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办〔2022〕95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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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武政办〔2022〕95号
《武汉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7月18日
武汉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
(2022-2025年)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9号)和《湖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鄂政办发〔2021〕64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部署“十四五”期间全市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提升全民科学素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和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总体定位,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为主线,以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为重点,全面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营造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全市全民科学素质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奋力打造新时代英雄城市、全面开启武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基础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协同推进。增强科技创新与科普协调发展的行动自觉,强化组织领导、政策支持、投入保障,加大科普工作力度,努力实现科普与科技创新协调发展。
2.坚持融合发展。创新科普内容、形式和手段,提升科普服务质量,推动科普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探索“科普+乡村振兴”“科普+文明城市创建”“科普+文化旅游”等融合发展模式,推动科普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3.坚持联动共赢。建立协调联系机制,坚持市区联动、部门行业互动,激发高校、学会(协会、研究会)、科研院所、企业、基层组织、社会团体等多元主体活力,提高全民参与积极性,构建政府、社会、市场等联动发展、协同推进的社会化科普大格局。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20.3%,全民科学素质发展不均衡明显改善。全市科普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基层科普能力显著提升,科普教育覆盖面持续扩大,科普助力高质量发展的动能显著增强,科学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弘扬,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全民科学素质对促进科技创新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夯实和显现。
二、全面实施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增强青少年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促进青少年科学素质水平快速提升,培育一大批具备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群体,夯实青少年人才基础。
1.全面开展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进校园系列活动。坚持立德树人,将弘扬科学精神贯穿育人全链条、融入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活动。邀请院士专家进校园开展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主题宣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建设,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进校园活动。(责任单位:市科协、市教育局,中科院武汉分院)
2.精准推进各阶段科学教育。开展幼儿科普启蒙教育,联合社区、家庭、幼儿园开展科普亲子活动,支持开发幼儿优秀科普作品。推进中小学科学教育,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实施中小学科学教育,完善科学教育质量评价和青少年科学素质监测评估。完善初高中包括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在内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引导有创新潜质的学生实现个性化发展。推进高等教育阶段科学教育和科普工作,支持在汉高校大学生开展创新型实验、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以及各类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建立科学、多元的发现和培育机制,对有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进行个性化培养,储备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壮大科技创新后备力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3.提升教师队伍科学素质水平。将科学精神纳入教师培养全过程,将科学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作为重要内容,开展新科技知识和新技能培训。加大科学教师的培训力度,建立健全中小学科学课教师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培养机制。加强幼师科普交流与培训,强化幼儿科普教师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协)
