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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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0月19日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促进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提升,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对象

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具体名单附后)。

二、考评主要内容

重点围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考评各区各部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情况。

(一)主动公开:公开渠道、基础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年报发布情况等。

(二)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性、回复及时性、答复形式规范性、答复内容规范性。

(三)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性及内容保障等。

三、考评方式

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考评工作分第三方机构测评和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测评两个部分。

(一)第三方机构测评

权重:80%。

测评单位:第三方机构。

测评时间:2021年11月-12月。

测评方式:第三方机构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年度工作要点等制定测评指标体系,独立开展测评(包括依申请公开模拟测试)。

(二)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测评

权重:20%。

测评单位:市信息中心。

测评时间:2021年11月-12月。

测评方式:市信息中心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要求和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等文件要求制定测评指标体系,独立开展测评。

具体测评指标由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另行制发,并在测评结束后负责分数的汇总整理,结果提交至市考评办,作为2021年度市全面依法治国专项考评的打分依据之一。

四、其他事项

(一)问题反馈(2021年12月)。第三方机构、市信息中心分别出具各考评对象的初步问题清单,并交由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分发至考评对象。各考评对象应于3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方式(书面扫描并加盖单位公章)向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反馈意见,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将收集到的反馈意见及时转至测评单位,由测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处理。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

(二)问题整改(2021年12月)。第三方机构、市信息中心根据初步问题清单反馈情况出具最终问题清单,并交由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分发至考评对象。各考评对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测评单位根据各考评对象的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最终打分。

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联系人:汪洋,联系电话:65771685,邮箱:whzwgk@wuhan.gov.cn。


 



考评对象名单(共51家)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东西湖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江岸区人民政府、江汉区人民政府、硚口区人民政府、汉阳区人民政府、武昌区人民政府、青山区人民政府(武汉化工区管委会)、洪山区人民政府、蔡甸区人民政府、江夏区人民政府、黄陂区人民政府、新洲区人民政府

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建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审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房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园林林业局、市医保局、市民防办、市扶贫办、市地方金融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市机关事务局、武汉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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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武汉市, 武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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