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政〔2022〕34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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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郑政〔2022〕34号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9日









郑州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着力提升知识产权服务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能力与水平,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20号),按照《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十四五”规划的通知》(豫知〔2022〕4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的通知》(郑政办〔2022〕86号)要求,落实河南省创新驱动战略,推动知识产权深度融入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站位国家战略大局,站位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发展要求,坚持改革创新、质量优先、强化保护、系统推进的基本原则,以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为引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为主线,以夯实知识产权治理体系为保障,以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驱动作用,完善创新体系和发展环境,激发创新活力,增强发展动能,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力争建成全国领先的知识产权强市,在中部地区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河南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和郑州国家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改革创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五大关系”的重要论述,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创新知识产权发展理念,引领知识产权治理现代化和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能力与质量效益的全面提升。

2.坚持质量优先。坚持高质量发展方向,加快推动知识产权工作由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水平服务,以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支撑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

3.坚持强化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统筹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工作,构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保护能力,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4.坚持系统推进。强化顶层设计,加强部门间、区域间工作联动和政策协同,统筹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等全面发展,提高知识产权发展的能力与水平。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郑州市知识产权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标准、服务水平、发展环境进一步提升,基本建成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对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和创新发展的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对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明显提高,推动构建一流创新生态,支撑国家中心城市高质量建设。

知识产权治理体系持续优化。知识产权治理的制度供给进一步完善,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实现体系健全、职能合理、运行顺畅、协同有力;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支撑国家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动能更加强劲;建设一批县域、园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

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显著提高。知识产权高质量产出主要指标实现中部领先,在先进制造业和特色产业领域形成一批高价值知识产权。到2025年6月,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力争达到14653件,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达到11.5件,年度PCT专利授权量力争达到150件,商标有效注册量力争达到70万件,作品(著作权)登记量力争达到13万件。

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全面增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格局更加健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保护与社会化纠纷解决机制更加完善,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全面铺开。国家营商环境评价知识产权指标得分达到83分左右,迈进标杆城市方阵。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83分左右。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明显提升。政策完善、要素完备、体系健全、运行顺畅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基本建成;知识产权融资渠道更加顺畅、产品更加多样,知识产权证券化取得突破;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制更加健全。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达到7亿元以上,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11%以上,版权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7.5%以上。

知识产权服务水平持续提高。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多点并进”格局形成;重点培育25家左右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15家以上高价值专利培育辅导机构、20家以上专利导航服务基地;新增3家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3家国家级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知识产权数字化、智能化、标准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优化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充分发挥郑州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和郑州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的协调推动作用,定期会商解决知识产权发展重大问题,建立“政、产、学、研、金、介、协”共治机制,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公共服务、自律管理、信用监管等领域工作协调机制。强化树立“知识产权”一级指标在市委综合考评中的指挥棒作用,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各项指标任务分解落实。统筹《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郑办〔2021〕18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的通知》(郑政办〔2022〕86号)中明确的资金、机制、任务,与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任务清单对标对表,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考核落实。培育建设4家国家知识产权强县试点示范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园区,促进知识产权管理职能向基层延伸。强化与专利、商标“两个审协中心”对接合作机制,更好地服务区域创新发展。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郑州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郑州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优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决策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在创新发展、质量强市中的基础地位和关键作用。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要求,结合市本级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和各开发区、各区县(市)资金保障情况,逐步取消专利授权资助,重点加大对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后续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强化对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和激励。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3.加强知识产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以知识产权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制定实施《郑州市企业知识产权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推进郑州国家级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建设。依法依规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建立严重违法失信者档案和“黑名单”披露制度,强化信用约束,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成本。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组织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人社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财政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4.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体系。建立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加强与质量强市、知识产权强市和营商环境建设的有机衔接,引导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形成推动营商环境改善的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体系。建立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统计监测体系,扎实推进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核算和发布工作。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二)促进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

