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办〔2021〕100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以“四个加快”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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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以“四个加快”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武政办〔2021〕100号
《以“四个加快”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9日
以“四个加快”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的决策部署,以“四个加快”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快扩大经济规模
(一)细化落实产业地图。以产业地图为指引,细化制定招商地图、创新地图、人才地图,相互支撑、同向发力。牵头部门履行好统筹协调责任,加强对各区(含开发区,下同)的政策指导和精准支持,推动各区根据实际发展新产业,精准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推动区级经济错位竞争、特色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招商办、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招才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管委会,下同〉)
(二)全力推进“一区一表”。实行每月一调度、双月一交流、每季一总结、半年一讲评、全年一考核的“五个一”推进机制。各区明确各主导产业发展的“一谱一策三清单”,即制定产业发展图谱,出台促进产业发展政策,梳理形成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平台3张清单。突出项目支撑,加快项目开工建设,加强要素保障和审批服务,确保每年新开工600个亿元以上项目,完成市级重大项目投资240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区人民政府)
(三)建立产业链“链长制”。实施“一链一策”,各牵头部门对标先进城市制订实施方案,明晰产业链发展目标、路径,建立健全精准化、个性化政策供给。实施“四张清单”管理,对产业链项目实行新签约、新开工、新投产、新达产台帐管理,加强对重点项目引进、投产、运营的调度和服务,推动重点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实施“一链一表”,制订产业链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及实物量指标,建立“月调度、季观摩、年考评”的跟踪督办机制,协调解决发展突出问题,开展季度拉练观摩,建立年度考核比拼机制,确保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产业链牵头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四)压实比学赶超责任。各区对标国内同类城市城区,各部门对照全国同类城市相关指标排名,明确具体赶超对象,制订年度赶超方案,细化实化时间表、路线图,逐季对标、扩大优势、缩小差距、争先进位。(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二、加快优化产业结构
(一)补齐商贸业短板
1.加快推动传统商业转型升级。聚焦市级商圈提质升级,加快引进世界知名品牌旗舰店,发展“首店、首牌、首秀、首发”,力争每年引进和培育国际国内知名首店、潮店、旗舰店100家以上。加快推进武商梦时代、楚河汉街SKP等大型购物中心建设,打造国际顶级商圈。加快实体商业转型,大力培育数字商务企业,力争2021年新增1-2家达到国家标准的数字商务企业。推动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打造15分钟社区便民商业生活圈,力争2021年新增400家门店。支持重点商品市场优化升级,推进汉口北、白沙洲市场改造提升。(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招商办,各区人民政府)
2.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新模式。加快发展社区电商、生鲜电商、直播电商等新业态,大力引进电商龙头企业,力争2021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2万亿元,每年引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知名电商企业地区总部或者研发中心1家以上。加快建设覆盖15分钟社区生活圈及住宅小区的智能末端配送体系,到2021年底全市新增智能快件箱组数2000组。推动农村电商加快发展,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力争2021年农产品网络零售额突破200亿元,加大本地农产品“二品一标”产品培育,培育农产品电商平台3-5个。(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
3.加快对外经贸发展。高标准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落实好《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力争实现进出口总额和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速达到15%以上,跨境电商额年均增长50%以上。推动东湖综合保税区、武汉经开综合保税区和武汉新港空港综合保税区差异化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和政策配套,力争每年分别引进1-2家进出口额10亿元以上企业。加快对外经贸合作,突出发挥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以及三个综合保税区的平台作用,大力招引“头部”贸易企业、外贸新业态龙头企业在汉布局外向型产业链项目,力争2021年新引进相关企业5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招商办,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补齐金融业短板
1.加快建设现代金融机构体系。大力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总部在汉设立全国性、区域性总部及各类专营机构,推动我市金融业整体体量增大、金融机构整体实力壮大、金融市场整体活力进一步增强。力争每年新增总部、区域总部金融机构5家以上,2021年全市法人金融机构数量达到32家。(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各区人民政府)
2.加快科技金融发展。打造“科创大走廊板”等创新板块,加快建设国家级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创新完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实现金融要素与科技资源的有效融合,推动我市打造全国一流的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力争2021年全市科技企业贷款余额突破3000亿元,投贷联动总规模达到80亿元。提升信用类贷款投放占比,提升“汉融通”融资对接服务平台运营能力,大力推广“301”等全线上、纯信用贷款模式,提高企业获得信贷便利度,力争“301”贷款余额年均增速达到20%以上。(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各区人民政府)
3.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优化企业上市奖励政策,强化上市后备企业培育,每年甄选上市后备“金种子”“银种子”企业合计不低于150家,2021年力争新增上市、过会企业20家。鼓励企业运用上市、新三板挂牌、资本市场再融资、公司债、企业债等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力争2021年全市直接融资金额达到2900亿元。加快打造光谷国际创投集聚区,建设中部地区风投创投中心,持续吸引国内外知名创投机构和大型私募基金落户,力争2021年全市私募基金总规模达到2000亿元。(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补齐新兴服务业短板
