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政文〔2023〕201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3-12-24 22:35:49
启标文库-一个优质的标准下载网站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政文〔2023〕201号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5日






 



郑州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圆满完成,加快推动我市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加优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的通知》(财办社〔2023〕1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中医药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宗旨,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在健康郑州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中医药服务需求,助力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

二、总体目标

以“申创中医医学中心”为引领,实施“四大计划”,打造“三项工程”,推进“六项行动”、推动“六个突破”、培育“五大品牌”,通过实施中医药经验传承、中医药文化弘扬、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建设、中医药优质资源扩容等重点项目,到2025年,把我市建成中医药医疗高地、科研高地、文化高地、产业高地,促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加优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推动中医药强市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四大计划”,促进中医药技术传承创新

1.学术经验传承计划

(1)打造多层次“师承教育”体系。加强中医药活态传承,建立中医药师承教育培养制度,完善师承教育全过程动态培养机制。邀请国家和省级知名中医药专家担任师承指导老师,遴选全市中医药骨干拜师学习;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中医药专家担任基层学术经验指导老师,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选学术经验继承人;挖掘民间有影响力的老中医、老药工,鼓励其培养继承人;创新“互联网+跟师实践”培养模式,采取脱产跟师学习、线上理论指导等方式,打造中医药师承教育市、县、乡三级培养体系。建立健全跟师带教补偿激励机制,对承担带徒任务的老师予以倾斜,传承人跟师期间的工资、待遇保持不变,将出师考核合格作为带教老师和传承人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的优先条件。新建10个国医大师工作室,10个市级名中医工作室,25个县级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老药工专家传承工作室,培养中医药学术继承人150人,培育中医药代表性传承人、中药炮制技艺师50人。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实施“中原岐黄薪火传承”项目。成立“中原岐黄薪火传承”项目专班,开展中医药典籍、文献资料的普查和整理工作,发掘传承岐黄学术精髓。讲好岐黄故事,推动伊尹、张希曾等历史名医学术思想和中医典籍研究。开展流派学术渊源和理论观点研究,打造10个以上具有中原特色的中医药流派研究室。常态化开展中医药流派学术活动和专题讲座等师承教育教学工作,每年举办名老中医学术思想研讨会不少于10次,打造具有中原特色的中医药学术思想传承体系。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中医药技术传承计划

(1)搭建传承推广平台。在郑州市中医院、郑州市骨科医院和郑州市颈肩腰腿痛医院分别建设中医特色疗法培训基地、“无痛整复”研究中心及培训基地、中医外治特色诊疗技术培训基地,完善临床跟师带徒机制,建立网上培训平台,编制培训教材和线上培训课程,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推广60个以上中医疗效突出的优势病种诊疗技术。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传承民间验方技术。成立民间传统中医药特色诊疗技术(单验方)挖掘和传承工作小组,挖掘和收集整理100个优秀民间中医特色技术、民间传统特效中医单验方,组织开展评价及推广应用。允许医疗机构与民间特色疗法和中医药验方持有人建立合作开发和利益分享机制,鼓励中医医术确有专长的医师在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坐诊,按照适当比例获取报酬。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3)发展中医学术流派。依托中医药流派研究室,在做好“河南娄氏风湿病学术流派”“郑州宋氏痔漏疗法学术流派”等现有技术流派传承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30个具有较高临床实用价值的中医药特色技术,系统研究流派特色经验和技术方法,更好地指导临床实践。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4)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成立中医药适宜技术遴选推广组委会,建成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10个,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集中培训。到2025年,市级推广基地能够规范开展10类8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培养县级师资200人;县级推广基地能够规范开展10类5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基层培训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人员1000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规范开展6类15项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4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5)建立中医药创新发展长效机制。完善法律法规和支持政策,加强中医药地方性规章的制定和执行,保障中医药行业的发展权益,为中医药特色创新发展提供支持和激励。加强对中医药传统知识和经典文献的保护,推动其传承和研究。推动中西医结合发展,推广中西医结合的疗法和治疗方案,提高中医药在临床实践中的应用水平。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分享中医药经验和技术,提高中医药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责任单位:市委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医保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3.中医药文化传承计划