1.提升专利创造质量。聚焦产业链布局高价值专利保护链。围绕我市电子信息、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智能装备、新型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绿色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装备制造、现代食品、铝加工、建材耐材等传统优势产业,以及人工智能、虚拟现实、通信、音视频、互联网、区块链等前沿产业布局培育高价值专利,构建专利池,探索开展专利与标准融合工程。知识产权高质量产出主要指标实现中部领先,在先进制造业和特色产业领域形成一批高价值知识产权。到2025年,高价值发明专利力争达到14653件,年度海外发明专利授权量力争达到150件。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出台相关建设体系标准,在网络安全、人工智能、生物医药、5G应用、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等新兴技术领域,以及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超硬材料、现代食品等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针对关键技术或者“卡脖子”技术培育80个高价值专利组合。充分利用高标准重建重振河南省科学院的契机,依托省级以上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研究中心、技术中心等,在全市建立35家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支持建设10家以上高价值专利培育辅导机构,对口服务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和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工作。支持在农业植物新品种培育和都市生态农业重大工程中布局高价值专利或专利组合。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农委,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3.加强品牌建设。支持“郑品行”品牌强市提升工程,提升商标品牌培育、运用、保护意识和能力,建设质量品牌示范区。实施商标品牌建设工程,鼓励和支持外向型企业开展商标国际注册,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郑州造”精品,叫响郑州制造品牌。实施地理标志促进乡村振兴计划,鼓励驻郑高校、科研机构联合有关部门设立地理标志保护研究机构。加强郑州地理标志挖掘、培育、保护和运用,探索建立地理标志公共品牌,打造一批品质优越、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有较高知名度的地理标志品牌,助推乡村振兴。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科技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4.强化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激励机制。以知识产权质量效益为评价标准,改革完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考核评价机制。鼓励品牌服务机构为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的挖掘、辅导、培育、代理、托管提供量身定制的优质服务。完善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鼓励高校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在科技、发改、工信等部门出台的产业发展支持政策中完善和优化知识产权条款,突出知识产权质量效益导向。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5.规范知识产权获取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行为,严格规范和管理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和版权登记行为。加强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完善联合惩戒措施,形成打劣促优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局面,推动我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三)强化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

1.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文件精神,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具有郑州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格局,推动形成知识产权快速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的全链条保护体系。发挥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带动引领作用,建立与周边城市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健全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制度,建立跨部门生物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信息共享制度。配合做好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仲裁办、市生态环境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探索组建郑州知识产权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深化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机制改革。建立符合知识产权特点的诉讼证据规则。完善知识产权司法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严惩恶意侵权、重复侵权及其他严重侵权行为。充分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对专利司法保护的技术支撑作用。完善技术调查官队伍建设。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行业性调解组织非诉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制度,推进知识产权行政、司法对接机制落地实施。完善知识产权检察体制机制。

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委,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3.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聚焦关键领域、核心产业、重点环节、重点市场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加大对知名企业和品牌侵权行为的专项援助和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查处快速反应机制,健全公安部门、检察机关与知识产权行政部门之间重大案件联合查办和移送机制。强化海关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跨境侵权行为。做好重大展会和重大活动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保障。健全各类知识产权行政处罚、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的规范化标准和规范化流程。加大知识产权行政裁决案件办理力度,推进审理庭标准化建设。支持各开发区、区县(市)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完善跨部门、跨县域执法协作机制,健全线索通报、案件协办、联合执法、定期会商等制度。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4.加强智慧监管。推动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应用,聚合各类知识产权信息化数据、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信息和行政执法信息,实现具有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精准执法等功能的“智慧监管”。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大数据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5.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的协调职能,切实推动各成员单位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执法培训、执法联动、执法信息共享等方面形成合力。完善知识产权纠纷投诉受理处理、诉调对接、调仲对接等工作机制。促进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标准统一、有机衔接、优势互补机制。建立知识产权行政部门与司法机关的信息通报制度。完善知识产权仲裁体制机制。支持人民法院与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构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出台《郑州市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仲裁机构和人民调解组织,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全市非诉机构全覆盖。指导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引导更多纠纷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落实知识产权纠纷诉前引导、诉中委托或邀请调解等制度,提高知识产权纠纷非诉调解率。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推进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体系建设。建立我市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专家库、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服务机构名册。依托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河南分中心郑州受理处和海外维权服务资源网络,设立郑州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收集与预警中心,强化知识产权海外维权的信息汇集、政策指导、预警提示、专家支持和法律援助,加大海外维权援助力度。推动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专利执行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等保险业务。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金融局、市商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7.探索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聚焦郑州新一代人工智能、虚拟现实、量子信息、区块链等前沿产业,探索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加强网络平台知识产权审核规范体系建设。明确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法律责任,建立知识产权执法部门与电商平台之间的工作联动机制,完善电商平台监管治理规则。加强对网络服务商的版权重点监管,针对关键领域、重要环节、重点群体持续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专项行动。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工信局