4.实施科普教育学校建设行动计划。围绕青少年科学教育发展需要,加大校园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丰富科学教育平台。资助建设40个市级科普教育学校,带动一批中小学校实验室、科普教室、科普网等校园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科普大篷车建设,开展巡展活动160场。(责任单位:市科协、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5.开展各类科学教育活动。发挥武汉科教资源优势,整合校内外科普资源,围绕“科创筑梦”主题,实施“双进”促“双减”科普行动,多渠道、多形式地为中小学提供高质量的科普服务,引导中小学充分利用科技馆、博物馆、少年宫和科普教育基地等场所广泛开展各类学习实践活动,助力“双减”政策落地实施。组织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开发开放优质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鼓励科学家、工程师、医疗卫生人员等科技工作者走进校园,开展科学教育和生理卫生、自我保护等安全健康教育活动。开展科技节、科学营、科技小论文(发明、制作)等科学教育活动,推行“科普+研学”新型教育模式。组织参加湖北省中学生“英才计划”、青少年高校科学营、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人工智能科普、青少年科学影像节、“大手拉小手”科普报告等活动以及青少年科技科普竞赛比赛活动。(责任单位:市科协、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以提升科技文化素质为重点,增强农民文明生活理念,提升农民科学生产、科学经营能力,造就一支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发挥广大农民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主体作用。
1.开展农村科普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依托科技志愿服务网络,逐步将精准扶贫工作队转化为乡村振兴·科技志愿服务队,助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统筹开展科普文化进万家、健康中国行、巾帼健康大讲堂、安全生产月、全民健身科技志愿服务神州行、农民科学素质网络大赛、科普宣传进工地等活动。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加大农业农村专业人才、巾帼新农人、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农村电商技能人才等培养力度。(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科技局、市妇联)
2.实施科普助推乡村振兴行动计划。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乡村振兴智力服务,推广科技小院、专家大院、院(校)地共建等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模式,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通过建立示范基地、田间学校等方式开展科技示范,引导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推进“产业+旅游+研学”的科普模式,成立乡村振兴科普基地联盟,资助建设市级特色科普基地(乡村)60个,发挥示范基地资源优势和带动辐射作用,实现科普教育和产业发展双赢。(责任单位:市科协、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乡村振兴局)
3.加强农村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农村科普宣传主阵地,在农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设立科普园地、科普阅览室、科普报告厅、科普e站、科普宣传栏,推动科普中国、科普湖北的落地应用。在有条件的街道(乡镇)、社区(村)建设科普广场,拓展科普宣传阵地,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农村科普信息化建设,发挥中国智慧农民云、科普中国服务云、中国环保科普资源网、中国兴农网、农业科技网络书屋等平台作用,开展网络扶智和名校名家网教,有效提高农民科学素质。(责任单位:市科协、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弘扬工匠精神,培育职业技能,提高职业素质,建强技能人才队伍,打造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高素质城镇劳动者队伍。
1.实施科普助推幸福生活行动计划。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加强城镇劳动者科学教育,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和勇于创新的文化氛围。开展科普助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建立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科技志愿服务队伍,做强做实基层科技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科技服务的需求。资助建设市级科普惠民社区150个,健全社区科普队伍,完善社区科普设施,建立社区科普信息化平台,实现城镇居民全覆盖。(责任单位:市科协、市财政局)
2.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开展多层级、多行业、多工种的劳动和技能竞赛,推动产业工人队伍技术改革,打造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青工振兴计划、生活服务职业技能大赛以及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开展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完善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服务平台,推行“技能+学历”在岗人员学习新模式。引导企业建立科协组织,开展企业职工科普教育和创新方法培训,组织参加国家创新方法大赛,提高职工科学素质。将企业宣传与科普教育结合起来,发挥企业产品技术优势,面向社会提供科普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四)实施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以提升信息素养和健康素养为重点,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培育老年人健康文明理念,增强老年人适应现代社会能力,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
1.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加强各级老年科协组织建设,依托科普园地、社区科普大学、四级及以上养老服务机构等,普及智能技术知识和技能,提升老年人信息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帮助老年人融入智慧社会,共享社会便利,有效预防和应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科协)
2.开展银龄科普行动。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发挥老专家在咨询、智库等方面的作用。鼓励老年人参加科技志愿服务队,发挥老年人群体在社区、农村、青少年科普中的积极作用。加强老年大学建设,开设特色实用科普教育课程,丰富老年人的科普知识。围绕卫生健康、安全生活和科技常识等主题,举办老年人科普讲座,引导老年人学习掌握科学合理用药、安全自救、健康养生等科学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协)