(1)加大中医药博物馆建设力度。在荥阳宜居健康城建设中医药博物馆,开展中医药相关文物、史料及代表性见证物的征藏工作,充实完善中医药收藏体系。建设中医药博物馆资源共享平台,建立中医药博物馆数字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推出一批中医药精品展览,开发一批具有鲜明中医药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

牵头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健委、市大数据局

(2)大力弘扬岐黄文化。设立河南省岐黄中医文化研究院。依托黄帝故里拜祖大典,举办“医祖岐伯拜祖大典”“岐黄文化国际论坛”。全面挖掘新郑、新密等地岐黄文化遗迹遗址,加大对传统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力度。深入梳理和开发利用郑州中医药文化资源,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岐黄文化园”。挖掘整理八段锦、易筋经等少林养生功法,传承弘扬少林“禅武医”文化。支持各区县(市)打造相互独立、特色鲜明的中医药文化品牌。

牵头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新郑市人民政府、登封市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健委、市体育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3)推进中医药文化科普。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传播平台,普及中医药国粹精华。设立岐黄文化宣传周,开展中医药科普教育、名老中医义诊、特色中医疗法体验等活动。新建10个市级以上中医药文化宣教基地,每年组织不少于4次郑州中医名家讲堂。遴选100名健康科普中医药专家,开展“中医中药进万家”等中医药健康文化推广活动,营造爱中医、学中医、用中医的良好社会氛围。全市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升5个百分点。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4.中医药科研创新计划

(1)提升中医药创新能力。鼓励中医药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科研人员等主体,引入新工具、新方法、新技术、新标准用于中药创新药研发和疗效评价,支持古代经典名方创新研发;鼓励医疗机构自主研发或院企合作,支持院内制剂及名老中医经验方向新药转化,鼓励中药企业开展中药同名同方药研究。对完成Ⅲ期临床试验的企业,取得中药新药证书或生产批件的企业,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中医药品种,根据我市现有政策给予奖励。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

(2)健全中医药创新服务平台。对建设医药合同研发机构(CRO)、医药合同外包生产机构(CMO)、医药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构(CDMO)等产业应用基础平台,以及实验动物服务平台、检验检测平台、转化医学中心等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使用公共服务平台且与建设方非关联的中医药企业,根据我市现有政策,给予奖励或补贴。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打造“三大工程”,促进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名医团队引育工程”。对国医大师、中医中药领域院士领衔“团队+项目”,新引进的全国名中医,其领衔的创新创业团队,根据我市现有政策给予购房补贴或项目资助。到2025年,引进国医大师、中医药领域院士、全国名老中医、岐黄学者等高层次人才40名。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

2.“3+5岐黄培育工程”。按照“领军人才、骨干人才、青苗人才”三个层级,培育“中医传统型、中医临床型、中医学术型、中西医复合型、管理专长型”等五类人才。到2025年,选拔培育市级名中医等领军人才10人、骨干人才100人、青苗人才200人。对重点培养的中青年中医药人才,根据我市现有政策给予培养补贴。鼓励在职中医药临床技术人员提升学历;举办“中原岐黄书院”,培训高层次中医药人才50人;举办“西学中高层次人才研修班”,培养50名中级职称以上西学中高级人才。多措并举,力争在国家级、省级名中医评选中取得突破。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3.“基层人才十百千培养工程”。支持现有中医药院校提升办学层次,培养高水平中医药专业人才。依托中医药院校和各级中医院,通过专科专病进修、专题研修等多种途径,打造一支专业理论扎实和临床实践丰富的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按层级开展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医全科医生培训、基层中医药人才能力提升培训、中医馆骨干人才培训等4个项目,培养一批基层骨干人才。完善基层中医药人才支持政策,鼓励市、县两级医院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医疗机构帮扶或担任科室主任,指导学科建设和业务发展,在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满一定年限的,可通过“绿色通道”晋升高一级职称。到2025年,建设基层医务人员培训基地20个,培养中医类别全科医师300名,西学中人才4000名,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4.配强中医药人员队伍。加强中医类别医师配备,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80人,每万人口中医类别全科医师数达到0.79人,中医院中医医师占比达到66%。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执业(助理)医师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占比达到9%。加大医疗机构中药师配备力度,中医院中药师占比达到66%。建立健全中医技师管理制度,根据临床需要设置中医技师岗位。鼓励医疗机构设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岗位,促进民间特色技术疗法的推广使用和传承发展。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三)推进“六大行动”,促进中医药服务模式创新发展

