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政〔2023〕22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郑政〔2023〕22号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政〔2023〕31号),加快推进郑州气象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创新驱动发展、需求牵引发展、多方协同发展、统筹集约发展,以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为导向,加快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提供高水平气象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底,初步建成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国内先进、全省引领、郑州特色”气象现代化,基本形成符合郑州城市发展定位的数字气象服务体系,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和气象社会服务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气象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成效显著。
到2035年,气象全面融入和支撑郑州国家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以政府为主导、气象部门为主体、多部门合作、社会参与、市场赋能的气象协同发展机制建立健全,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和气象社会服务现代化基本实现,智慧气象建设进入全国省会城市第一方阵。
二、重点任务
(一)增强气象科技创新能力
1.加强气象科技创新机制建设
联合省气象局共同建设郑州大城市气象防灾减灾重点实验室,联合设立开放基金,引进专家院士,打造国内气象领域重点实验室品牌。完善“揭榜制+里程碑”等项目管理方式,健全气象科技成果分类评价制度,加强气象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构建科研业务深度融合、观测预报服务协调发展的研究型业务格局。(市科技局、财政局、气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重点领域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
开展暴雨(雪)、大雾、强对流、大风等气象灾害客观预报技术科研攻关,强化数值天气预报本地化应用和风险评估技术等领域研究。推动城市极端暴雨野外科学实验基地建设,开展城市立体观测试验,研究天气、气候系统演变机理以及城市—大气相互作用。面向城市生命线、城市建设、综合交通、旅游康养、生态环境等开展跨领域多学科交叉融合的气象风险预警服务技术研究。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兴技术与气象深度融合应用。(市气象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城管局、城建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旅游局、生态环境局、大数据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气象基础能力建设
3.建立智能精密的综合气象监测体系
编制并实施郑州市综合气象观测站网规划,建立地空天一体化、协同高效的精密气象监测体系。加快建设郑州都市圈智慧气象工程。面向重点区域、重要场景、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等开展梯度观测、冠层观测,发展泛在感知气象观测网。健全相关行业气象统筹集约发展机制,按照相关规定将各部门各行业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纳入国家气象观测网络。提升观测装备智能运维保障水平和计量检定能力。(市气象局、大数据局、城建局、水利局、农委、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资源规划局、工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构建无缝精准的气象预报体系
健全无缝隙、全覆盖智能网格预报业务体系和产品体系。强化气象数值预报模式本地化应用,逐步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年预测气候异常的精准预报能力,实现郑州市百米级、逐小时滚动精细预报,提升强对流和强降水天气的精细化预报能力。(市气象局、大数据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发展智慧精细的气象服务体系
整合打造精密监测、精准预报、精细服务、综合管理为一体的多跨协同气象重大应用。持续升级智慧气象服务中台的气象服务产品超市、智能化产品制作、融媒体发布和智能调度服务等功能。面向重点行业分类构建数字化气象服务场景,开展交通、水利、生态、旅游、城管、建筑、农业、电力、燃气、金融、能源、新兴产业等重点行业全过程风险研判,发展保障城市运行的分行业场景化气象服务。完善气象数据资源、信息网络和应用系统安全保障。推动“云+端”的集约化气象服务信息技术构架建设。(市气象局、大数据局、科技局、水利局、城管局、城建局、资源规划局、工信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农委、生态环境局、应急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提升智慧气象信息支撑水平
面向高质量发展需求,融入新基建,推进气象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融合式创新发展,实施气象数字化工程。依托国家超级计算郑州中心,提升数值预报高性能计算能力。健全跨部门、跨地区气象相关数据获取、存储、汇交、使用监管制度,落实气象数据产权保护政策。保障气象信息网络安全和气象数据安全。(市气象局、大数据局、科技局、财政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7.加强城乡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设
持续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防联动机制。健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气象防灾减灾体制机制,落实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责任。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组织指挥体系。细化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气象灾害防御指引,推动建立基于高级别预警信号的风险区域、敏感行业、重点人群自动停工停业停课机制。推进中心城区各区(开发区)气象服务站建设,加强区级气象服务工作。健全防雷管理责任体系,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管和考核体系,规范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管理;强化学校、医院、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防雷安全工作。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管理,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健全气象灾害风险转移制度,推行气象巨灾保险。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高风险地区监测预警服务能力建设。(市气象局、应急局、公安局、水利局、资源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城建局、文化广电旅游局、教育局、工信局、商务局、金融局、农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
全面融入城市精细化治理,完善符合郑州城市特征的气象灾害精细化动态监测体系。健全交通、城市内涝、中小河流水库、地质灾害、旅游、城市生命线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气象灾害风险阈值和联动服务体系,开展分灾种分行业的气象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推进城区分区气象预警,实现市、区县、乡镇(街道)分层级应用。加快推进基层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建设,着力解决各县(市)气象服务在集约化、数字化、智能化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好市、县两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成满足需要的融媒体资源大数据、指挥调度和制作发布平台,提高全覆盖、快速、靶向预警发布能力。(市气象局、应急局、城管局、城建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资源规划局、大数据局、农委、生态环境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
编制完善郑州市气象灾害防御相关规划。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治理体系,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各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融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纳入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开展城市气候承载力评估、暴雨强度公式修编、城市通风廊道规划设计以及区域性建设、重大规划和重点工程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相关成果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定期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和区划,探索建立气象防灾减灾能力评价机制。健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机制。将气象灾害防御科学普及工作纳入各级综合科普体系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融入全市中小学义务教育体系;加强气象科普宣传和气象文化基地建设,高标准建设市县两级气象科普场馆、气象主题公园。(市委宣传部,市气象局、发展改革委、应急局、资源规划局、文化广电旅游局、科技局、科协、园林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高气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
10.服务韧性城市建设
