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办〔2023〕4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武汉市科技创新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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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武汉市科技创新工作要点的通知》
武政办〔2023〕4号
《2023年武汉市科技创新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月28日
2023年武汉市科技创新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武汉重要讲话精神,勇担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武汉使命,全面推进武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简称科创中心)建设,加快把科教人才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优势,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紧扣“国家所需、武汉所能”,以建设科创中心为引领,加快推进全市域全链条全社会创新,在原始创新上攻坚发力,在企业创新上激发动能,在产业创新上跨界融合,在制度创新上勇于突破,着力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武汉力量。
--科创中心建设成势见效。推进建设4个、预研预制4个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获批建设10家以上全国重点实验室。
--科技创新工程深入实施。打造10大技术(产业、制造业)创新中心,推进10大科技重大专项,建设10大成果转化中心,引进和培育10大高端创新团队。
--产业创新能力持续增强。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3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9000家。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145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1.5%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比提升到11%左右。
--科技创新生态加快优化。创新载体拓展,建设创新街区(园区、楼宇)120万平方米。创新人才集聚,培育科技领军人才100人、本土优秀人才1000人。科技金融更加活跃,科技贷款、科技保险、创业投资均保持10%以上增长。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10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0件。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科创中心建设
1.健全长效推进机制。强化上下联动、协同配合,加强与国家部委汇报联系,推动国家层面支持的51个事项转化为重大项目和专项政策。每周通报信息、每月调度进展、每季市级协调,推进科创中心关键性项目和标志性工程取得突破性进展。(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推进科创中心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推动东湖科学城建设加力提速。加强与武汉新城规划衔接,推进光谷科学岛骨干路网成形。启动武汉新城中心片区科学社区、科学论坛等十大亮点项目,推进中心片区科创地标整体亮相和科创功能全面搭建。加快建设大设施集聚区,统筹推进重大科创平台、新型产业园区、新型创城融合项目建设,提高高端科创要素集中度、显示度和引领度,为建设世界一流科学城夯基垒台。(牵头单位:东湖高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二)加快培育战略科技力量
3.打造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发挥在用设施支撑作用,面向国内外科技企业和科研团队提供各类开放共享服务,力争在科技新发现、技术新发明、工艺新路径上取得突破。加快推进深部岩土工程扰动模拟等4个设施建设,力争今年全部启动建设。加快推进磁约束氘氘聚变中子源等4个设施开展关键技术、实验技术、实验仪器设备等预研预制。加快争取激光驱动多束流设施落地。形成建成在用2个、推进建设4个、预研预制4个、引进培育1个的总体格局。(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东湖高新区管委会、洪山区人民政府)
4.打造高水平实验室建设集群。强化国家实验室龙头作用,推动汉江国家实验室建设,在光电科学、网络安全、呼吸疾病等领域争创国家实验室或者国家实验室基地。强化全国重点实验室支撑功能,健全“一室一策”推进机制,加快国家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力争获批建设10家全国重点实验室。强化湖北实验室创新能力,健全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结合的动态投入机制,组织开展科技攻关支撑经济发展“擂台赛”,在科研攻关、成果转化、产业带动等方面先行先试。(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长江新区管委会,下同〉)
5.打造国家级产业创新平台集群。推动智能设计与数控等2家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高效运行,引领光电子信息、数字化工程建设、自主数控系统、工业基础软件等产业创新突破。争创淡水渔业、靶向药物和疫苗等领域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推动感染性疾病、麻醉医学等领域国家临床医学中心落户,加快国家级合成生物技术创新平台落地,引领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等产业创新突破。建立健全梯次成长机制,比照国家产业创新平台建设标准组建10家市级技术(产业、制造业)创新中心,支持在汉高校院所、大型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联合申报国家产业创新平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卫健委,各区人民政府)
(三)加快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6.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组织重点研发计划,坚持“产业出题、科技答题”,建设产学研用一体化平台,建立企业急需“卡脖子”技术和高校在研“撒手锏”技术对接机制,支持校企联合开展面向市场的应用性攻关,形成产教融合良性循环。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聚焦光电子信息等五大突破性发展产业领域,组织实施10个科技重大专项,加大源头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供给。紧盯国家和省级科技攻关项目,组织高校院所、科技企业、高水平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踊跃“揭榜挂帅”。(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各区人民政府)
7.大力培育创新产业集群。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政策链整体战略设计,统筹企业、项目、人才、政策、机制,推动传统产业以新换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加快成长。全力推动光电子信息、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北斗等优势产业集群突破性发展,支持网络安全集群、光通信设备及光电子器件制造等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壮大。加快培育新能源、新材料、电磁能、生物制造、类脑智能、绿色低碳等新增长点,培育发展元宇宙、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子计算等产业新赛道。(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各区人民政府)
8.打造人工智能发展高地。加快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紧扣人工智能发展新趋势,打造融合技术、产业、场景、规则的一流人工智能生态。加快人工智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武汉人工智能计算中心扩容至400P,争创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公共算力开放创新平台,支持企业建设人工智能专业算力平台和算法系统。加快人工智能新技术攻关,组织实施市人工智能创新专项20项,支持在汉人工智能企业围绕计算机视觉、自然语言理解、智能芯片、智能机器人等领域开展应用技术创新。加快人工智能新产业培育,建设人工智能众创空间、孵化器和产业园,培育若干细分领域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加快人工智能新场景建设,建成应用场景200个以上,探索构建政府与市场协同的人工智能发展环境,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区人民政府)
(四)加快增强企业创新能力
9.大力培育科技企业。实施初创企业“育苗行动”,在孵初创科技企业突破15000家。实施中小企业“拔节行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9000家以上。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成林行动”,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3000家。实施科技骨干企业“领军行动”,选育市级科技领军企业3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税务局,各区人民政府)