1.优质医疗资源扩容行动。推动市级中医类医院一院多区发展,加快推进1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9个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6个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新建县级中医院2家。到2025年,6家县级中医院全部达到三级医院水平,至少3家达到三级甲等水平。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2.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行动。在公立综合医院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加强非中医类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将中西医结合工作纳入医院评审和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定医院分管领导和医疗管理部门中医药业务管理职责,强化临床科室中医医师配备,加强科室内、科室间、医院间和医联体内部中西医协作和协同攻关,推广一批优势病种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遴选一批中西医联合攻关项目。医院章程明确中西医协同发展机制和多学科诊疗体系,将中西医联合查房、会诊纳入医院管理制度,差异化实施中医临床科室绩效考核,调动中医药服务的积极性。推进中医临床科室、中药房标准化建设。新建10个综合医院国医苑,打造2个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5个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辐射带动大幅提升区域中西医结合整体水平。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3.推进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行动。规范提升中医馆、中医阁综合服务能力,新建符合服务内涵建设标准的中医馆60个、中医阁300个。郑州市及所辖12个区县(市)全部建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推进1个城市中医医疗集团建设,6个县(市)全部建成紧密型县域中医医共体,打造市域一体化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医疗集团、医共体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打造“三带三管三派”(三带:以院带院、以科带科、以师带徒;三管:条块管理、同质管理、精细管理;三派:派院长、派中层、派专家)管理模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实现市、县、乡、村四级中医药服务全覆盖。

牵头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卫健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4.数字赋能行动。依托郑州“城市大脑”和郑州市中医医联体信息平台,打造中医药综合信息平台,推动实现数据互通、信息共享。加快推进二级以上公立中医院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体系建设。构建“互联网+智慧医疗”新型便民服务模式,全面推行院内智能导航、诊间支付、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等“便民就医少跑腿”七项举措,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满意度。到2025年,全市二级和三级公立中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级别分别达到4级和5级,智慧服务级别力争达到3级和4级,智慧管理级别力争达到2级和3级。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大数据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5.中医专科能力提升行动。统筹省市资源,着力发展中医儿科、心血管等14个国家级优势专科,充分发挥其带动作用,打造一批优势突出、辐射能力强的专科集群,力争4个优势专科达到全国中医行业领先水平。围绕疾病谱和传统优势专科,大力开展老年病、心病、脑病等临床攻关,打造一批区域核心竞争力较强的省级中医重点专科。依托县级中医院,以国家“两专科一中心”和省级“康复、急诊、重症、骨伤、肛肠”中医五大中心建设为抓手,打造一批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的县级中医特色专科。遴选30个治未病方案、40个中医康复方案和5个操作简便、实用性强的中医特色技术在基层推广应用,让更多群众享受到“简、便、廉、验”的中医药服务。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6.中药药事管理品质提升行动。依托有条件的中医医院或中医药企业,使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打造“1+6”(1个城区和6个县市)开放式智慧共享中药房,建立完善从中药饮片采购、调配、煎煮和配送等全链条、全流程一体化管理的中药药事服务体系。依托智慧网络实现自动派单、智能开方、汤药快递信息在线查询等功能,打造覆盖城乡、24小时送达的中药智能配送服务圈。依托荥阳宜居健康城,与北京同仁堂合作建立中药质量追溯数据中心,推动中药产品智能化场景集成创新,确保中药材从种植地环境、选种栽培、加工炮制、流通贮藏到市场销售全过程可追溯,形成从中药材到饮片再到中成药的全产业质量管理链,实现“从种子到杯子”“从田间到车间”全流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牵头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市卫健委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四)推动“六个突破”,促进中医药管理体系创新