(五)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科教兴国、创新驱动发展等战略的认识,树立科学执政理念,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增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本领。
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推动科普进机关、进党校,把科学素质教育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长期任务,纳入各级机关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将科普教育纳入各级党校教学安排,建立科普教育师资库,每年确定教学课程,突出科学理论、科学方法和科技知识。积极运用“武汉干部教育网络学院”“长江网”“学习强国”等网络教育平台,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普培训。(责任单位:市科协、市公务员局)
三、深入推进重点科普工程
(一)实现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1.推进院士科普工作室建设。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和科技成果,推动科普事业繁荣发展。围绕生命健康、农业农村、生态自然、信息通信、精密测量、智能制造、人工智能、防灾减灾等产业和领域,依托市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在汉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整合科学传播资源,突出学科特色,结合公众需求,坚持“科协引导、院士领衔、行业支持、团队协作”的原则,持续资助建设院士科普工作室10个。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开展系列科普活动,加强科普创作开发,发挥院士在科普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提升科学传播团队的科普公共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科协、市财政局)
2.推动科技成果科普化。发掘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教资源,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将科技场馆、重点实验室等面向社会公众开放,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加强对科学研究过程的宣传,鼓励通过开发优秀科普作品助力科技创新成果向科普产品转化,推动产生一批水平高、社会影响力大的原创科普精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中科院武汉分院)
3.推动科普服务社会化。积极为从事科普作品开发、科技展品生产、科普场馆建设的企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科普休闲产业发展,激发市场主体创办科学商店、科学咖啡馆、科学酒店、科学工作坊。支持科普旅游产业和科普游戏业等科普新业态发展,鼓励相关科技文化企业举办大型科普类综艺节目和影视作品,推动科普事业市场化发展。引导企业参与科普资源开发和科普阵地建设,向社会提供有关科普服务。推动在相关科技奖项评定中列入科普工作指标,将科普工作实绩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聘条件,将科普工作纳入相关科技创新基地考核,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有效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科协)
(二)培育“江城科普系列”品牌工程
着力做大做强武汉特色科普品牌,使其成为武汉科普的名片,具有知名度及美誉度。以科普知识、科普资源、科普活动进地铁为切入点,创新科普模式,深度融合新媒体,将科普阵地延伸至人流量大、传播快、受众广的轨道交通中,引导大众学习科学知识,打造“江城科普快车”。结合我市科教人才密集的优势,发挥科普电视节目普惠性、公益性和传播覆盖面广的特点,面向公众开展科学传播与科学教育,宣传科普特色亮点工作和优秀科普人物,打造“江城科学讲堂”。整合市级科普教育基地资源,开发融媒体服务平台,组织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科普智慧行活动,普及科学知识,培养探究精神,激发创新热情,打造具有武汉特色的“科普+旅游”精品线路,培育“江城科普智慧行”。发挥科普人才优势,支持培育一批本土性、原创性科普作家,创作一批有影响、有特色的原创科普作品,充实壮大“江城科普读库”。(责任单位:市科协)
(三)提升科普信息化工程
1.实施科技传播平台建设计划。依托移动终端、微博、网络等现代新兴传媒载体,拓展科普传播渠道,创新科普传播手段。加强科学传播理论研究,推动电视台、报刊、网站等大众传媒增加科学素质专题、专版、专栏,固定化、常态化、精品化地开展科普传播活动。(责任单位:市科协、市委网信办,长江日报社、武汉广播电视台)
2.实施科学传播能力提升计划。全面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促进全民共建共享数字化发展成果。用好“科普中国”“科普湖北”等信息平台和资源,推动科普由线下为主向线上线下联动转变,实施“互联网+科普”,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提供多元、高效、精准、权威、普惠的科普资源供给和科普服务。积极推行科普网、科普频道、科普廊道、科普大屏、科普快车、科普e站等,实现科普传播由传统模式向现代模式转变。支持优秀科普原创作品,发挥动漫、短视频、游戏等适于网络传播的优秀科普作品作用,满足科普智慧化发展需要。利用官网、手机APP等平台实现科普资源互联互通,开展直播式远程科普宣传教育,实现科普资源快捷传播。(责任单位:市科协、市委网信办,长江日报社)
(四)推进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1.加强统筹规划与宏观指导。将以科技馆为主阵地的科普基础设施纳入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社会资金投入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基层科普阵地功能,提高科普基础设施利用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协)
2.加强科普主阵地建设。加强各级科技馆建设和运营管理,进一步打造以武汉科技馆为龙头,科普教育基地、社区特色科普馆、中小学校园科技馆、专业行业类科博馆、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数字科技馆等为补充,涵盖基层科普阵地的矩阵式“江城科普场馆”体系。注重线上与线下教育活动相结合,提升科普活动的社会影响力。扩大科普大篷车服务半径,坚持常设展览、临时展览、大篷车巡展、线上观展“四位一体”的展览教育模式,实现流动科技馆服务的公平普惠。建立健全科技馆免费开放制度,鼓励和支持各类科普场馆充分发挥科普资源集散与服务平台作用,提高科技场馆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认定命名市级科普教育基地150家,成立武汉市科普教育基地联盟,加强指导管理和考核评估,更好地发挥科普教育基地的作用。完善科普场馆和科普教育基地联动机制,促进科博场馆与教育、文化、旅游等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文旅局、市科协)
