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政办〔2022〕91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2022〕91号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0月8日
郑州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43号)、《教育部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推进技能社会建设的意见》(豫政〔2021〕2号)等文件精神,打造全国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河南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示范区”,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办学方向,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突出改革创新,优化类型定位,切实增强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下同)适应性,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职业教育需要,培养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锚定“两个确保”,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快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发展目标
坚持省委对郑州打造“四个高地”的定位,围绕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和中原城市群发展需求,建设职业教育强市。到2025年,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达到45万人,高等职业院校在校生规模达到80万人,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达到250万人次。通过五大任务举措,25项行动计划,构建结构体系更加优化、办学水平明显提高、产教融合深度开展、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保障措施更加有力、政策环境更加友好的职业教育发展新格局,使郑州市成为富有活力的国内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
二、重点任务
(一)做好顶层设计,高标准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突出纵向贯通,坚持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把职业教育放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不同类型、同等重要的战略定位,同步规划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增加优质职业教育供给总量。积极推进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纵向贯通,强化专业设置、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培养方案衔接,一体化设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高质量落实“职教高考”制度。到2025年,建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人才培养层次完全,纵向贯通、横向融通,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体现终身学习理念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2.实施标准化工程,夯实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基础。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段教育和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将高中段招生增量部分主要用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保持职普比大体相当。优化职业学校布局与功能定位,每个开发区、县(市)、有职业学校的区集中力量重点办好1—2所骨干中等职业学校。加快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通过硬件建设提升计划,推动市属公办学校的搬迁、扩建和民办学校的达标建设工程,重点攻坚、分类实施,促进中等职业学校优质化、特色化发展。到2025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基本达到国家规定办学标准,建成一批省级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
3.争创“双高”学校,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提质扩容。积极发展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推进专科层次职业教育质量型扩招,扩大“3+2”分段和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规模,推动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单独开展初中毕业起点五年一贯制专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集中力量建设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专业,重点支持创建1所国家级高水平职业院校和6个国家级高水平专业(集群)。
4.加快内涵建设,积极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推动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支持郑州市1—2所专科职业学校申办本科职业学校。高质量建设一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点。鼓励应用型本科学校开展职业本科教育。推进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高校建设,支持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建设。强化校地合作,推动省属与市属职业学校签约结对,实现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5.推动智库建设,加强职业教育理论创新。依托地方高校成立职业教育研究院,充实职业教育教科研力量,组建郑州市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遴选一支专兼结合、理论和实践能力较强的职业教育专家队伍,对全市职业教育开展专项调研、政策研究、业务指导、项目考核、质量评估等工作。及时总结我市职业教育办学规律和特色,为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和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提供支撑,为推进学习型城市和技能社会建设提供政策与实践服务。
(二)注重内涵建设,高起点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6.做强“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全过程,坚持“五育并举、融合育人”。加强职业学校劳动教育、体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就业创业教育。持续开展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最美校园工匠”评选等活动,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工匠精神,构建“三全育人”格局。创新思政教育工作形式,建设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职业学校课程思政品牌。培养200名市级课程思政优秀教师,打造100门市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遴选建设20个市级思政和德育示范建设基地。
7.对接产业需求,优化职业院校专业结构。围绕郑州市战略支撑产业集群、新兴未来产业集群建设,重点培育建设一批电子信息、新型材料、生物及医药、智能制造装备、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方向的特色专业群,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对接郑州市文旅融合新业态、新模式,培育一批文化创意旅游专业群,提升专业对产业发展的精准支撑力。启动50个市级(含中高本)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建设一批市级重点专业、品牌专业、特色专业、急特需专业。继续发挥行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与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引导鼓励行业、企业等参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
8.聚焦双师标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提升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规范、职业情怀、职业精神、工匠精神的师德师风教育培训活动,全面提升教师素养。坚持五年一周期的职业学校教师全员轮训制度,加大教师赴企业顶岗实践力度,开展“双师型”教师培训。继续开展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支持建设培养一批省级职业学校“双师型”名师工作室、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职业学校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推进高水平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加快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的引培及团队建设。加大特聘兼职教师资助力度,建设优质兼职教师资源库。到2025年,全市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达到70%以上。