1.在管理体制改革上创新突破。全面加强党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市县两级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中医药统筹管理机制,定期研究中医药工作,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出台《郑州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促进条例》,纳入2023—2027年地方立法规划编制工作,为中医药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配齐配强中医药工作力量,市级设置中医药管理局,县级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中医药管理部门。全面落实公立中医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逐步推进院长职业化和聘任制,探索行政职能科室“大部制”改革,提升医院管理效能。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基础上,鼓励探索中医类医疗机构连锁化、集团化经营。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

责任单位:市政协办公厅,市卫健委,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在多元化投入机制上创新突破。落实政府办医责任,中医药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重点支持专科建设、人才培养和中医药经验传承。落实公立中医院六项投入,根据我市现有政策,新改扩建项目按比例给予政府投资,新开诊中医院给予床位开办费。完善中医药政策性亏损补助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中医药振兴发展,设立“中医药产业发展”和“中医药文化研究”专项基金,支持临床诊疗中心、健康产业基地建设及中医药产业发展等;落实社会资本举办中医类医疗机构投资奖励政策,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可根据我市现有政策,从收支结余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奖励举办者。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3.在预算和财务管理上创新突破。加强运营管理,二级以上公立中医院全部成立运营管理委员会,设立总会计师并作为班子成员统筹医院经济运行和运营管理工作,推动核心业务与运营管理深入融合。加强财务管理,健全现代中医院财务管理制度,推动从记账核算向经营管理转变、从静态核算向动态控制转变。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预算管理,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加强成本核算管理,建立以DIP支付方式改革为导向的临床业务成本管控体系和以精细化管理为目标的项目成本管控措施。加强内控管理,开展风险评估、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评价,有效防范风险。加强控费管理,完善辅助用药和高值耗材使用监测机制,落实“双十”点评和约谈制度,将控费情况纳入公立中医院领导班子考评。二级以上公立中医院全面推进HRP综合运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业务整合、资源协同、信息共享、数据精准和流程优化目标。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4.在编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上创新突破。全面落实公立中医院岗位设置、人员招聘、中层干部聘任等经营管理自主权。选择医疗水平高、技术能力强、人事管理完善、具有自主评审意愿的三级中医院试点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选择1—2家中医城市医疗集团(中医医共体)开展集团内高级职称自主评审,适当提高集团高级职称人员比例,名额向基层倾斜,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探索推行公立中医院领导班子年薪制改革,逐步推行全员目标年薪制,建立完善“价值医疗+健康需求”为导向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引导医院破除逐利性,彰显公益性。到2025年,公立中医院人员支出占比达到40%以上,人员薪酬中固定部分占比达到55%以上。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5.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上创新突破。以中医优势病种、特色诊疗服务为重点,完善政府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参与的价格形成机制。加快建立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成本、费用、收入分配及改革运行情况的监测体系。建立健全灵敏有度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评估调价,重点调整针灸、推拿等体现中医医务人员技术特点和劳动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支持中医药传统医疗技术申报新增项目,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治未病等中医特色服务项目、中药配方颗粒、中药院内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探索增设上门服务费,调整家庭病床建床费,支持开展上门居家医疗服务和家庭病床服务;调整上级专家下沉基层医疗机构门诊诊查费,保持上下“同医同价”;推动设立药事服务费,调动药师积极性。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6.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上创新突破。持续推进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改革,扩大中医优势病种数量,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根据医疗机构中医特色指标,动态调整DIP等级系数,引导医院主动提高中医药服务占比。在中医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探索开展医保基金按人头打包付费下的DIP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完善“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在打包总额中列支,引导医疗机构主动做好疾病预防和健康管理。对慢性病、精神病、医疗康复等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且日均费用较稳定的疾病,探索按床日付费;对基层医疗服务,探索按人头付费与慢性病管理相结合,制定完善同病同价的分级诊疗基层病种,引导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到基层就医。扩大中医日间病房覆盖面,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加入“三明采购联盟”,全面落实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对集采中选药品探索推进医保基金与中医药生产供应企业直接结算。积极争取国家中药集采平台在郑落户,为医疗机构采购使用高质量中药饮片提供便利,进一步降低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五)培育“五大品牌”,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1.“岐黄道地药材”品牌。以“密二花”等道地药材为重点,支持建设道地药材种植示范基地,鼓励中药材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产地初加工。支持利用山地、沟坡、荒地推行中药材生态种植,引导中药生产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到西部丘陵山地发展中药材种植和加工基地,建设4个大宗道地药材标准化生产基地。引导中药材规模经营主体加强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提高质量安全水平。