1.推动软件信息业上台阶。加大龙头企业引进培育力度,围绕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地球空间信息、区块链等领域谋划引进知名企业和产业化项目,争取华为、腾讯、阿里、小米、360、浪潮等头部企业更多业务在汉布局。做好达梦数据库、光谷信息、传神语联网等企业上市服务协调工作,力争2021年新增2-3家上市软件企业。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做好长江鲲鹏生态创新中心、省信创适配基地、武汉人工智能计算中心、武汉国家超算中心(筹)等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服务工作,推动项目早落地、早投运。力争2021年全市软件产业营业收入规模达到2800亿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2.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优化政策供给,研究出台《武汉市动漫产业发展扶持若干规定》《武汉市促进电竞产业发展若干扶持政策》《关于保护利用老旧厂房建设文化产业园区的若干举措》等文化产业专项政策。加快培育市场主体,推动文化企业“小进规”,抓好文化企业统计入库,推进文化企业上市步伐。大力开展文化招商,筹备举办中国(武汉)文化旅游博览会,吸引国内外有影响的文化龙头企业。振兴武汉文化会展产业,巩固武汉在数字创意领域国内“第一方阵”地位,争取2022年第36届“大众电影百花奖”在汉举办,支持举办中国光谷数字创意科技展暨中国游戏节等赛事节会。力争2021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突破1000亿元。(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
3.做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加大骨干企业培育力度,提升行业标准化水平,努力打造一批本土知名企业,推动行业“线上经济”“数字经济”发展,继续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创业大赛。大力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推动中国武汉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信息化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政策推送、求职招聘、数据发布、企业推广等服务功能,提升中国武汉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信息化水平,鼓励各区创建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多层次从业人员培训,持续与知名大学联合举办高研班,着力培养行业领军人才。做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服务,继续开展全市集中式巡回校园招聘活动。力争2021年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量超过1500家,行业年度营业总收入超过650亿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4.加快发展公共服务业。进一步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投资教育、卫生、养老等相关领域,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要发挥主管责任,建立规上企业抓增长、上规企业抓入库、规下企业抓培育、新建企业抓跟踪工作机制,切实承担起相关领域企业监测服务、入库纳统等工作。聚焦职业发展类培训市场,鼓励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发展壮大。加快卫生行业增长,引导公办医疗机构积极采购第三方医学检验检测服务。加大机关、企事业单位健康体检机构的采购力度,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强化医疗综合监管,促进公办、民办医疗机构交流,推动民营医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推动康养产业发展,深入开展“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资康养产业,加快推进健康产业集聚区和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发改委)
(四)巩固提升工业优势
1.推动支柱产业壮大。制定促进制造业发展相关政策,着力提升支柱产业能级,做大做强“光芯屏端网”新一代信息技术、汽车制造、高端装备和先进基础材料等支柱产业集群。2021年“光芯屏端网”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值达到3000亿元,汽车制造业产值达到3300亿元、高端装备和先进基础材料产值达到2000亿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2.实施技改提能工程。坚持“以亩产论英雄、以效益论英雄、以能耗论英雄、以环境论英雄”,落实新一轮技术改造政策措施,促进钢铁、石化等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促进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2021年工业投资增长11%,工业投资占全部投资比重达到25%,技改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达到40%。(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3.突破性发展数字经济。建设高速智能信息网络、存算一体数据中心、城市物联感知体系、工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5大数字“新基建”,发展“光芯屏端网云智”7大数字“新产业”,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服务业数字化提升、农业数字化转型3大数字“新融合”,制订《数字经济揭榜挂帅行动工作方案》《“5G+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2021年发布200个以上数字经济应用场景,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8.5%;完善5G网络,基站突破3.5万个,力争建成移动网、固网“双千兆城市”。(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五)巩固提升建筑业优势
1.精准服务企业。完善重点建筑业企业定点联系和诉求响应机制,重点关注前30家建筑业企业,每月靠上服务,及时研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编制事项推进清单,采取“问题销号制”方式实施动态管理。2021年建筑业总产值增长12%,力争增长13%。(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2.加强政策扶持。出台《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鼓励指导大型企业兼并重组上市。培育和扶持龙头及民营建筑企业转型发展,鼓励其积极参与本地重大项目建设。对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加大动态跟踪和指导服务,及时入库纳统,2021年新增入库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30家。强化企业招引,鼓励总承包甲级及以上企业将总部迁入我市或者在我市设立公司,对新引进的企业在手续办理、企业资质、市场开拓、信用加分、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扶持。鼓励承揽我市工程的外地企业在我市注册落户,实行注册、入库纳统、施工和纳税等一体化管理。(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3.发挥城建有效投资拉动作用。建成轨道交通6号线二期、16号线、5号线,加快推进两湖隧道、友谊大道中段快速路等项目建设,完成海绵城市建设50平方公里,开工建设综合管廊10公里。2021年基础设施投资增长9.5%、力争增长11.5%。(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园林局、市城管执法委)