9.建设智慧校园,推动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加快智慧校园建设,推动信息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加强市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市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同步职教高考改革,逐步实现在线考试平台及职教高考科目试题库的建设任务。探索推行“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推进虚拟工厂、智慧课堂、移动APP等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和普遍应用。
10.强化过程评价,构建质量保障体系。建立政校行企共同参与,涵盖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学生获取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质量、“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要素的质量评价体系,扩大行业企业参与评价,引导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建设郑州市职业教育质量发展数字化平台,推进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职业学校质量评估,将考核结果作为政策支持、绩效考核、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建立职业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
(三)强化协同推进,高质量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11.围绕产业需求,深化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充分发挥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示范引领作用,建立产教融合统筹推进机制,由发展改革、教育、国资、科技、工信、文化广电和旅游、财政、税务、人社、农业农村等部门密切配合,行业、企业积极参与,一体化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建立城市为节点、行业为支点、企业为重点的改革新路径、新机制,完善政府投资、企业投资、债券融资、开发性金融等组合投融资和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对重大项目跟进协调服务,吸引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引导优质教育资源、知名企业等资源向各开发区和核心板块集聚。围绕郑州市主导产业、战略新兴产业、未来产业谋篇布局,遴选、培育100家以上的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遴选、建设20所市级产教融合创新试点职业学校和60个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每个产业集聚区、产业园区至少建设一个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公共实训基地。
12.加大企业参与,优化校企合作政策环境。修订完善《郑州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强化企业育人主体地位,允许企业以土地、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与职业学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职业学校(或产业学院)和职业培训机构。落实对产教融合型企业“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政策,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在企业实训基地按照现代学徒制、新型企业学徒制标准开展人才培养的,根据专业对接的产业类别,按3000—6000元/生/年标准补助企业。
13.搭建合作平台,推进集团化办学。建设郑州市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联盟,通过高效的联盟协调机制和数字化技术支持,实现职业教育内外部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助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建立市级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信息服务平台,发布行业人才需求预测信息,组织各类产教对接活动,促进校企需求精准对接。支持职业学校建设30个对接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兼具生产、教学、应用性研究功能的高水平产教融合基地。建设5个特色鲜明、服务精准的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产业学院。建设10个职业教育集团(联盟)。
(四)加大改革力度,高效能提升学校办学活力
14.改革管理体制,落实学校自主权。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破除“四唯”(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职业学校按照规定自主招聘各类教师、自主聘用内设机构干部。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求,落实职业学校职称评聘自主权。支持职业学校按教职工核定编制数额30%左右的比例聘足配齐兼职教师,财政统筹资金予以支持。制定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与职业学校教师的双向兼职兼薪制度。
15.改革分配制度,建立人员收益调整机制。建立职业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动态调整机制,职业学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教师劳动报酬。根据教师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控制,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基数。对学校以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予以倾斜,在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
16.改革教育教学,提升育人质量。坚持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协同育人,对接职业标准和工作过程,探索分工协作的模块化教学组织方式。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完善以学习者为中心的专业和课程教学评价体系,强化实习实训考核评价。全面推进“1+X”证书工作试点,全市高等职业学校参与率100%,中等职业学校参与率不低于50%。推进“课岗赛证”融合,支持郑州市职业学校承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能、以赛促研”,建立职业技能大赛成果转化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积极发挥企业的重要育人主体作用,逐步实现“专业共建、教材共编、课程共担、师资共享、基地共用”,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设计教学课程,植入职业学校课堂教学,积极推进学校与企业、基地与车间、专业与产业、教师与师傅、学生与员工、培养培训与终身教育的有效衔接,实现校企“双元”育人。
(五)提升服务能力,高站位推动技能社会建设
17.落实法定职责,推进职业院校技能培训。将职业技能培训作为职业学校办学的重要功能和新的增长点,支持职业学校开展补贴性培训和市场化社会培训。由政府搭建平台,扩大行业与职业院校在培训领域的合作,经行业主管部门考察合格后,可在职业院校挂牌成立培训基地,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在岗职工继续教育等。实施“职业学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鼓励技工院校和职业学校积极参与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高素质农民培训计划、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等,年培训人次不低于在校生数。遴选、建设一批市级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
18.发展社区教育,积极服务终身学习。成立市、县两级终身教育与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扎实开展学习型城市建设监测工作。支持市、县两级广播电视大学转型开放大学,构建覆盖全市的开放大学、老年大学、社区大学一体化办学体系。加快推进社区教育四级办学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经费、场地、人员保障,扩大社区(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探索养教结合新模式,打造富有郑州特色的社区教育品牌。推动每个区县(市)至少建设1所社区学院和1个养教结合的老年教育中心。建设一批继续教育、社区教育示范基地和老年大学示范院校。到2025年,基本建成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
19.扩大对外交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中原城市群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协作联动,抓住豫京、豫沪等新一轮合作机遇,支持职业学校通过结对模式,在教育教学、科研创新、成果转化、人才培养、联合办学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的交流与合作。支持郑开两地优质职业学校开展跨区域合作,探索建立优质资源共享共建机制,率先实现“同城待遇”,推动职业教育深度融合发展。吸引境外优质职业教育机构来郑合作,按“一校一策”方式支持引进15个以上国际合作项目。鼓励中外职业学校教师互派、学生互换,选派一批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访学,资助优秀青年教师出国进行中长期培训进修,简化审批程序。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具有郑州特色的轨道交通、跨境电商、中华武术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走出去”,打造郑州职业教育国际品牌。