牵头单位:市农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岐黄中医养老”品牌。依托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平台,吸引行业龙头企业入驻,在产学研产业链条化发展中相互促进;选择高品质康养项目入驻,打造荥阳宜居健康养老优势品牌,实现“产业共享、医养结合、健康养老”;借助郑州索河郊野公园项目,连通索河生态板块、京襄古城遗址两大生态景观,打造集观光与中医药文化普及为一体的中药植物园。支持各区县(市)发展中医养老产业,打造一批岐黄中医养老品牌。

牵头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3.“岐黄中药企业”品牌。在荥阳宜居健康城核心板块区域,培育形成中医药产业集群。通过深化医教研产合作,积极引进北京同仁堂、仲景宛西制药、江中药业、以岭药业、华润三九等中医药行业龙头企业入驻,做强一批以太龙药业、瑞龙制药、灵佑药业等企业为代表的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本地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积极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升中药材、中药饮片精深加工水平,支持企业研究开发中药配方颗粒等新型中药饮片,推进经典名方、院内制剂、中药新药递级转化。

牵头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4.“岐黄文旅康养”品牌。挖掘整合郑州市丰富的自然资源、深厚的中医药资源和多样的文化资源,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旅游服务有机融合。在郑州黄河流域建设1—2个中医药健康旅游(康养旅游)示范基地和3—5个中医药特色鲜明的康养旅游示范点;在新密规划建设岐黄文化园、岐黄养生园、岐黄生物科技园、岐黄生态种植园、岐黄颐养园五大园区;支持各区县(市)建设中医药健康旅游小镇,开发一批医疗康复、养生健康、文化体验等中医药文化旅游线路。

牵头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5.“岐黄中药材商贸”品牌。在中牟县规划建设郑州国家级现代化中药材总部产业园,集中药材交易、仓储、物流、加工、研发、电商、展示、外贸、文旅、体验等功能于一体,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中药材产业链中心。利用“空中丝绸之路”和中欧班列综合优势,促进“豫药”产品和全国道地药材走出国门,服务全球市场。在新密市打造中药数字化交易中心,规划建设中药材数字化仓储供应链和统一标识质量追溯体系。

牵头单位:中牟县人民政府、新密市人民政府,市物流口岸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纳入郑州市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统筹推进;制定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人才支持、产业发展等配套文件;实行组织领导、规划布局、政策制定、平台建设、工作推进“五个统一”,确保各项重点工作高标准开展。

(二)加强资金引导

对拟实施的项目进行整体统筹,明确项目资金使用原则、使用范围、拨付流程、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等相关事项;建立完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监督监管等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控项目超预算建设和支出,杜绝产生隐性债务风险。

(三)加强绩效管理

围绕项目产出、社会效益、满意度等绩效目标,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及反馈机制,动态监测绩效管理指标;定期进行分析讲评通报,及时发现专项资金投入、使用过程中存在影响项目成效的不利因素,立行立改,同时将评价结果与下一步资金安排相结合,不断优化专项资金结构,将预算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推动示范试点项目顺利实施。

(四)加强督导评价

建立完善“暗访+评估、纪检+督查”监督机制,高规格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示范试点项目建设。郑州市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评估,对进度迟滞、推进不力的事项由市政府督查室专项督查;通过专项检查、中期评估等多种形式,动态追踪示范试点项目工作推进情况,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纠偏整改,确保项目圆满完成。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214366.html

本文关键词: 郑政文, 郑州市, 中医药, 传承, 创新, 发展, 示范, 试点, 项目, 实施方案, 通知

最新政策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