进度等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和调度,确保各项推进措施落到实处。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根据实际执行情况适时修订完善。中央、省出台相关政策,郑州市遵照执行。与原有政策冲突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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