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稽查局关于对销售过期食品情节轻微的指导意见
深市稽食函〔2016〕138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17849.html
本文关键词: 深市稽食函, 深圳市市场稽查局, 销售, 过期食品, 情节, 轻微, 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