10.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需求为牵引、产学研协同,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企业技术中心、企校联合创新中心、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等各类研发机构200家以上,推动更多科技企业成为研发机构、研发人员、研发投入、职务发明专利、重大科技发明的主体。支持数字经济、平台经济企业开展硬科技创新,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创新发展,打造科技创新生力军。建立企业常态化参与科技创新决策的机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国资委,各区人民政府)
(五)加快转化科技创新成果
11.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能。举办60场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活动,新增成果转化联络员100名,培育技术经纪人200名。组建10个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立市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5家,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1450亿元。制定实施中试平台建设规划,新增高校院所、科技企业自建中试平台备案开放50家,在重点创新及产业领域主导新建中试平台10个以上,提供中试熟化和概念验证全流程服务。(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2.深化新型研发机构改革。深化已建工研院改革,推动重点提升一批、整合优化一批、降级退出一批。发挥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体制机制及资源优势,面向全球吸纳创新团队来汉创新创业和重大科技成果来汉转化应用。加快建设武汉光化学研究院、武汉数据智能研究院建设,力争在热管理等领域新组建5家左右新型研发机构。(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各区人民政府)
(六)加快构建开放创新新体系
13.巩固提升区域科技合作水平。以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车谷产业创新大走廊等为载体,支持离岸科创园、飞地产业园等创新载体建设,推动以“武鄂黄黄”为核心的武汉都市圈科技同兴。以长江中游城市群共同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为使命,在科技攻关、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培育、创新场景开放等方面,加强与相关兄弟城市联动,打造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以交流互鉴为导向标,加强与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等国际科创中心及成渝国家科创中心对接与合作。(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各区人民政府)
14.更好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支持企业组建离岸研发中心,充分应用全球优秀人才、优质科研平台、海外市场场景等资源,开展跨国研发合作,就地化打造全球研发网络。完善中非技术转移和创新合作网络,探索加强中欧科技合作,争取海外优质科研成果和高价值专利入汉转化。推动在汉高校院所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积极承担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等项目任务。建立健全PCT专利培育机制,支持企业加强跨国专利布局和双向合作,构建国际必要专利池。(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
(七)加快培育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
15.搭建平台引聚人才。争取获批武汉国家级吸引和集聚人才平台。深化实施“武汉英才”计划,吸引集聚10名战略科技人才,打造10个高端创新团队,认定支持100名左右科技领军人才,培养支持一批优秀青年人才和工程硕博士。深入实施学子聚汉工程,新增30万大学生在汉就业创业。(牵头单位:市人才工作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团市委,武汉人才集团,各区人民政府)
16.营造环境培育人才。设立曙光计划专项,用于扶持服务高校和科研院所的青年科技人才,安排资金1000万元,支持100名以上青年人才。改革人才评价机制,支持人才自主选择课题、自由开展研究,对研究成果只备案不验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人才工作局,武汉人才集团,各区人民政府)
17.做好外国专家服务工作。对标国内先进城市,优化来华工作许可审批流程。按照“五减”要求,在办理环节、办结时限等方面提速减碍,推动外国专家服务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委外办,各区人民政府)
(八)加快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
18.深化重点改革先行先试。推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新一轮先行先试。以市属高校为基础,争取部属和省属高校支持,加快复制推广湖北工业大学职务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健全科技成果分类评价机制,建立并完善体现“五元”价值的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改革科研项目管理模式,推行“揭榜挂帅制”“赛马制”“定向委托制”等新型项目管理制度。(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区人民政府)
19.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创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推进光谷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中心建设。加强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武汉(汽车及零部件)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开展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导航分析于一体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服务工作。依托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高校运营(武汉)试点平台,组建武汉专利运营转化协作网络,推进专利运营转化和开放许可。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布局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和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储备一批高价值基础专利和核心专利。(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地方金融局,各区人民政府)
(九)加快打造热带雨林式创新生态
20.推进“双创”载体建设量质齐升。以创新街区(园区、楼宇)建设规划为指引,推动中心城区“立体发展、以新换旧”,推动开发区“以产促创、以创带产”,全市建设创新街区(园区、楼宇)120万平方米,认定授牌20家以上市级示范创新街区(园区、楼宇)。加强重点孵化载体提升服务,新增市级及以上众创孵化载体40家、专业型众创孵化载体比例提升5%。(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区人民政府)
21.健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争创国家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设立规模不低于30亿元的“武创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争取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子基金落地武汉。推进东湖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快首创金融产品推广应用。推广“2+X”科技信贷服务体系,综合运用政府风险补偿、成本补贴、业务奖补等手段,力争科技贷款余额增幅不低于10%。(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局、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武汉投控集团,各区人民政府)
22.打造一流创新创业生态。举办武汉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月度领域赛、季度擂台赛、年度总决赛,为参赛者提供政策指导、金融对接、创业辅导、科技成果转化等服务,打造大学生创新创业最友好城市。创设首届“东湖论坛”,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融合科学普及和科技创新的高端论坛。推进科技创新资源与科普资源融合整合,弘扬科学精神,广泛开展群众性示范科普活动,探索“科普+产业”模式,提升全民科学素养。(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科协、团市委,各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推进科创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市、区协同联动,定期专题研究全市科技创新重点工作。各区各有关部门把抓创新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形成推进科技创新强大合力。
(二)严格督促考核。加强科技创新工作评价考核,将科技创新工作纳入市、区绩效管理目标考核范围。聚焦重点目标任务,建立定期考核评比通报制度,开展科技创新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
(三)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全市科技创新亮点工作、重大项目和创新成果报道,持续营造科技创新浓厚氛围。组织开展“互学互鉴”行动,突出典型示范带动,营造尊崇创新、尊崇创造的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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