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办〔2021〕103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湿地花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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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湿地花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21〕10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武汉市湿地花城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13日




武汉市湿地花城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打造有湿地花城特色的公园城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围绕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以创建国际湿地城市、承办《湿地公约》缔约方大会和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契机,建设“湿地之都、花漾江城”,为进一步提升城市能级和城市品质、推动武汉高质量发展、引领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提供良好生态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改造与提升并重,保护城市生态本底,增强生态系统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拓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增加市民绿色福祉。

2.坚持绿化与美化并举,丰富季相色相,彰显层次,凸显特色,优化城市功能品质,建设有武汉特色的湿地花城景观。

3.坚持山水园林路桥共建,让城市山水资源、绿化景观和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相得益彰,构建连续完整的生态基础设施体系,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

4.坚持市区联动、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压实各方责任,引导全社会参与湿地花城建设,共同美化城市环境。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建设80个湿地类型公园、50个小微湿地,建立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现湿地保护全覆盖,彰显湿地之都生态魅力。高标准打造9处花卉亮点片区、10个花卉特色公园、30个花漾街区、300个街心花园、300公顷花田花海和500公里赏花绿道,擦亮“春赏樱、夏看荷、秋品桂、冬观梅”的四季花城品牌,绘就“江风湖韵、山清水秀、树茂花繁、人在园中”的山水园林新画卷,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城市。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建设世界湿地之都

1.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成功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加强沉湖国际重要湿地及上涉湖、涨渡湖、草湖、武湖等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与修复,实施东湖、后官湖、杜公湖、安山、藏龙岛、金银湖等国家湿地公园综合提升,启动建设盘龙城遗址湿地公园、祁家湾青头潜鸭栖息地、府河及天兴洲野生鸟类栖息地等。实施梁子湖、孔子河等湿地修复与提升。(牵头单位:市园林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

2.建设湿地类型公园。结合湖泊治理,打造景观之湖,使湖泊湿地成为集聚休闲、游憩、文化等多种功能的高品质公共空间。中心城区的湖泊湿地以景观提升为主,改建24个湖泊公园,新建16个湖泊公园。新城区、开发区的湖泊湿地结合郊野公园进行建设,新建、续建40个郊野湖泊公园。(牵头单位:市园林林业局;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各区人民政府)

3.建设小微湿地。推进全市8公顷以下小微湿地生态治理,完成50个小微湿地建设及命名。市级建设杜公湖临空港大道段、柏泉湿地花田水生植物产业基地等小微湿地示范点,各区实施辖区范围内小微湿地生态修复与景观提升。(牵头单位:市园林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4.创新开展湿地管理。高质量建设智慧湿地,深入开展湿地科普宣教活动,建立湿地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评估、生态补偿机制和生态绩效考核等制度。(牵头单位:市园林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5.办好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在大会组委会和执委会的领导下,适时成立市级办会机构,调动全市各部门形成办会合力,确保安全、精彩办会。建设湿地公约中国履约30周年纪念馆,发表湿地公约武汉宣言,讲好中国故事,向世界展现大国担当。(牵头单位:市园林林业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各区人民政府)

(二)实施蓝绿交融工程,锚固全域生态框架

1.打造两江四岸极致样板区。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抓好长江岸线“留白”“留绿”和功能恢复,统筹山、水、路、岸、产、城关系,建设世界级百里长江生态廊道、东西山系生态廊道、沿江十个特色功能片区,形成“一芯两轴显山水、一廊十片融古今”的空间结构。(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建局、市水务局、市园林林业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2.建设东湖城市生态绿心。实施东湖绿心生态保护与综合提升项目,加快建设湿地保护工程、中国花谷(玫瑰园、樱花园、荷花园、牡丹园、梅园等专类园)提档升级工程、马鞍山自然村落修缮工程等,打造山水相依、城湖相融、人文相映的世界级城中湖典范。(责任单位:东湖风景区管委会)

3.建设三环、外环线生态带公园群。串联三环线内湖泊、港渠、公园等,打通蓝绿空间断点,形成城市生态内环。加强沿外环线河湖湿地的保护与修复,构建湿地公园圈。(牵头单位:市园林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4.建设六大绿楔湿地郊野公园群。依托大东湖、汤逊湖、青菱湖、后官湖、府河、武湖六大生态绿楔,建设各具特色的湿地公园、郊野公园群。(牵头单位:市园林林业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水务局,各区人民政府)

5.建设河岸花廊。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结合府河、滠水、倒水、举水等重要河流及巡司河、黄孝河、机场河等主要港渠水环境综合治理,在条件允许的岸坡区,建设生态护岸,丰富植物配置,提升生物多样性,建设10条河岸花廊。(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市园林林业局,各区人民政府)

6.建设美丽乡村。实施“擦亮小城镇”建设行动,建设小公园、小广场等公共活动空间。实施“村增万树”行动,推广乡土型珍贵树、色彩树、花香树、林果树等,建成示范村100个、标准村500个及一批乡村小游园,形成一街一园、一村一景的乡村绿化美化格局,助力乡村振兴。(牵头单位:市城建局、市园林林业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花漾江城行动,塑造靓丽城市形象