(四)推动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

1.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支持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交易运营(郑州)试点平台建设,加快郑州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支持河南版权交易中心建设,推动知识产权资产的市场化配置与交易。鼓励驻郑高校建设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围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产业的共性技术,发展知识产权专业化运营公司。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专业管理、防范风险”的原则,继续布局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实施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专利导航项目。探索建立政府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企业化运作的知识产权运营模式,打造立足郑州、面向中原、辐射中西部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金融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推动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加强对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工作的奖补支持,实施财政资金投入与转移转化效果相挂钩的评价机制,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提高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效益。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工作,引导企业强化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大力开展知识产权运营,加快知识产权转化实施,培育一批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推动高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激励政策,推进知识产权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探索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引导专利权人充分利用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提高专利转移转化效率。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3.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围绕电子信息、新能源及网联汽车、智能装备、新型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绿色环保、装备制造、现代食品等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支持联盟构建重点领域专利池,培育一批专利密集型产业。围绕品牌培育基地,培育一批品牌价值高、经济贡献大的产业。发挥中原文化、黄河文化优势,增加优秀作品版权登记数量,培育一批拥有高价值版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版权企业,形成一批地域特色明显、处于价值链高端环节的核心版权产业。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统计局、市委宣传部、市工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4.优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建立多元化多层次金融服务机制。制定完善知识产权金融扶持政策,建立与投资、信贷、担保、典当、证券、保险等工作相结合的多元化多层次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制。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知识产权金融产品,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扩大知识产权融资规模。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政策,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探索开发知识产权融资租赁产品、私募基金等融资模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和引导保险机构探索开展专利保险业务,推进专利执行险、侵犯专利权责任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险、知识产权转移转化险、知识产权综合责任险等业务。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与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金融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五)强化知识产权高效能服务

1.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加快知识产权信息基础建设,依托国家、省、市有关知识产权大数据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郑州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和专题数据库,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智能化水平。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与行业、产业信息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可及性和普及性。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布局和信息公共服务节点网点建设,依托“两个审协中心”打造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节点,推动和完善驻郑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郑州市金水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维权保护(援助)工作站、商标品牌指导站、高校图书馆及公共图书馆、科研机构、创新创业载体信息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推进郑州版权登记服务体系建设,分批分类设置版权服务工作站点。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大数据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积极推动知识产权信息的加工和利用,开展郑州市电子信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前沿产业领域知识产权信息利用研究分析和发布。加大政府购买知识产权服务力度,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供深度加工的专利信息和增值服务,支持针对领军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成长性中小企业以及关键技术、“卡脖子”技术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咨询、信息利用、预警发布等基础性公共服务。鼓励、支持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开展市场化、社会化的知识产权信息加工和服务,推动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协调发展。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农委、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3.培育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实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行动,支持知识产权服务大型品牌龙头机构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提升中小服务机构专业化服务能力。鼓励设立知识产权代理、托管、法律、信息、咨询、商用化和培训等服务机构,形成多元化服务新局面,拓展知识产权投融资、保险、资产评估等增值服务,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常态化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导航、知识产权运营、上市辅导、尽职调查、海外知识产权布局与维权等高端服务。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联合开展知识产权运用与转移转化。支持知识产权高端研究机构和专业智库建设,深入研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中涉及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农委、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4.加强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监管。大力整顿知识产权服务业市场秩序,改善执业环境,打造良好、有序、规范的市场竞争环境。实施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监管,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行为。支持依托政务服务网公布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名称、服务范围、资质条件等信息。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长效机制和服务质量监测机制,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监测体系,发布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发展年度报告。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标准体系和服务评价体系,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分级分类评价。支持设立郑州市专利代理师协会,推动专利代理行业维权与自律建设。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六)强化知识产权要素供给

