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政办〔2023〕15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2023〕15号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5月4日
郑州市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和上级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和干预工作的指示精神,推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切实加强专业支撑和科学管理,增强心理健康教育合力,营造社会保障支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浓厚氛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参照本方案执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科学规范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全市中小学生心理素质,培养学生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充分开发学生的心理潜能,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可持续发展,为他们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底,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课程开课率达到100%,心理高危学生得到及时发现和干预达到90%以上;到2024年底,心理辅导室开设率达到100%;到2025年底,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学校达到100%。中小学生主动求助和自我教育能力有提高,调控情绪、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有增强,中小学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有效果,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和危机干预有成效。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源头治理,确保工作有“根基”。强化“三标”意识,以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城市经验为标杆,以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规章为标准,以提升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水平为标志,切实减轻学业压力,提升学生发展动力。坚持五育并举,全面构建“三全育人”德育工作格局,深入推进“双减”政策,系统化探索“双新”改革,充分发挥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校园文化的重要作用,吸引学生积极参加各种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生活和学校教育活动,切实培养学生珍视生命、热爱生活的心理品质,增强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方位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二)强化队伍建设,确保工作有“人手”。心理健康教育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各开发区、各区县(市)要制订规划,在教师招聘考录中增加心理学专业教师名额,为每所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实现全市中小学全部配备专职教师的目标。鼓励其他学科教师参加专业培训,兼职担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逐步实现学段内各年级均有1名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目标。教研机构均要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发挥专业保障和专业引领的作用。建立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专兼职教师在绩效考核、职称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机制,落实专职教师的教学与辅导绩效,专职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各中小学要重视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状况,关心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把教师心理健康作为专业发展的基础,为教师学习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必要的条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三)强化心理辅导室建设,确保工作有“阵地”。心理辅导室是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阵地。根据《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的标准,各开发区、各区县(市)教育部门要建立区域性中小学生心理辅导中心,积极开展多种形式教育及辅导服务,定期面向本地中小学校提供业务指导、技能培训;中小学全部建立心理辅导室,健全心理辅导室开放、预约、面谈、转介、追踪反馈等制度,通过开展个别辅导和团体辅导,帮助学生疏导与解决学习、生活、自我意识、情绪调适、人际交往和升学就业中出现的心理行为问题,排解心理困扰和防范心理障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四)强化经费支持,确保工作有“保障”。各开发区、各区县(市)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应在年度预算中统筹各类资金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础经费,并视情况建立增长机制,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要为家长学校、社区家庭教育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和经费保障,教育、妇联统筹协调社会资源,协同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设立家长学校发展项目,支持家长学校建设和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妇联,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五)强化课程建设,确保工作有“载体”。落实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设置要求,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材料编写、审查、选用机制,所有进入中小学的心理健康教育材料必须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审定后方可使用。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中小学必修课列入课程计划,小学各年级每学年不少于12课时、中学各年级每学年不少于14课时。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规范化和常态化,提升法治课教师专业教学能力,推动中小学法治课程开齐开足开好。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鼓励中小学开发心理健康教育校本课程,逐步建成优质课程体系,开展精品课、优质课评选和教学成果展示等活动,充实心理健康教育教学资源库,实现课程资源共享。鼓励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研究,支持教师参与心理健康教育课题,在实践中丰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理论,不断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科学化水平。各开发区、各区县(市)要把对心理健康教师的培训列入当地中小学师资培训计划以及在职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系列,有计划、分期分批对区域内心理健康教师进行轮训;在班主任及各学科教师的岗前培训、业务进修、日常培训等各类培训中,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必修内容,建立分层分类的培训体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六)强化筛查联动,确保工作有“精度”。通过统一招标的方式,与国内知名高校和专业机构合作,建设郑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管理平台,各中小学通过数字化心理工具、调查访谈,每年3月和9月各进行一次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工作,做到“一生一档”。强化教育部门和中小学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协同合作,鼓励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危机干预的支持协作机制,开辟学生就诊绿色通道,建立个人保密就诊档案,对发现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综合治疗和干预、追踪服务。建立教育、卫健、公安、网信、妇联、团委等部门的联动机制,畅通转介渠道,形成筛查、评估、干预、服务、跟踪一体化的工作模式。加快提升中小学应急处置能力,争取网信、公安等部门支持,共同做好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市妇联、团市委,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七)强化宣传引导,确保工作有“氛围”。在全市营造良好心理健康教育氛围,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多媒介地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各中小学要结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际,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等载体,定期举办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校园心理剧展演、心理作品评选等形式多样的专题活动。打造“5·25”心理健康日这一品牌活动,引导师生在日常生活中有意识地培养积极心态。开展“三封信”活动,每学期初,各中小学结合心理健康教育给家长写一封信;每学期中,中小学生结合自己真实的生活经历和体会给自己亲近的人写一封信;每学期末,由班主任结合学生情况给家长写一封信,使学生和家庭感受到集体的温暖、老师的关爱。(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八)强化校、家和社会共育,确保工作有“合力”。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力度,增强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合力。教育、卫健、妇联、宣传、关工委、团委统筹协调社会资源,协同推进覆盖城乡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要强化工作保障,科学组织,提供必要支持;要强化激励引导,加大典型事迹、典型案例的宣传,进一步汇聚工作合力。教育部门加强家长学校建设,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列为必修内容,引导家长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科学的行动、思想、方法教育引导孩子。发挥郑州市卫生健康心理援助热线967886作用,24小时在线免费为青少年和家庭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妇联依托“安心彩虹”心理援助热线,向有需要的青少年和家庭提供常态化心理关爱服务,发挥市、区县(市)、乡(镇)街道、社区(村)妇联组织作用,推动做好社区(村)家庭教育工作,以家庭家教家风共育社区(村)文化。关工委要加强对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爱国爱家教育、爱生活爱生命教育、新时代合格接班人教育,开展“五老”助力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活动,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依托共青团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打造统一、高效、便捷的青少年心理健康社会化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卫健委、市妇联、关工委、团市委,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建立郑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指导、协调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由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关工委、市妇联、团市委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组成,总召集人由分管教育工作副市长担任,召集人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每年定期召开2次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具体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二)高效协同推进。各开发区、各区县(市)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建立健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建立由分管教育工作负责同志为总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本部门的实施方案,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各有关力量积极参与、家庭及个人尽力尽责的工作格局。教育部门对本地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管理责任,中小学承担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主体责任,市和各区县(市)两级联动,强化责任担当,积极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落实。
(三)强化督导考核。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督导检查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中。对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先进经验或优秀案例定期开展经验交流和总结推广。对不认真落实、行动迟缓、措施不力、保障不到位的部门或中小学,限期责令整改,视情约谈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