1.打造花卉亮点片区。建设江岸“历史之径”及长江湿地花园、江汉“金十字”、硚口“汉江湾”、汉阳“汉阳古城”、武昌“武昌古城”、青山“红房子”、洪山“大学之城”、光谷“黄金十字轴”等一批环境优美、绿色开放、活力共享的亮点片区。(牵头单位:市园林林业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2.建设花卉特色公园。推进“自然公园-郊野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五级公园“一园一花”建设。强化沙湖公园荷花、和平公园月季等园花特色,新建、改建花卉特色公园各10个。(牵头单位:市园林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3.建设街心花园。通过见缝插绿、留白增绿、拆迁建绿等方式,因地制宜建设街心花园(口袋公园)300个,布置街头小景300处,完善健身便民设施,让市民乐享“推窗见绿、开门赏花、移步入园”的绿色福利。(牵头单位:市园林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4.建设赏花绿道。完善绿道体系,突出花卉特色,规划建设穿城绿道。建设环汉口、环武昌、环汉阳等环城绿道,环黄塘湖、汤逊湖等环湖绿道,环九峰山、龙泉山等环山绿道,让绿道成为市民乐享的城市花道。(牵头单位:市园林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5.打造一路一景。提升100条重要道路绿化景观,强化武汉大道、长江大道、汉江大道等主干道花卉景观特色。将100条次干道、生活区道路打造为林荫路、彩叶路。提升100余条老城区支路绿化水平,增加花卉景观。在保障桥梁设施安全前提下,将城市高架建成“空中花道”,建设150公里城市环线、射线快速路月季花道。加强高架桥柱立体绿化。(牵头单位:市园林林业局;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市城执法管委,各区人民政府)

6.建设花田花海。在闲置地、铁路沿线、临水空地等区域,通过撒播二月兰、波斯菊、百日草等一二年草本花卉,栽植美女樱、翠芦莉、山桃草等宿根花卉和多年生花卉,建设300公顷花田花海。(牵头单位:市园林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7.建设花漾街区。结合街区综合整治、精致街区创建和老旧小区绿化提升,布置花箱、花境、花墙、立体花坛、创意绿雕等,发动市民进行阳台、窗台美化,打造30个灵动时尚、特色鲜明的花漾街区。(牵头单位:市园林林业局;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充分发挥社会力量,营造浓厚兴绿氛围

1.深化绿色共建。持续开展绿色驿站、园林式小区、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学校、花园家庭等绿色创建活动,深入推进自然教育阵地建设。通过设立公益创投大赛、建立志愿者服务机制等措施,引导单位、社会组织、市民主动参与,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营造全社会共建美丽武汉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市园林林业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房管局,市绿委会其他各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擦亮花展品牌。积极申办世界园艺博览会、中国花卉博览会等重大展会,举办永不落幕的家庭园艺展,开展金秋菊展、迎春花市等花事活动,打造“观购娱”一体的花展品牌,传播绿色生活理念。(牵头单位:市文旅局、市园林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绿委会其他各成员单位)

(五)加强各项要素支撑,促进湿地花城建设

1.加强科技创新。发挥高校院所、企业的科技力量,聚焦湿地系统构建、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保育、城市新优植物及其产业化、智慧园林等重难点领域,加大科研攻关与成果转化力度,同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保障科技资金投入,为湿地花城建设提供有力科技支撑。(牵头单位:市园林林业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人民政府)

2.推动产业发展。推动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形成集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的花卉市场产业链。打造花卉圃地、赏花基地等,建设区域花卉交易中心,发展壮大花卉龙头企业,引导扩大鲜花消费市场。(牵头单位:市园林林业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各区人民政府)

3.完善文化旅游配套。围绕湿地公园、湖泊公园、赏花游目的地,新建、改建一批道路、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及配套餐饮住宿,完善旅游服务功能。挖掘文化资源,创新文化节会,实现自然生态资源与历史人文资源的有机融合。(牵头单位:市城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市园林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高效推进。市、区两级要高度重视湿地花城建设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合作,抓紧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按照年度项目清单全力组织实施,挂图作战、列表上墙,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养水平。积极采用国际先进标准,制定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居住区绿化、校园绿化、立体绿化等系列指导意见及技术标准。加大园林绿化工程监管力度,重视施工现场质量控制,打造精品园林。提升绿化养护专业化、标准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

(三)落实资金保障,拓展资金渠道。加大各级财力投入,各责任单位要把湿地花城项目纳入预算安排。市级财政逐年加大对区级湿地花城项目以奖代补资金预算力度。全市园林绿化养护标准按照省级标准执行,一级不低于16元/平方米、二级不低于13元/平方米、三级不低于10元/平方米,由市、区分别安排资金。同时积极推动PPP、政府债券、企业自筹等多种投融资模式。

(四)严格绩效考核,强化督促落实。将各责任单位推进湿地花城建设的履职尽责情况,纳入市级年度绩效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加强过程监督,定期通报建设动态,对工作推动不力的进行跟踪督办,年度计划未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武汉市湿地花城建设项目清单

2.湿地花城旅游配套交通建设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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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武汉市, 武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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