全面融入“城市大脑”,建设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防洪排涝、交通出行、建筑节能等智能气象服务系统。应对暴雨、大风、雷电、大雾、高温、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开发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数字化气象服务产品,将气象风险评估服务融入城市安全运行指挥系统,建立基于气象的城市运行风险数字地图,推动气象服务融入生产、运营、消费等全过程、全链条。(市气象局、应急局、资源规划局、城管局、城建局、大数据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强综合交通气象服务
推进以道路交通、轨道交通、桥隧、重要枢纽为重点的综合交通气象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服务。强化城市雪亮工程摄像头等图像识别天气要素技术应用,做好市域高速公路、国省道以及城市道路低能见度、路面湿滑、拥堵,城市桥梁大风、大雾、结冰、隧道口积水,高铁站、机场等交通枢纽气象条件监测预报预警服务。推动建立郑州都市圈一体化联合交通气象业务服务机制和标准体系。(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管局、物流口岸局、气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强化城市重大活动气象保障服务
健全重大活动气象保障工作流程和标准规范,完善重大活动气象应急预案。加密建设重大活动观测系统,提高重大活动精细到场馆、分钟级的定时、定点、定量预报能力。建立集历史数据、实况监测、预报产品、风险评估于一体的精细化无缝隙重大活动气象保障服务系统。发展特定空间和时间段的百米级、分钟级降水、风力等要素短临预报业务。(市委宣传部,市气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委、体育局、商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实施“气象+”赋能行动
建设城市精细化管理气象保障系统,开发郑政钉、郑好办等“气象插件”。深耕基于气象的城市安全运行数字化风险管控应用场景,全程融入建筑工地、交通、内涝、网格化管理等城市灾害重点场景的灾害风险管理。加强先进制造业工业园区气象服务保障,立足气候资源禀赋促进园区绿色低碳发展。加强都市型农业气象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基于个性化需要的都市农业气象精细化服务。推进气象领域购买服务改革,激活气象服务市场。(市大数据局、气象局、科技局、城管局、城建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农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人民美好生活气象服务供给
14.优化民生气象服务供给
建立公共气象服务清单制度,纳入市、区县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气象服务信息传播渠道建设,建立气象科普与预报服务联动机制,建立全过程“预报+科普”气象服务,强化高影响天气解读,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建立气象科普传播矩阵,构建全域气象科普大格局。(市委宣传部,市气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农委、大数据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强高品质生活气象服务供给
加强旅游景区气象灾害防御,提升景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开展城市A级以上景区和网红景点的精细化天气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开展基于气象影响预报数据的旅游线路规划及旅游行程个性化定制服务。提升健康气象服务水平,实现特殊人群健康风险评估和疾病气象风险预报。提升全民健身气象服务水平。打造市民专属气象台。(市气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卫生健康委、体育局、农委、大数据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气象支撑
16.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加强生态涵养区生态气候监测评估,助力山区、湿地、森林等重点生态修复。开展精细化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提升森林火灾扑救气象保障和气象风险预警能力。深化气象与生态环境部门联动机制,做好污染气象条件预测预报,强化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气象科技支撑,开展碳氧监测评估,促进碳减排,推动碳中和。(市生态环境局、应急局、林业局、资源规划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委、气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强化气候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气象保障
开展风电和光伏发电开发资源量评估,为风电场、太阳能电站等规划、建设、运行、调度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完善负氧离子监测服务,发挥气象在清新空气行动中的支撑作用。加快气候经济创新发展,推进气候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积极争创中国天然氧吧、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避暑旅游目的地、乡村氧吧、气候康养乡村、气候宜居乡村等气候生态品牌。做好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认证,积极打造气候好产品,提高优质农产品的附加值。挖掘生态气候资源价值,打造气象美学应用示范、气候环境旅游体验区。(市资源规划局、工信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场监督局、农委、气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增强人工影响天气保障能力
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军地协同、齐抓共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格局。建设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提升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水平。融入中部人工影响天气联合作业能力建设,优化地面作业站点布局,提高郑州都市圈水资源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重大活动保障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落实各级政府属地责任和相关部门职责,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市气象局、发展改革委、农委、生态环境局、资源规划局、财政局、公安局、应急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建设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
19.加强气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支持气象人才申报国家、省和市等各级人才计划,将气象人才培养统筹纳入市属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高水平、具有全省影响力的气象科技领军人才。将气象部门领导干部纳入地方干部交流范围,鼓励地方干部到气象部门交流锻炼。继续加大气象干部人才纳入地方培训力度,提升气象干部人才能力和素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科技局、气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0.优化气象人才发展环境
深化气象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气象人才评价体系,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对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在相关工作中给予表彰或表扬奖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科技局、气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保障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突出解决气象发展规划、科技创新、人才保障、资金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等关键问题。积极推进与省气象局合作共建,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压实各方责任,督促重点任务落实,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创建气象高质量发展示范市。(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联动机制
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沟通合作,建立气象部门与各类服务主体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机制,扎实推进气象与国民经济各领域深度融合发展。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要切实履行责任,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细化各项政策措施,协调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法治建设
严格执行气象法律法规,适时推进《郑州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立法工作。健全气象观测预报预警、气象灾害防御、气候变化应对与气候资源保护利用等制度。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实施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统一发布制度,依法规范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人工影响天气、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推动气象领域执法事项逐步纳入市县两级综合执法范围。建立健全本市气象标准体系。(市气象局、司法局、工信局、公安局、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投入保障
进一步落实国家和地方气象事业双重计划财务体制,按照财政事权与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健全稳定持续的气象事业发展财政保障机制。完善气象设备系统升级迭代及运行维护保障机制,加强区级气象基础能力建设。按规定落实基层气象工作者有关待遇。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市财政局、人社局、科技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