1.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弘扬“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推动知识产权文化与创新文化、传统文化和法治文化深度融合。拓展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知识产权文化传播渠道,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融合发展的知识产权文化传播活动。围绕知识产权热点、焦点话题,抓住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和事件,针对不同受众群体,开展不同形式的案例分析、主题宣讲、宣传活动。利用“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等,开展丰富多样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文化氛围。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加大行业高端知识产权人才的引进力度。明确政策,开拓渠道,搭建平台,大力吸引“两个审协中心”的溢出人才留在我市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支持本地服务机构多渠道引进高层次人才。引导驻郑高校设立知识产权学院,培养知识产权专业化人才,建立常态化的培训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从业人员培训力度,着力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行政处罚、行政裁决、司法审判人员开展能力提升培训。持续开展“知识产权大讲堂”活动,打造精品知识产权培训课程,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竞争力。将知识产权课程纳入市级党校、行政学院相关班次的培训内容。开展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进行知识产权职业经理人等市级人才分类评定,鼓励各类人才向知识产权领域流动,不断壮大专业化、职业化的各类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委党校、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农委、市林业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3.大力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发挥人民法院、市场监管所、知识产权维权保护(援助)工作站、商标品牌指导站、版权服务工作站等基层站所纽带作用,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五进”活动,推动知识产权政策入园进企。做好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师资遴选和培训,把知识产权纳入中小学教育内容。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委宣传部、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教育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4.推动知识产权高水平开放合作。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事务统筹协调,积极探索“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模式。举办或参与国际研讨会、出国培训交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民间组织的纽带作用,加强政府、企业和民间层面的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发挥郑州国家中心城市作用,积极参与和推动省内知识产权协调发展,构建知识产权要素有序自由流动、知识产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的区域知识产权协调发展新格局。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三、重大工程

(一)落实创新驱动战略,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

1.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体系。制定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管理办法和工作规范。围绕郑州市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建设35家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支持开展80个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落实《郑州市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我市专利奖励相关政策措施,不断建立完善我市专利奖励评价体系。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2.培育高价值专利培育辅导机构。制定高价值专利培育辅导机构遴选标准,以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为基础,“十四五”期间,培育10家以上能够支撑我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和高价值专利组合项目培育工作的辅导机构。加强对海外专利申请授权流程的指引,强化海外专利申请和布局。支持企业建立海外专利风险预警机制,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供海外专利风险预警服务。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二)对标质量强市建设,实施商标品牌示范建设工程

1.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动郑州先进制造业、传统优势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特色农业等产业集群实施品牌商标化、商标驰名化战略,布局建设一批商标品牌培育基地和商标品牌集群。依托郑州禅宗少林音乐大典、黄帝故里祭祖大典等特色文旅产品、老字号等承载区域特色文化符号的企业培育一批知名商标。强化品牌商标产品质量监管,提升品牌商标价值,支持争创商标金奖、中国质量奖。建立10家以上商标品牌指导站,加强试点示范的帮扶指导,打造具有市场竞争力、国际影响力的驰名商标品牌。支持开展商标海外布局,海外商标注册量达到230件,加强郑州商标品牌的全球推广,提升“郑州造”商标品牌的核心竞争力。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商务局

