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办〔2020〕97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推进长江江豚重返武汉城区江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4-01-10 20:30:28
启标文库-一个优质的标准下载网站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推进长江江豚重返武汉城区江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20〕9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武汉市推进长江江豚重返武汉城区江段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0月26日




武汉市推进长江江豚重返武汉城区江段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长江‘十年禁渔’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长江禁捕和长江生态保护,加强长江江豚以及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加速推进长江江豚重返武汉城区江段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十四五”期间,长江武汉段水生态环境以及水生生物资源得到有效恢复和保护,长江江豚潜在栖息地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吸引长江江豚种群回归武汉城区江段,种群数量持续增加。

二、主要任务

坚持应急和谋远相结合的原则,注重抓好水生态环境以及水生生物资源的保护,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一)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组织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等科研单位开展现阶段武汉城区江段生态环境调查,重点调查军山大桥--阳逻大桥之间的岸带和洲滩(白沙洲、天兴洲)、港口码头和航运、排污口分布、鱼类资源和水下噪声等情况。布置和采用水下自动监测阵列,自动监测和记录长江江豚偶尔出现的时间和水域等。

(二)组织开展相关资料收集分析。组织生态环境、交通等部门收集武汉城区江段生态环境历史数据,组织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等科研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条件的时空比较分析,重点关注武汉城区江段生态环境条件的演变过程、与沿江其他城市(如南京江段)长江江豚活跃区域的生态环境条件的对比,以及长江江豚出现和长期停留所需的基本生态环境条件等。

(三)组织开展长江江豚出没监视监测。选择长江江豚出现的重点江段设置2-3个固定观测点,聘请当地渔民作为长江江豚观测员,配备手机终端、摄像机、流速仪等相关监测监视仪器设备,及时掌握第一手监测数据资料,及时摸清长江江豚出没水域、出现频次以及数量变化,及时发现和组织救助受伤、搁浅的长江江豚,提升长江江豚野外保护效率。

(四)持续开展长江全面禁捕工作。强化长江武汉段执法检查,按照禁捕退捕工作相关要求,渔政与公安、海事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清理整治“绝户网”,严厉打击相关水域“电、毒、炸”行为,加大长江武汉段日常监管频次、力度,巩固长江流域全面禁捕成果。

(五)组织长江江豚栖息江段建设论证。结合长江江豚重返和长期停留长江武汉城区江段的关键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长江江豚栖息江段建设,主要包括改造一定比例的城区固化岸带,使之更加自然化,促进小型鱼类自然增殖。进一步提升白沙洲、天兴洲自然岸带环境质量和水文条件,促使长江江豚长期停留。

(六)组织开展相关技术运用。依托已设置的长江江豚自动监测阵列,辅以定期考察,充分掌握长江江豚在武汉城区江段的分布和活动状况,继续对相关江段生态环境条件和管理措施进行优化。适度采用声学诱导技术,优先实现天兴洲、白沙洲水域长江江豚回归和较长期停留,逐步实现长江江豚重返武汉核心城区江段(鹦鹉洲大桥--武汉长江二桥之间的水域)。

(七)组织开展船舶航行限速试点。在征求相关主管部门以及水运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水文、航道以及航行状况,在长江江豚可能通过的城区江段开通通行船舶航行限速试点,包括设限船型(大型货船及高速快艇)、设限时间,以及最高航速等内容。通过开展限速试点保护相关水域的长江江豚免受船舶噪声以及船舶螺旋桨的直接伤害。

(八)建立武汉长江江豚繁育保种技术中心。充分利用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现有的驯养和繁殖设施,整合可用资源,同时补充建设适度规模的新设施,适度扩大现有的长江江豚饲养繁殖群体。建立武汉长江江豚繁育保种技术研究中心,从人才培养、技术训练、国际交流等方面推进江豚驯养繁育、野化回归、搁浅救护等技术研究,积累和提升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长江江豚繁殖成功率,为人工繁育个体最终回归长江奠定技术基础。

(九)推动成立民间长江江豚保护组织。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成立民间长江江豚保护组织,推进长江江豚以及其他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为长江江豚回归武汉城区江段储备更多的社会资源,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长江江豚等水生动物保护。

(十)加强水生生物保护科普教育。组织“长江江豚文化公园”建设项目论证,在现有3所“守护长江江豚示范学校”的基础上,再建立3所此类学校,推进长江江豚等长江水生生物科普读物列入学校推荐的课外读物系列。在我市已有的科技馆、科教中心、公益广场等场所增加设置长江江豚科普宣教空间,依托武汉白鱀豚保护基金会、长江生态保护基金会等非政府组织(NGO),开展水生生物科普、长江江豚保护、长江江豚回归等主题科普宣传活动,制作发放宣传画册、提升公众关注长江以及长江江豚等水生生物保护意识。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组织对长江武汉段相关水域进行实地调查,重点考察白沙洲、天兴洲等水域,学习借鉴湖北石首天鹅洲、江苏南京、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等地在长江江豚保护、科教宣传、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同时,走访相关科研单位、国家与长江有关驻汉垂直管理单位等,了解与长江江豚有关的政策,加强各方工作协调合作。

(二)论证研究阶段。通过召开部门座谈会、专家论证会以及依托专业机构测评等多种形式,围绕长江江豚栖息江段建设、长江江豚文化公园建设、船舶航行限速试点等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高工作可行性。

(三)组织实施阶段。按照工作内容以及工作职责,市直各相关部门以及相关科研单位分头推进具体工作,督导工作进展,验收工作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长江江豚重返武汉城区江段工作的统筹协调并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做好长江武汉段禁捕、水生生物保护、江豚救护、渔业活动管理等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涉江城填规划,做好长江江豚活动区域、特定区域国土空间规划的调整等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河道航道整治、船舶管理等工作,确保河道环境有利于长江江豚栖息。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涉江排污企业环境监管、水环境质量监测等工作,确保长江武汉段水环境的稳定。市水务局负责涉江生活污水直混排、长江河道非法采砂整治等工作,确保无非法采砂影响长江江豚栖息场所生态健康。

(二)强化资金保障。市财政局要统筹安排长江江豚重返武汉城区江段工作的资金渠道并编制相应的经费预算,并积极争取上级相关经费支持。在长江江豚重返武汉城区江段工作中,除了政府财政预算支持外,要积极通过各种社会渠道广泛筹集保护资金,广泛吸纳和利用非资金形式的支持。

(三)营造良好氛围。市农业农村局联合相关部门制订宣传计划,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深入社区、学校等开展保护长江江豚以及长江水生生物的宣传活动,及时宣传长江江豚重返武汉城区江段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鼓励公众参与长江江豚重返武汉城区江段工作,营造群众支持、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216872.html

本文关键词: 武汉市, 武政办

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