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办〔2020〕122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武汉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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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武汉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武政办〔2020〕122号
《武汉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含开发区、风景区,下同)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依据《武汉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本区实际,将更多事项和部门纳入联合抽查范围,适当调整抽查事项发起部门和配合部门,合理确定参与联合抽查部门范围,切忌贪大求全。联合抽查事项调整应当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对各部门和单位的业务指导,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市级各部门要强化对区级对口部门的指导监督,实现市、区工作同步协同推进。
三、各区、各部门要积极创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机制建设,切实转变监管理念,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