2.加强地理标志保护运用。开展我市特色农产品潜在地理标志资源普查,明确地理标志工作重点。聚焦特色农产品、加工食品、中医药材和工艺品等,加强地理标志培育、认定、注册和保护工作。强化地理标志产地控制、特色质量监控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加大地理标志运用促进政策扶持力度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新郑大枣、中牟大蒜、荥阳河阴石榴、新密密二花等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核心基地和特色优势园区,积极创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促进乡村振兴。积极做好中外地理标志协定产品保护互认名单推荐认定工作,提升地理标志品牌价值和国际影响力。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农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商务局

(三)营造一流创新生态,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

1.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合理布局。推进中国(郑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申建工作,面向郑州市重点产业领域,为创新主体提供提供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协同保护等“一站式”综合服务。继续支持郑州市金水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保护中心功能拓展,在优势产业园区继续布局建设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在产业集聚的区域新增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20家,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和维权援助向产业延伸。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构建设。探索组建郑州知识产权法院。加强郑州知识产权法庭和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团队建设,提升基层人民法院审判业务能力。在我市重点产业园区继续布局设立知识产权巡回法庭,推动在我市特色文旅、地标产品、优势种业、电商等产业领域或园区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地。加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和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建设,提升知识产权专业化履职能力和水平。

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配合单位:市人民检察院、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司法局

3.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推动建立知识产权行政确权案件与各类侵权纠纷案件联合审理机制。积极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建设,探索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服务体系和维权援助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建设,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培育壮大知识产权鉴定机构、仲裁机构、调解组织、公证机构和评估机构,构建多元化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市场监管大体系下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人员配备和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素质、复合型人才队伍。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郑州市仲裁办

(四)推动区域合作共赢,实施沿黄科创走廊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工程

按照省委、省政府对郑州市要在全省发挥更大辐射带动作用的要求,加强郑州在国家中心城市区域内知识产权保护行政管理、区域协调和涉外事宜统筹等方面的作用,发挥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级知识产权平台(机构)的叠加优势,在郑州都市圈推进沿黄科创走廊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工程建设,在高价值专利培育、优势品牌互认、案件线索移送、协助调查、联合执法、结果互认和跨区域侵权纠纷案件行政裁决等方面加强合作,健全跨区域、跨部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机制,促进区域间知识产权融合提质发展。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五)聚焦产业发展导向,实施专利导航应用促进工程

1.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落实《专利导航指南》系列国家标准(GB/T39551-2020),分产业、分行业制定专利导航通用模板,提升专利导航报告质量。发挥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推动专利导航在区域发展、政府投资等重大经济科技项目中的作用,建立专利分析与产业运行决策深度融合、专利运用对产业运行效益高度支撑的工作体系。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探索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专利导航推进工程。推广实施区域规划类、产业规划类、企业经营类、研发活动类、人才管理类等专利导航项目,突出产业和创新主体实际需求引领,重点在电子信息、新能源及网联汽车、智能装备、新型材料、生物医药及新性能医疗器械、绿色环保、装备制造、现代食品等产业对企业实施不少于50个微导航项目;提升品牌服务机构等开展专利导航服务的能力。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3.推进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支持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化省级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建设,支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探索专利导航服务基地新模式。建成30家市级以上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筑牢专利导航工作基础,加强资源要素供给,提升专利导航服务效能,强化项目成果应用,提高专利导航服务产业创新发展的能力水平。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六)加强金融产品创新,实施知识产权金融支持工程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协同联动,探索开发知识产权融资租赁产品、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等融资模式,构建多样化知识产权投融资新模式。按照市场化原则完善和提升知识产权运营基金运作水平,支持现有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与政府投资母基金深度结合,应用多层次金融工具支持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加大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力度,引导更多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到2025年,年度质押融资规模力争达到7亿元。完善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服务和质押融资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在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内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在成功发行全省首个知识产权信托产品“创意壹号”的基础上,继续扩展知识产权信托融资。促进知识产权保险发展,加强知识产权保险险种创新,推动保险机构规范服务流程,简化投保和理赔程序。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金融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七)助推企业进位升级,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上市培育工程