20.紧贴经济发展,提升服务水平。推动职业学校积极融入区域、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广泛开展应用技术研究和科技服务。积极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重大国家战略,建立“五业联动”(专业与产业、行业、企业、职业相互对接联动)的职业教育发展新机制。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加强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县域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建设。围绕农村农业发展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加大对农业农村急需领域及人才的职业教育供给,建设一批乡村振兴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立职教连锁集团,着力培养培训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和乡村振兴带头人,助力乡村振兴。推动职业学校传承郑州地方优秀文化与传统技艺的相关专业建设。
三、保障措施
21.坚持党的领导,强化组织保障。坚持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确保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推进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推进职业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业院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
2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同。建立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协调推进机制,统筹推进方案实施。建立市、县两级政府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落实行业部门和地方政府发展职业教育责任。将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纳入对县级政府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各区县(市)要按照“一区(市)一案”编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报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3.加大投入力度,落实经费保障。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持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确保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逐步提高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可适当高于当地普通高中,公办高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水平应不低于12000元,并根据发展需要和财力逐步提高。将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继续教育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投入,支持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统筹利用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职业学校的重点项目建设。
24.紧盯主体责任,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各职业学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高质量发展纳入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将建设高质量现代职业教育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成立专职机构,统筹协调推进制定。制定切合本校实际的实施方案,强化资源配置、师资队伍整合等配套政策,锚定重点任务、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要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高质量完成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目标。
25.营造良好氛围,创优发展环境。建立职业教育荣誉和奖励机制,设立“职业教育创新示范单位”和“职业教育楷模”等荣誉称号,对获得荣誉的教师在职务晋升、职称评聘方面给予优先,对在职业教育领域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等活动,宣传展示大国工匠、能工巧匠和高素质劳动者的事迹和形象,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尊重技能、学习技能、崇尚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
郑州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1 |
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段教育和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将高中段招生增量部分主要用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保持职普比大体相当。 |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区县(市)政府 |
2 |
优化职业学校布局与功能定位,每个开发区、县(市)、有职业学校的区集中力量重点办好1-2所骨干中等职业学校。 |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建局、市资源规划局、各区县(市)政府 |
3 |
加快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通过硬件建设提升计划,推动市属公办学校的搬迁、扩建和民办学校的达标建设工程,重点攻坚、分类实施,促进中等职业学校优质化、特色化发展。到2025年,全市中职学校基本达到国家规定办学标准,建成一批省级高水平中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 |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市)政府、有关院校 |
4 |
积极发展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扩大“3+2”分段和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规模,推动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单独举办初中毕业起点五年一贯制专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重点支持创建1所国家级高水平职业院校和6个国家级高水平专业(集群)。 |
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委、市退役军人局 |
5 |
推动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支持郑州市1—2所专科职业学校申办本科职业学校。高质量建设一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点。鼓励应用型本科学校开展职业本科教育。推进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高校建设,支持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建设。强化校地合作,推动省属与市属职业学校签约结对,实现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
市教育局、各区县(市)政府、有关院校 |
6 |
依托地方高校成立职业教育研究院,充实职业教育教科研力量,组建郑州市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遴选一支专兼结合、理论和实践能力较强的职业教育专家队伍,对全市职业教育开展专项调研、政策研究、业务指导、项目考核、质量评估等工作。 |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区县(市)政府、有关院校 |
7 |
持续开展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最美校园工匠”评选等活动,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工匠精神,构建“三全育人”格局。 |
市教育局、有关院校 |
8 |
创新思政教育工作形式,建设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职业学校课程思政品牌。培养200名市级课程思政优秀教师,打造100门市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遴选建设20个市级思政和德育示范建设基地。 |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
9 |
对接郑州市文旅融合新业态、新模式,培育一批文化创意旅游专业群,提升专业对产业发展的精准支撑力。启动50个市级(含中高本)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建设一批市级重点专业、品牌专业、特色专业、急特需专业。 |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区县(市)政府 |
10 |
坚持五年一周期的职业学校教师全员轮训制度,加大教师赴企业顶岗实践力度,开展“双师型”教师培训。 |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
11 |
支持建设培养一批省级职业学校“双师型”名师工作室、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职业学校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
12 |
推进高水平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加快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的引培及团队建设。加大特聘兼职教师资助力度,建设优质兼职教师资源库。 |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
13 |
加强市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市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同步职教高考改革,逐步实现在线考试平台及职教高考科目试题库的建设任务。 |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
14 |