3.加强科普公共设施建设。将科普设施和科普内容作为法定内容纳入社会公益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具备科技教育、培训、展示等多功能的开放性、群众性科普活动场所和科普设施,支持建设市气象科普馆,推进科普江滩、科普公园、科普湿地、科普小街、科普广场、科普园地建设。充分利用商场、影院、车站、宾馆等公共场所普及科普知识。(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气象局、市科协)
(五)提升应急科普能力工程
建立应急科普宣教协同机制。建立常态化应急科普专家库和科普资源信息库,扎实做好应急科普基础建设。建立应急科普部门协同机制,坚持日常宣教与应急宣传相统一,纳入各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整体规划和协调机制。储备和传播优质应急科普内容资源,有效开展科学防疫、科技抗疫、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等主题科普活动,全面推进应急科普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工地,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建立应急科普协调联系机制,统筹力量直达基层开展应急科普,第一时间发出权威声音,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知识普及和舆情引导等工作,消除公众疑虑,维护社会稳定。利用应急广播、村村响等载体,加强应急科普,提升响应速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卫健委、市气象局,中科院武汉分院)
(六)加强基层科普能力工程
1.健全基层科普服务体系。深入开展科普助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动员学校、医院、学会(协会、研究会)、科研院所、企业和社会组织等组建科技志愿服务队800支,科技志愿服务人数达30000人,健全完善科技志愿服务管理制度,推进科技志愿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推广群众点单、社区派单、部门领单、科技志愿服务队接单的订单认领模式。开展全国科普示范区创建工作,着力提升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十四五”期间力争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5个。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防灾减灾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知识产权活动周、节水宣传月等活动,增进公众对科技发展的了解和支持。(责任单位:市科协,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长江新区管委会,下同〉)
2.加强科普队伍建设。发展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科技出版、新媒体科普、科普研究等领域专职科普人才队伍。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设立科普岗位,加大高层次科普人才培养力度。建立科普辅导员制度,利用科普专项经费向社会力量购买科普服务。发挥“三长”(学校校长、医院院长、农技站站长)制的优势和作用,发展壮大基层科普员队伍,增强基层科普能力。(责任单位:市科协、市教育局,中科院武汉分院)
四、加大组织保障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落实好工作报告、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等制度。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把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到本部门和单位“十四五”规划一体推进。各区要切实履行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主体责任,对照到2025年全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达到20.3%的总体目标,明确本区域工作指标,压实工作责任,加大推动力度,完善政策措施,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市科协要履行全市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牵头部门的职责,加强组织、协调、服务,会同各单位和各区共同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建设。(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二)强化政策保障。各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大经费保障投入力度,按照有关规定安排经费支持科普事业发展。大力提倡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采取设立科普基金、资助科普项目等方式,为科学素质建设投入资金。强化科普资源、人才、资金等要素保障,制定科普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办法,将科普人才列入各级各类人才奖励和资助计划。建立完善科普投资项目绩效评价机制,强化项目科学规范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科普资金的经济社会效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科协)
(三)完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广泛凝聚社会科普力量,调动全社会参与科普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健全科普工作者的考核评价体系,支持高校院所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给予科普与科技创新同等待遇,鼓励更多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科普工作、支持科普事业。完善和优化科普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做好各类奖励推荐工作,增强基层科普组织力和服务能力。强化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科普、科技工作者热心科普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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