1.健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围绕我市“专精特新”企业专项培育,引导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对4000家中小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托管服务。鼓励和支持企业围绕我市着力发展的重点产业进行自主创新,全面提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能力。鼓励高校、科研机构采用“开放许可”方式分享专利技术,降低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获取门槛,鼓励降低面向中小企业特别是初创企业的专利技术使用资金成本,推进企业技术进步,提高知识产权产品产值比重。培育市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450家。鼓励开发区、区县(市)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服务企业上市培育。配合河南省和郑州市的“头雁”企业培育行动,深度参与郑州市“个转企、小升规、规转股、股上市”以及“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全过程,利用知识产权规则对上市培育企业进行分类和筛选,服务全市20家以上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科创板上市。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参与知识产权辅导,帮助企业进行高价值专利挖掘与培育。开展知识产权助推企业上市专题培训,对上市培育企业知识产权自主可控、技术匹配度、价值贡献度、诉讼纠纷、技术水平、潜在风险等方面进行辅导。提供IPO知识产权解决方案。对拟上市企业派驻知识产权专员开展专项服务,强化企业上市保障。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八)依托两个审协中心,实施龙子湖知识产权智慧服务高地建设工程

紧密配合和服务河南省科学院重建与中原科技城、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建设,提升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服务能级。以“两个审协中心”和金水科教园区为核心,建成立足郑州、服务河南、辐射中部和周边省份的龙子湖知识产权智慧服务高地。充分发挥“两个审协中心”的知识产权人才优势、资源优势,探索实施专利审协中心人员到开发区、区县(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产业园区挂职工作。打造我市知识产权导航、代理、运营、交易、法律、信息、商用化、咨询、培训服务等全链条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引导、培育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品牌高端化发展,形成25家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使郑州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建设跨上一个新台阶。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九)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工程

支持和推动驻郑高校加强知识产权学科建设,培养本、硕、博专业知识产权人才。加强与省内外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研究机构、服务机构合作,开展知识产权基础培训、从业培训或专利代理师、知识产权师考前培训等,培养复合型和能熟练运用国家政策法规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充分发挥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品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作用,开展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能力提升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每年组织各类知识产权实用人才培训班5-10期,举办各类知识产权实用人才培训班30期,培育知识产权实用人才不少于3000人。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四、实施步骤

(一)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提升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1.充分发挥郑州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市工作领导小组和郑州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联席会议的协调推动作用,定期会商解决知识产权发展重大问题,建立“政、产、学、研、金、介、协”共治机制,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公共服务、自律管理、信用监管等领域工作协调机制。(实施时间:2022年9月,持续推进)

2.强化树立“知识产权”一级指标在市委综合考评“科技创新”“对外开放”“营商环境”“平安建设”“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五个专项考核中的指挥棒作用,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各项指标任务分解落实。(实施时间:2022年9月,持续推进)

3.统筹《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郑办〔2021〕18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的通知》(郑政办〔2022〕86号)中明确的资金、机制、任务,与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任务清单对标对表,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考核落实。(实施时间:2022年9月,持续推进)

4.逐步取消专利授权资助,重点加大对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转化运用、行政保护、专利导航和公共服务的支持。(实施时间:2022年9月-2025年6月)

5.推进知识产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以知识产权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制定实施《郑州市知识产权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推进郑州国家级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建设。(实施时间:2022年9月-2023年12月)

6.依法依规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建立严重违法失信者档案和“黑名单”披露制度,强化信用约束,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成本。(实施时间:2023年1月,持续推进)

7.建立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统计监测体系,扎实推进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核算和发布工作。(实施时间:2024年1月,持续推进)

(二)聚焦产业导向,着力提升高价值知识产权拥有量

1.鼓励品牌服务机构为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的挖掘、辅导、培育、代理、托管提供量身定制的优质服务。(实施时间:2022年9月,持续推进)

2.支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实施时间:2023年1月,持续推进)

3.强化约谈机制作用,依法依规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行为。(实施时间:2022年9月,持续推进)

(三)促进转移转化,着力提升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能力

1.探索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引导专利权人充分利用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提高专利转移转化效率。(实施时间:2023年6月,持续推进)

2.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与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实施时间:2024年1月-2024年12月)