建设郑州市职业教育质量发展数字化平台,推进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 |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
15 |
围绕郑州市主导产业、战略新兴产业、未来产业谋篇布局,遴选、培育100家以上的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遴选、建设20所市级产教融合创新试点职业学校和60个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每个产业集聚区、产业园区至少建设一个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公共实训基地。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各区县(市)政府 |
16 |
修订完善《郑州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强化企业育人主体地位,允许企业以土地、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与职业学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职业学校(或产业学院)和职业培训机构。 |
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 |
17 |
落实对产教融合型企业“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政策,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在企业实训基地按照现代学徒制、新型企业学徒制标准开展人才培养的,根据专业对接的产业类别,按3000—6000元/生/年标准补助企业。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各区县(市)政府 |
18 |
建立产教融合统筹推进机制,由发展改革、教育、国资、科技、工信、文化广电和旅游、财政、税务、人社、农业农村等部门密切配合,行业、企业积极参与,一体化推进产教深度融合。 |
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农委、各区县(市)政府 |
19 |
建设郑州市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联盟,通过高效的联盟协调机制和数字化技术支持,实现职业教育内外部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助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建立市级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信息服务平台,发布行业人才需求预测信息,组织各类产教对接活动,促进校企需求精准对接。 |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 |
20 |
支持职业学校建设30个对接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兼具生产、教学、应用性研究功能的高水平产教融合基地。建设5个特色鲜明、服务精准的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产业学院。建设10个职业教育集团(联盟)。 |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 |
21 |
职业学校按照规定自主招聘各类教师、自主聘用内设机构干部。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求,落实职业学校职称评聘自主权。支持职业学校按教职工核定编制数额30%左右的比例聘足配齐兼职教师,财政统筹资金予以支持。制定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与职业学校教师的双向兼职兼薪制度。 |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各区县(市)政府 |
22 |
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完善以学习者为中心的专业和课程教学评价体系,强化实习实训考核评价。全面推进“1+X”证书工作试点,全市高等职业学校参与率100%,中等职业学校参与率不低于50%。 |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
23 |
支持职业学校开展补贴性培训和市场化社会培训。由政府搭建平台,扩大行业与职业院校在培训领域的合作,经行业主管部门考察合格后,可在职业院校挂牌成立培训基地,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在岗职工继续教育等。实施“职业学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鼓励技工院校和职业学校积极参与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高素质农民培训计划、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等,年培训数量不低于职业学校在校生。遴选、建设一批市级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 |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退役军人局、市残联、各区县(市)政府 |
24 |
成立市、县两级终身教育与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扎实开展学习型城市建设监测工作。支持市、县广播电视大学转型开放大学,构建覆盖全市的开放大学、老年大学、社区大学一体化办学体系。加快推进社区教育四级办学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经费、场地、人员保障,扩大社区(老年)教育资源供给。 |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委老干部局、各区县(市)政府 |
25 |
探索养教结合新模式,打造富有郑州特色的社区教育品牌。推动每个区县(市)至少建设1所社区学院和1个养教结合的老年教育中心。建设一批继续教育、社区教育示范基地和老年大学示范院校。 |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区县(市)政府 |
26 |
吸引境外优质职业教育机构来郑合作,按“一校一策”方式支持引进15个以上国际合作项目。鼓励中外职业学校教师互派、学生互换,选派一批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访学,资助优秀青年教师出国进行中长期培训进修,简化审批程序。 |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外办 |
27 |
推动职业学校积极融入区域、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广泛开展应用技术研究和科技服务。积极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重大国家战略,建立“五业联动”的职业教育发展新机制。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加强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县域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建设。围绕农村农业发展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加大对农业农村急需领域及人才的职业教育供给,建设一批乡村振兴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立职教连锁集团,着力培养培训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和乡村振兴带头人,助力乡村振兴。推动职业学校传承郑州地方优秀文化与传统技艺的相关专业建设。 |
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农委、市科技局、各区县(市)政府 |
28 |
建立市、县两级政府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落实行业部门和地方政府发展职业教育责任。将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纳入对县级政府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各区县(市)要按照“一区(市)一案”编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报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 |
29 |
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持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确保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逐步提高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可适当高于当地普通高中,公办高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水平应不低于12000元,并根据发展需要和财力逐步提高。 |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 |
30 |
将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继续教育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利用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职业院校加强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建设。 |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建局、市委老干部局、各区县(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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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等活动,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尊重技能、学习技能、崇尚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 |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工会、团市委、市农委、市工信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各区县(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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