三、加快做强市场主体
(一)推动市场主体升级。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持续推进减税降费,确保每年新登记市场主体20万户以上,2021年市场主体达到150万户、企业总数达到65万户。加快培育“四上”企业,强化行业主管部门与统计、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建立小微企业进规入库后备库,引导成长性好的达标存量企业入库纳统,确保每年净增“四上”企业300户。鼓励市场主体本地化经营,树牢税源意识、亩均意识、财源意识,鼓励引导电商物流企业在汉实行区域化集中、大型制造企业实行“制造公司和销售公司双落地”,2021年外地来汉企业报验登记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城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各区人民政府)
(二)做大总部经济。强化总部精准招商,定期组织500强企业专场、央企专场、校友专场等主题招商活动,着力引进一批地区总部以及投资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型总部。深挖在汉总部企业投资潜力,支持企业进一步加大在汉投资、提升能级。建立总部企业后备库,系统梳理纳税达一定规模企业名单,遴选储备一批总部后备企业,为企业提供研发、投融资、人才引进等全生命周期服务,帮助企业尽快成长壮大。进一步强化市、区各类国有投资平台产业投资功能,采取投资、并购等方式嫁接市内外优质资源,在汉设立总部型法人机构。力争总部经济对全市经济贡献每年提升1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招商办、市政府国资委,各区人民政府)
(三)打造特色园区。发挥链主企业领航作用,探索将多个不同功能用途连片地块整体出让模式,鼓励链主企业对产业空间进行统一规划管理,依法将一定比例的自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建筑物转让给核心配套企业,打造以链主企业为核心、中小型配套企业相生相长的特色产业园区,确保三大国家级开发区重点工业园区亩均税收不低于35万元,新城区重点工业园区亩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责任单位:各产业链牵头部门、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建设亮点街区。推动传统商圈升级、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强智能场景应用,各区培育建设1-2条特色商业街区,中心城区各培育1-2个智慧商圈。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升级,加快建设小龟山金融文化公园、建设大道金融产业带、武汉创意天地等产业街区。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高标准打造“五色旅游”精品,加快建设一批文化旅游街区和一批乡村休闲旅游地,打造2-3个商旅文融合特色商圈和商业街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文旅局,各区人民政府)
(五)发展高品质楼宇。建立“楼长制”,实行楼宇社区精细化管理,配备专职人员推进重点楼宇服务工作。搭建信息平台,推动政务服务、民生服务、配套设施等信息集成。探索建立楼宇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适时对年度考评综合排名靠前的优质楼宇、特色楼宇分别授予“高品质楼宇”“特色楼宇”称号。每年全市新增10栋纳税亿元级楼宇和1栋纳税10亿元级楼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招商办、市商务局、市房管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加快激发创新活力
(一)夯实创新基础。实施《东湖科学城建设发展规划》,建设大设施集聚区、实验室集聚区、科教融合园区、创新创业示范区、光电信息产业集聚区、生命健康产业集聚区、创新发展服务示范区等七大功能区,加快高端医学生物成像设施、中国船舶通信与电子信息技术研发基地等新开工重大科技项目建设,积极争取《武汉东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方案》尽快获批。加快建设7个湖北实验室,新谋划布局8个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推动28家国家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争取获批1-2家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促进各类“双创”平台专业化、精细化发展,2021年新建市级以上创新孵化载体50家,建设科技创新园区和街区30个。建设全国一流知识产权强市。推进长江新城建设,规划建设长江大学城,打造国际化、生态化科技创新新区。(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长江新城管委会)
(二)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围绕“光芯屏端网”、大健康和生物技术、装备制造等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争3年内在若干重大关键技术领域取得率先突破,实现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推进院士专家引领十大高端产业发展行动,在光电子、人工智能、量子技术、超级计算、数字产业、高端装备、大健康、电磁能、新材料、氢能等高端产业领域,每年推动50项以上院士专家项目落地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三)深化成果转化对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推进中科院科技成果在汉转化服务中心、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等建设,加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培育引进力度,每年新增市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0家以上。开展常态化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活动,选派100名联络员深入高校院所、产业园区(孵化器)、重点企业开展对接服务,加快发展“四不像”新型研发机构,2021年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000亿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贯彻落实鼓励科研人员、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措施,每年孵化培育科技企业1000家以上。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指导和专业化服务,着力提升企业孵化育成质量。2021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00家,力争新培育1-2家独角兽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26%。(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各区人民政府)
(五)加快人口人才集聚。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实施“武汉英才计划”“学子留汉工程”,每年引进10名左右战略科技人才、200名左右产业领军人才,力争每年30万以上大学毕业生留汉就业创业。进一步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完善人才安居、子女教育、医疗社保等政策措施,提高劳动适龄人口和高层次人才吸引力,每年常住人口增量不低于30万人。(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招才局〉,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房管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