3.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政策,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实施时间:2022年9月,持续推进)

4.支持和引导保险机构探索开展专利保险业务,推进专利执行险、侵犯专利权责任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险、知识产权综合责任险等业务。(实施时间:2023年1月,持续推进)

5.优化专利导航产业发展模式,规范产业、行业的专利导航模板,建立专利导航与高价值专利联动培育机制。(实施时间:2022年9月-2024年12月)

(四)实施严格保护,着力提升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水平

1.发挥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带动引领作用,建立与周边城市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建设沿黄科创走廊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中心。(实施时间:2023年1月-2024年12月)

2.配合做好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实施时间:2022年9月,持续推进)

3.落实《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郑办〔2021〕18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的通知》(郑政办〔2022〕86号)。(实施时间:2022年9月,持续推进)

4.深化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机制改革,建立符合知识产权特点的诉讼证据规则。(实施时间:2022年9月,持续推进)

5.加强技术调查官、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实施时间:2022年9月,持续推进)

6.推进知识产权行政司法对接机制落地实施。(实施时间:2022年9月,持续推进)

7.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聚焦关键领域、核心产业、重点环节、重点市场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加大对知名企业和品牌侵权行为的专项援助和支持力度。(实施时间:2022年9月,持续推进)

8.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查处快速反应机制,健全公安部门、检察机关与知识产权行政部门之间重大案件联合查办和移送机制。(实施时间:2022年9月,持续推进)

9.提升办案效率,改善办案条件,推进专利行政裁决审理庭标准化建设。(实施时间:2022年9月—2023年6月)

10.支持各区县(市)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完善跨部门、跨县域执法协作机制,健全线索通报、案件协办、联合执法、定期会商等制度。(实施时间:2023年1月—2023年12月)

11.明确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法律责任,建立知识产权执法部门与电商平台之间的工作联动机制,完善电商平台监管治理规则。(实施时间:2022年9月—2023年12月)

12.建立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构与人民法院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出台《郑州市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管理办法》,(实施时间:2023年1月—2023年12月)

13.依托国家知识产权海外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河南分中心平台和海外维权服务资源网络,设立郑州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收集与预警中心,强化知识产权海外维权的信息汇集、政策指导、预警提示、专家支持和法律援助,加大海外维权援助力度。(实施时间:2022年9月,持续推进)

(五)完善服务体系,着力提升知识产权高效能服务

1.依托“两个审协中心”打造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节点,推动和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布局和信息公共服务节点网点建设。(实施时间:2023年1月—2023年12月)

2.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实施时间:2022年9月,持续推进)

3.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常态化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导航、知识产权运营、上市辅导、风险尽职调查检索、海外知识产权布局与维权等高端服务。(实施时间:2023年1月,持续推进)

4.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联合开展知识产权运用与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化合作。(实施时间:2022年9月-2024年12月)

5.建立常态化的培训机制,着力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政裁决人员和知识产权服务人员开展能力提升培训。(实施时间:2022年9月,持续推进)

6.持续开展知识产权大讲堂活动,打造精品知识产权培训课程,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竞争力。(实施时间:2023年1月,持续推进)

7.将知识产权培训课程纳入市级党校、行政学院相关班次的培训内容。(实施时间:2024年1月,持续推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工作领导机制,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构建统一领导、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和督导落实机制,制定年度工作推进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落实,统筹推进实施。市有关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应按照年度推进计划,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二)强化要素保障

在实施本方案过程中,及时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根据本方案推进实施需要,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政府投资结构,切实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各区县(市)及各类知识产权园区要设立独立预算的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各类资金支持,积极引导和激励各类市场主体增加知识产权资金投入,形成政府投入为引领、各方积极参与的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体系。加强政府知识产权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三)强化考核评估

郑州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各项任务的推进考核,各成员单位承担的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任务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考评绩效目标,建设期内每年度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导通报,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总结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要主动承接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各项任务,任务落实情况将作为推荐申报省级以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项目的主要参考。


 



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可量化指标推进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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