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适应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一批学历层次高、专业性强、综合素质好的高层次人才,充实到自贸区工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聘计划、对象、专业及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7年上半年之前毕业的国家统招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10名(定向、委培生除外)。每人限报1个岗位。招聘专业及人数详见《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相关要求:
硕士研究生年龄32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且第一学历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同时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院(系)及以上学生会干部且连续1年以上;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被评为院(系)及以上“三好学生”;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奖励;服务期满的省、市选调生。
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且第一学历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以上学历为国外学历的,需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网上报名通过后,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最终确定招聘人员名单。
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一)报名办法及时间要求
1.报名办法:所有考生均采取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所需照片均使用同一底版。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2017年5月2日9:00至5月4日17:30。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5月2日9:00至5月5日17:30。
3.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两科共6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
4.报名网址: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http://www.lyhero.com/exam)
5.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5月14日,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2.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17年5月12日9:00至5月14日14:3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两科,各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在洛阳市进行,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5.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6.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成绩×50%+申论卷面成绩×50%。
笔试成绩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此次聘用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情况划定笔试最低笔试控制分数线。
笔试成绩将在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www.lhdz.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上公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三)面试
1.面试办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工作在洛阳市进行,面试前先进行资格确认。
3.根据笔试成绩,硕士研究生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博士研究生不受招聘计划1:2比例的限制。
4.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考生填写《洛阳高新区机关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面试资格确认表》一式2份(见附件2),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国外学历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推荐信(附件4);
(4)已经就业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博士研究生享受年龄放宽条件的,提供相应就业、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研究生提供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院(系)及以上学生会干部且连续1年以上或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被评为院(系)及以上“三好学生”或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奖励等证书或证明材料。服务期满的省、市选调生提供所在单位证明和本人公务员招录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确认或未通过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硕士研究生从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认成功的应试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资格确认单》。面试资格确认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将在洛阳高新区官网(www.lhdz.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上公布,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
5.对来洛阳参加面试人员,给予每人400元路费补助(凭车票,低于400元按票额补助)。关于路费补助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情况划定面试最低面试控制分数线。
(四)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总成绩并列时,按下列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历层次、面试成绩、职称、工作经历。
(五)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等规定进行。
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洛阳高新区官网(www.lhdz.gov.cn)“通知公告”栏内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六)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拟聘用计划,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办法,对进入考察人员进行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考察和复查合格者,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存在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15日内,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高新区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享受正科级待遇;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享受副科级待遇。
3.按照洛发〔2013〕7号文件规定,新引进博士研究生在我区工作期间可享受为期3年、每月400元的住房补贴。
公示和聘用相关事宜将通过洛阳高新区官网(www.lhdz.gov.cn)“通知公告”栏内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面试资格确认、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公开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由高新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六、本方案由高新区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79-64896811
附件:
1.专业类别
2.《洛阳高新区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面试资格确认表》
3.就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2017年应届毕业生推荐信
高新区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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