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办〔2021〕36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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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武政办〔2021〕36号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4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市县乡村五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63号)等文件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市级依申请取消、下放事项清单》(以下称《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理念,严格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确定的“清单之外无审批”的要求,认真抓好《事项清单》的执行落实,严禁超《事项清单》审批和各类变相审批。
二、各区(含开发区、风景区,下同)要结合市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的调整和下放要求,进一步优化区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将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同步发布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三、各区、各部门要坚持线上线下融合,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和“跨省通办”,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