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办〔2020〕106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城区地铁小镇土地资源统筹管理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4-01-10 20:30:04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城区地铁小镇土地资源统筹管理的通知》
武政办〔2020〕106号
为进一步加强新城区地铁小镇土地资源统筹管理,结合《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地铁建设的土地资源筹集意见和方案的批复》(武政〔2014〕69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轨道交通场站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16〕173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规划。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新城区地铁小镇土地资源规划统筹,紧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充分发挥轨道交通引领作用,指导开展项目建设涉及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等工作。新城区人民政府负责积极完善地铁小镇周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区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按照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划成果核发项目规划条件。
二、市区联动招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汉地铁集团和新城区人民政府以地铁小镇土地资源为依托,根据地铁小镇规划和各区产业指导目录,按照市区联动、统筹协作方式推进招商引资。
三、统一土地储备供应。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为新城区地铁小镇土地资源统一的储备主体和供应主体,新城区人民政府负责配合其完成土地出让工作。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在市级政府采购平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购买地铁小镇土地征收、收购、收回涉及的土地储备整理服务,确定地铁小镇承接主体。武汉地铁集团可依法依规参与上述政府购买服务招投标活动。地铁小镇储备宗地相关的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纳入项目土地储备成本事宜,依照《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财综〔2018〕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统一土地出让收入收缴。地铁小镇土地出让实现的收入统一上缴至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将扣除专项计提资金后的土地收益拨付武汉地铁集团用于轨道交通建设,并从计提资金中安排各区农田水利、教育、保障房等民生支出。
五、本通知适用于武政〔2014〕69号文件明确的新城区6个地铁小镇13000亩土地资源,以及市人民政府后续确定的其他地铁小镇土地资源。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